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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

  •   就像优秀是一种习惯似的王子病也是一种习惯,周松从小就是大家公认的小王子,这种习惯一直沿袭到高中,他永远高高在上活得像个王子似的。
      这年,他被一个星探看中了。

      周家开始研究是让他当明星更有前途呢,还是继续当学生有前途呢,此后周松在学校里消失了一周。

      这时候,莫荧正埋在书堆里研究物理公式。

      老式的电扇就知道瞎转悠,半点儿凉气都没有,校服还是那种涤纶料子,穿百八十年破不了,不透气不散热。幸亏她坐在了窗户前,开了窗户总要凉快些,可这边又挨着篮球场,活跃的身影不断,莫荧总是羡慕自由自在的大人,她现在有些心不在焉,只等着下课铃响,直接趴在桌上。

      可惜最近学校的铃而坏了,下不下课全凭老师自觉,显然老师是这个世界上最没自觉的人。

      莫荧翻了翻桌洞,她无奈的叹了口气,这个时候的邵刚已经上了大学,前些天他回来看自己,给自己买了礼物——高考大纲。

      果然,人还是那个人,是不随时间变化而变化的。

      上了大学邵刚还是个古板的学霸,不上大学周松还是个骚包的王子,而莫荧,从小就是个跟屁虫,谁给吃的跟谁跑,长大了是周松的跟屁虫,因为他长得帅是学生的焦点,跟着他莫荧自己也觉得与众不同。

      其实她一点也没与众不同。
      长得矮,本来就胖还婴儿肥。
      她曾多次抱怨是不是基因突变,为什么家里人一个比一个高,自己就是不长。

      莫一辰说:“ 让你天天看电视!”
      她成绩不好,莫一辰也是这句话,只有莫荧有点儿毛病,莫一辰就是这句话。在她爹的眼里,电视让她挑食,电视让她近视,电视让她长不好,电视不好,就该下地狱。
      这一直是个让莫荧费解的问题。
      然而她现在很无趣,周松走了,她心里空落落的,她在担心自己会跟人越走越远,远的自己够不着了。这个时候的莫荧心里还是喜欢周松的,她有个理想从小到大都没变,那就是,嫁给周松!

      于是她疯狂的迷上了言情小说,所有的小说都是王子与灰姑娘的故事,嗯,非常符合她的情况,青梅竹马,互相分离,多年之后相见。

      她都快把自己感动哭了。
      可惜现实就是现实,周松人家有自己的女朋友,隔三差五换一个,莫荧曾经在黑暗里见过数次他跟不同女生亲吻,结果第二天还要喊她去小卖铺买水,这个时候莫荧就会耍脾气。

      周松也会哄她,给她买吃的,带她回家,莫荧觉得自己意志太不坚定了,三言两语就哄乐了。

      女同学们总劝她:“一个巴掌拍不响,周松不是个好东西。”

      莫荧知道这个道理,可是还抱着幻想,她跟邵刚说这句话的时候,那边的男生刚正有力的告诉她:“谁说的,一个巴掌可以打响指。”

      她拳头一往手心捣,咬牙道:“对!肯定是别人勾引周松。”

      可惜周松消失了一周后就再没出现过了,因为他选择了当明星放弃了学业。但是周松给莫荧打了一通电,让她好好学习,以后可以给她当助理,他们两个又可以如影随形的在一起了。

      这不过都是莫荧的单相思,因为周松从来没说过喜欢她。

      一个月后,周松飞快的出了自己的单曲,没火。

      那个时候谁都有个歌词本,上面抄歌词,贴贴画儿,莫荧也有个那样的小本本,上面还有她爹公安局的标志,拿出来特别风光。她的歌词本上光抄周松的歌词,顺便还能无病呻吟的给他写几首歌,她已经开始提前适应助理的工作了,脑子里幻想着自己能把周松捧红了,然后他抱着自己热泪盈眶。

      可惜她的本子本语文老师发现了,老师拿着本子思考了一会儿不置一词,后来莫一辰就被叫到学校了。

      那天回家,父女俩一前一后的走,莫一辰想起来就扭头戳一下她的额头,身高恰好,特别顺手,于是莫荧被一路戳回去了。

      她晚上回去照了照镜子,有些红,心里愈发觉得自己的脸皮堪比城墙厚了。
      期末,莫荧语文考了60分,数学考了20分,莫一辰无可奈何。

      邵刚在旁边笑,嘴里说着小时候的玩笑话:“语文考了二分数学考了个零,妈妈打我三巴掌,气得我变成个小鸭子。”

      莫荧在心里想:变成你个大头鬼!

      好的坏的反正就那几天,那几天过完了莫荧就自在了,暑假嘛,该玩儿的还是玩儿,可惜她已经好久没收到周松的消息了,于是莫荧决定厚着脸皮去他家串个门儿。

      当初搬迁的都零零散散走乱了,惟独周松家,他家里还是那样个大宅子,与时俱进,即便是隔了十几年在外人看来那还是豪宅,周围高楼林立,更显得那里偏安一隅。
      莫荧过去的时候,周家的阿姨正在种花,岁月好像没在那个女人身上留下什么痕迹,她还是那么漂亮,温柔的招呼莫荧过去,询问对方父母身体情况。
      中午时分,莫荧终于等到了周松,他穿着时髦,头发吹着,流行说是好看,可是大人说像街上捡破烂的。按照莫荧的审美,还不如街上捡破烂的好看,起码人家能看见脸,这是啥发型啊,真是把她心目中的白马王子给毁了,但是周松不觉得,他只觉得莫荧傻叉,即便是这样他还是对莫荧笑嘻嘻的,使唤起来一点不犹豫,甚至理所应当。
      莫荧也乐在其中。

      不过周松把莫荧鼓励了一遍后她开始奋发了,因为当助理不能是文盲啊。她从周家喜滋滋的出来的时候,回头看了眼,从前的土路铺了砖块,干净了,漂亮了,可惜陌生了。

      有人骑着三轮从路的一头过来,莫荧恍惚想起了小时候,也坐着三轮到处溜达。

      可惜这人块头太大,宽衣宽裤,帽檐儿遮眼 ,长腿一抬,胳膊上的肌肉暴起筋络 ,脚蹬转动,带着车子恣意懒散的往前走。
      她觉得这事儿新奇,因为蹬三轮的大叔特别白还有些帅,她就告诉了周松。

      周松不以为意:“他就是个收破烂的。”
      收破烂的啊?那就不帅了。
      莫荧这样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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