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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百晓生 ...

  •   (回到过去的前一夜,时下)

      我望着那轮月亮,细细想来他死了已经十年了,这么久以前的事好像发生在仍是触手可及的昨日,我们相识时我十八岁,他二十二岁,他死的时候是二十四岁。于是二十四这个数字于我有很特殊的意义,当我在二十与二十四岁之间徘徊的时候,总是会神经质地想:在我二十四岁那年会发生什么事情呢?会不会也死掉。
      我只是这样单纯地想着,并无害怕,而我也坦然地已经活到了今天,三十了,镜子里的人已经不再年轻,脸上的肌肤显出下垂的姿态,而白发有时也会成缕的被发现,在暗夜的月光下,我装模作样地将它们拔下,带着一丁点儿痛楚。
      我看着镜子里的影像,几乎有点讨厌我的模样,这时候在我脑海里现出一张无比鲜活的、青春的、带着热血的脸,那是他的脸,永远那么年轻,再也不会老去。
      然而,那张面孔却并非是我初相识见过的他,虽然初识的第一面他温柔的笑使我内心荡起涟漪,但这时我脑海中的面容却是他在这世上留给我最后的模样,带着一点血迹,在一片火焰中被吞没。
      其实,这都是假想,是我的假想,因为我真的没有看清,我离他太远了,那么的模糊。唯一清晰的、十年来响彻在我的耳畔的,是我自己说的那句话。
      是我害死他的,这样说亦非不可。
      因为我朝他说的那句话相当于让他以死证明:那你去杀了它们啊。结果他真的以死证明了他的清白,在所有人面前。
      过去的十年,我在对他越来越模糊的记忆里,反复辨认一件事,他听完我说那句话后在转身离去之前眼里是否含着泪呢?当时的我只顾着伤心和争执,几乎对一切细节视若无睹,十年来在平静的内心中再次逡巡时,却感觉他当时眼睛似乎是湿润的。
      这是在知晓他清白之后的自我编造还是当时情景的真实复现,我已经不能辨析,这两种可能像丝线缠绕那般交织着。
      这世上,原有一些事情永不能知道真相。
      今天是弟弟的婚礼,热闹的声音在这夜半也已消散,弟弟说过,如果要用那颗珠子,那么一定要等到他成亲才行。那么明天以后,我就可以用这颗珠子了。
      这颗珠子泛着幽幽的浅蓝色泽,是弟弟在战后现场找到的,他不明白这是何物,故此交给我。我是住在兰溪村的巫女,有着一定的灵力,但亦看不懂这颗珠子。
      而后,我找到村里最长寿的一位老者,大家都叫他百晓生,久而久之,大家也就渐渐忘记他的本名了。连路过的孩童看见他,也大大咧咧地喊他:“百晓生!”
      他几乎无所不知,因为他活得够久了,到后来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具体年龄,和他同时出生的人都已经去世,因此他说自己已经几百岁了,也无从考证。
      他了解为什么水稻的收成不好,为什么这种菜会种不活,虽然不是医生,但大概能测算其他人的自然寿命。
      而他备受村里人尊敬的最重要的缘故就是他似乎通晓养生的秘诀,所以他可以活得这么久。他之所以是百晓生,也是因为他活得久,看得多而已。

      “百晓生,我得向您请教一件事情。”两年前,我带着那颗珠子前去找他。
      百晓生住在一间茅屋里,茅屋破旧,下雨时,屋内一角会渗入雨水来,但这并不出于无奈的境遇,而是因为他喜欢下雨时雨落的声音。
      他在雨渗漏处放置大大小小、高高低低的陶器,那些陶器本身制作精美,让人赏心悦目。而当渗漏的雨水滴下的时候,屋内就响起了玲珑清脆的声音,好像一首混然天成的乐曲一样,并且这乐曲没有一次会重复,永远会有新的旋律被创造出来。
      百晓生就是这样一个人,因为活得太久了,因为身边的亲人也都离世了,因为孤单在深夜侵袭,他常常像个孩童一样寻找有趣的事情来做。
      他的茅屋前种满了各色鲜花,一旦靠近他的房子,空气中就满满是甜甜的香气。即使在远处,村里的人也能望见彩霞一样绚烂的颜色。
      说到这儿,你也许认为百晓生是一个活的很久、穷且富有情调的糟老头子,然而你错了,百晓生并不穷,相反在兰溪,他是相当富裕的一个人,如果不够富裕,他的情调就是痴人说梦。
      他拥有兰溪很大的一块土地,他自己年纪大了,不去耕种,只留出小小的一块地用来种蔬菜,他的体力完全可以胜任种种蔬菜、养养鸭子这类事,那么剩下的土地他就全都租了出去,给村民们种水稻。所以他不需要怎么劳作,就能有大把大把的钱进入口袋。
      不过因为他平时十分朴素节俭,并不显露自己的财富,人们完全对他没有嫉妒之心,认为他收到这些钱是合情合理的。人们尊敬他,帮助他,仅次于我了。
      这么说也有点不对,因为在十年前那场与异兽的斗争发生之前,百晓生的名气远在我之上。
      那时候的我只是一名拥有一点灵力的普通巫女,依靠替死去的人超度亡灵、为出生的孩童祈祷祝福、主持祭祀或祈雨的仪式、杀死一些小妖这种零碎的事情赚点钱。
      每个地方都有拥有灵力的巫女,因为天生拥有灵力,所以自然地成为每个地方的守护者。其实并没有什么稀奇的,只有灵力足够高的巫女才是真正享受荣誉的。
      成为巫女,这种事情完全是天意,跟自身毫无关系,就像出生时就决定了你的家庭富有或贫穷,你的相貌美丽或丑陋。但是巫女或巫师这条路会发展如何,就取决于自身的努力了,灵力只有不断地在斗争中锻炼才会有所增长,如果荒废不用,很快就会丧失,变为一个普通人。
      但十年前的那场浩大战争为我赢得了极大的名誉和地位,超过百晓生成为兰溪村人们最尊敬的人,理由很简单,因为他们认为是我拯救了他们的性命,拯救了这个地方的生命,在所有人最恐慌无助的时候,是我站了出来,并且做到了。
      我的灵力也因此成倍的增长,一跃而为这个时期最厉害的巫女。
      我说了,是他们认为,而事实上···事实只有我自己清楚。
      我虽然比常人多了一点勇气,但亦不乏恐慌和无助。打败异兽的也根本不是我,而是那个死去的人。这个人曾经被所有的人误解,他用生命证明着他的清白,可即使如此,本该属于他的荣誉最后却归于我,人们遗忘了他。
      两年前,百晓生见到我带来的那颗珠子时,面露惊讶的神色,却许久不说话。
      弟弟开口道:“百晓生,这是我在异兽的山洞口捡的,如果不是因为夜晚,我根本发现不了,当时那珠子正好闪着微弱的光。”
      百晓生显然知道那是何物,因为如果他不知道的话不会这么久沉默着。我和弟弟静静等待着他。他认真思索着,面容平和但内心波澜起伏,那时候因为战后灵力的增长,我可以察觉到这些。
      百晓生最后捋了捋他长长的白胡须,一反之前凝重的表情活泼地对我说:“莘萝啊,这不是普通的东西,你知道的,现在我告诉你这东西是个邪物,你最好不要知道它的含义了。”
      “什么是邪物?”我问道。
      “违背自然之道律。”
      但凡稍微通达一点的人都会明白一个道理,这世上有时候不知道反而比知道要好的多,虽然知道了一切依旧能过得很好这固然是上乘的,但多数人做不到,这时他们不知道就更好了。
      我明白这个道理,也明白百晓生的心意,但是为了证明我足够的强大,我选择了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我希望成为知道了一切依旧能过得很好的那类少数者。我在战后陡增的灵力给了我心理上的支撑。
      我还在思索之际,弟弟就冒冒失失地叫道:“百晓生,你这样好没意思,如果你知道这是邪物不想让姐姐知道,你干脆说这就是个普通的玻璃珠子好了,现在搞得大家心里痒痒的,非想知道不可。”
      百晓生眯着眼微笑道:“哦,你说的也不无道理。”我知道百晓生并不是没有思虑周全,他说这珠子是邪物只是在给我一个选择的权利。
      “百晓生,你不妨说出来吧。”
      百晓生听了我的回答,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来,一缕阳光正穿透他茅屋的窗子射进来,于是他的笑容融化在带着甜甜花香的光影中,似乎塑造了一个永恒的微笑。
      “这珠子可以让你回到过去,改变历史。”
      “这是···”
      百晓生点了点头,表明一切就是我想的那样:“这是异兽留下的东西,是异兽被封印之前许下的心愿。”
      “谁会理会那可恶异兽的心愿呢?难道要让人回到过去去救它们吗?”弟弟道。
      “是吗?你姐姐也这么想?”百晓生凝望着我,观察我表情的变化。
      “难道···”弟弟忽然意识到关键点。
      百晓生站了起来,拍了拍弟弟的肩:“看来你姐姐已经决定了,即使这是邪物,也被这个东西所诱惑,毕竟这是所有人都未曾有机会经历的。”
      是,明明知道应该要远离的异兽的邪物,可是回溯过去,改变他的命运,此时却成为我最大的心愿。
      百晓生郑重地说:“这是你自己的选择但是我提醒你,你回到过去,如果发生了什么意外,就回不到现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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