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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十俊色》内 ...

  • 作者有话要说:  部分错别字是为防和谐而故意写的。

    “黄王”乃读者给的昵称,楚夕原封号为“京王”,即邑守京畿的王爷,只是个虚衔,几乎无实权,因其喜着金衣,民间讹传为“金王”,后者从之者众,封号亦迁。

    大夏:原创设定,并非历史上的禹传之夏,存在于宋灭亡之后。这里忽必烈没有征服中原,中原楚氏崛起,建立新的汉人政权,与之分庭抗礼。

  •   大夏王朝,当今圣人胞弟,金王楚夕大婚在即,一群狐朋狗友在锦绣楼办宴庆祝。

      美姬斟酒,众位举杯祝曰:“恭喜殿下贺喜殿下,进入风月墓地,告别自由之身~!”

      本笑眯眯的楚夕闻言大囧,“你们这是消遣我!”

      “岂敢,岂敢~”狗友之一的宋钦摇扇道,“与妇成婚,日后定多遭制约,自然如入天牢地墓;王妃又乃汗国公主,为和亲而来,事关两国和平,兹事体大,连陛下都不敢怠慢,恐怕王爷暂且没机会来这烟花柳巷,岂非没了自由?”

      “说得倒是头头是道……”楚夕下意识皱鼻,灌下一小盅酒,垂眉似沉思。

      宋钦拍拍楚夕的肩膀道:“别想这么多了,咱们今天来就为了狂欢!——嘿,诸位,今儿个可是殿下最后的逍遥日了,咱们可得喝个够!”

      众人齐举,笑而大喝道:“对,喝!”

      酒过三巡,楚夕耳酣面热,带着微醺的醉意,微笑道:“本王娶得金帐汗国最美的公主,蒙古汗王掌中至宝,哪是这花柳巷里的庸脂俗粉可比?送我一万个花魁我都不换!你们啊~,就空羡慕吧~~~”

      楚夕得瑟得嗓音都飘上天了,自然有人不喜。一众寻欢作乐之声寥落了下去,众人面面相觑,气氛略显尴尬。

      不待宋钦说圆场子的话,狐朋之一,姚鼎鼻喷嗤音,油着腔调道:“你那王妃啊,当然百万花魁不可比咯~”说完,嘴角勾出了坏笑,眼神也银靡不正。

      听出话中讥诮,楚夕拍案,怒道:“姚鼎,你什么意思!”

      楚夕虽为王爷,身份尊贵,但京城里真正的老炮儿却是姚鼎之流,对市井杂事乱情不甚熟悉的楚夕,跟着他们混,平日里许多事其实是听他们的。加上楚夕从不耍威风,略显内向懦弱,姚鼎便把他当作了病猫,不敬,亦不畏。

      不畏,自然什么都敢说,姚鼎继续嘲讽:“小弟我耳听八方消息,不巧听说过,您的王妃乃罗斯国与蒙古国的混血儿,长得那是金发碧眼,胸大~臀儿~翘!(听到这里时,楚夕的拳头握紧了)可谁人不知那罗斯国妇女的德行?连滋味都尝过不少哩~你们说,王爷该不该忧心?”

      众人交头接耳,纷纷点头。

      中原王朝北面的白种人,被盛传为有大银性,女子更是性感大胆,喜欢胡乱勾搭汉子,见者可上,不晓廉耻,婚内通兼。再者,流入中原的白种女性,不是流难之民,便是被拐卖者,一穷二白,只能以卖艺或卖银为生。是以这皇城里的俄罗斯娘,几乎都聚集在烟花地里为昌。

      楚夕咬牙,“但她是公主,不可能放荡无忌!”

      “你是王爷,不也放荡无忌吗?”有女子低低嘲讽,众人寻音,宋钦头一低,发现正是自己楼在怀里的美姬。她穿着月白色的薄衫,面有皓雪之苍白,眉心一点惊红,气质清冷,眼神倔强,唇藏深讽。如果他记得不错,她的名字应该是“泠月”。

      一眼间,宋钦心弦微动,玲玲作响,涟漪荡荡……

      楚夕却浑然不管谁说的话,抱头,挤眉,一脸痛苦纠结,他有些后悔跟这群人鬼混了,万一被自己王妃嫌弃怎么办?

      “男人跟女人怎么能一样呢?”有人高声抗议。
      对啊,自己是男人,不一样的。楚夕找到了安慰,可宋钦接下来的话,却彻底打碎了他的玻璃心。

      “北狄诸部民风特殊,与中原迥然相异,多数部落,都敬重他们的妇人。罗斯国在远北,与西方诸国互有军事、文化等方面的交融,他们的公主不但可以掌权,甚至可以登基为皇,可谓贵不可言。而且欧罗巴人可是把女人比作了金子,奉为了神……”宋钦意味深长地看了眼楚夕,“殿下的王妃童年在罗斯国的莫斯科度过,少时又长于马背行于浩浩草原,必然不同凡响。”

      “响”字末尾,楚夕打了寒蝉,似乎身体比大脑先行预知到了他未来的悲惨。楚夕是正儿八经的高粱纨绔,撇开身份来说,一事无成,毫无特长,那样的女中吕布,他能降得住吗?

      泠月抬头望了一眼宋钦,略感诧异,低头给他斟了杯酒,他并不迟疑,看也不看抬手便喝下,动作潇洒而沉稳。
      这男子不像池中之物,为何会跟这群废物混在一起?

      其他人没有宋钦远见与深虑,听了那么一大堆,却并没察觉到任何政治上或军事上的危机,眼神交汇间流露出的都是性质下流的戏谑。他们看着楚夕的头顶,笑成一朵朵菊,仿佛已经看到了那里长满了草,绿油油的成片;忆及传闻中公主的美貌,他们又目露垂涎。

      楚夕从自个儿的忧虑中抬头,扫见一群人银秽的眼神,心声厌恶,抬手扫空了身前的杯盏,令桌面狼藉。
      “今日到此为止,本王不欲继饮,告辞!”说完,拂袖而去。

      其他人被扫了雅兴,面色颇有怨怼,但不久便继续喝酒,吃菜,狎姬。
      宋钦却在楚夕离开之后不久便起身,临走,他牵起了泠月的手。

      旁人以为他要带泠月去独立包厢享用,挥手调笑:“这姑娘腰窄身薄,宋兄可悠着点,别玩坏人家,哈哈哈……”

      走廊里,宋钦在泠月冰冷的目光中停下,他抬手作揖,彬彬有礼,“在下宋钦,礼部侍郎之子,刚才失礼了。”

      泠月有些诧异,但还是冷着脸,“有何失礼?”
      宋钦笑而不语,转身欲离去。

      泠月却在他背后提声问道:“宋郎为何来此?”
      宋钦只留步而未有言语。

      “为色?为乐?妾看都不像。”泠月自顾自地揣测,“莫非是为了金王?可那不过是个即无实权,也无能耐的纨绔子弟,何以值得宋郎浪费时间?”

      宋钦一言不发地走出二三步。泠月以为他不屑于跟贱姬交浅言深,垂眉黯目,抱袖欲去,就听他道:“金鳞幼时或许如黄鳝,谁日后却长啸山河,吞吐天地。今朝的质弱之子,谁知他日是否会执掌乾坤?”

      宋钦背对着泠月,沐浴在迷蒙月光之中,荼白的身影几近消融,“我幼时师从市井高人,习得六爻玄理,已算出金王娶得娇妻之后,运势便大有逆转。只不过,前提是...那汗国公主的身体里必须换人,否则,那个女人只会彻底毁了他。”

      “什么意思?”泠月睁大凤眼,眼底浮着浓浓的不解。
      宋钦不再理会,出了锦绣朱门,装作醉鬼,高歌长啸着离去。

      其人歌盛唐之诗,曰:“五陵年少金市东,银鞍白马度春风。落花踏尽游何处,笑入胡姬酒肆中……”荒靡恣肆。可它的前半部分却是歌颂壮士荆轲,与赏识壮士的太子丹的。

      击筑饮美酒,剑歌易水湄。经过燕太子,结托并州儿。少年负壮气,奋烈自有时。因击鲁勾践,争博勿相欺。——[唐]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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