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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第 32 章 ...

  •   四年前,周扬刚回国不久后,曾经给沈默打过一通电话,约他在老地方见面,说是要同他私奔。
      沈默自然没去赴约。
      不过他也没去上班,连手机都关了机,一个人关在家里做大扫除。
      那天季明轩是带着满身酒气回来的。他喝醉了酒,在路上跌了一跤,弄得满身狼狈,见了面差点没认出沈默。后来他认出来了,却又表现得格外古怪,将沈默压在沙发上狠狠做了一回。沈默被他咬住脖子的时候,有种成为他掌中猎物的错觉。
      第二天两人睡到中午才起来,季明轩用沈默的手机打电话请假,手机开机后,响起一串短信提示音。沈默以为是周扬发来的,季明轩便对他笑笑,当着他面删掉了短信。
      下午他坐季明轩的车出去买药,才由司机口中得知,那晚季明轩原本是要去锦绣山庄的。
      沈默当时猜不透季先生的心,如今却什么都懂了。他以为他跟周扬走了,所以喝得烂醉。他发短信挽留他,然后又亲手删了。
      沈默虽然早已恢复记忆,但回忆毕竟只是回忆,再没有哪一刻像现在这样,真正明白自己曾被一个人刻骨铭心地爱过。
      季明轩一直在锦绣山庄等他。
      却始终未能等到。
      “叔叔,”季宁在旁边摇着沈默的手臂,小声问,“你哭了吗?”
      “没有。”沈默回过神来,擦去手机屏幕上的水痕,说,“叔叔没哭。”
      季宁年纪虽小,却没这么好糊弄,指着沈默眼角道:“叔叔的眼睛都红了。”
      又问:“叔叔为什么哭?”
      沈默转过头看着他,道:“小宁,叔叔能不能抱你一下?”
      “好啊。”季宁伸出双臂求抱抱,喜滋滋道,“叔叔抱。”
      沈默就在夕阳的余光里轻轻拥着住他。
      小孩子的体温比大人高些,抱在怀里尤其温暖。沈默摸了摸他柔软的发顶,心里忍不住想,这是与季明轩血脉相连的人。
      他不由得把季宁抱得更紧些,问他:“小宁,你爸爸爱你吗?”
      季宁似乎不大明白爱的意思,想了想才大声说:“爱!”
      沈默笑了笑,过一会儿又问:“那……爸爸也爱妈妈吗?”
      季宁迷糊了一下,更加响亮地答:“爱啊!”
      沈默就说:“那真好。”
      真的,特别好。
      他深深吸一口气,松开了怀中的季宁,拍着他肩膀道:“好了,我们去客厅里玩吧。”
      他把那只旧手机放回枕头底下,跟季宁一起出了房间。他们在客厅里坐了没多久,季明轩就回来。
      他忙了一天,西装已脱下来挽在臂间,身上只穿一件浅色的衬衫,正好勾出一点点优美的腰线。
      季宁一见到他就不要沈默了,扑过去叫道:“爸爸!”
      季明轩伸臂一捞,将他抱了起来,问:“你今天乖不乖?有没有听叔叔的话?”
      季宁自豪道:“当然。”
      又转头找沈默求证:“叔叔你说是不是?”
      季明轩的目光这才落到沈默身上。
      沈默应了声是,静静与他对望,像隔着万水千山。
      错了,不是像,而是确确实实隔了那么远。
      晚饭他们是在酒店的餐厅里吃的,因为有季宁在,也没有开红酒,只简单的点了几个菜。季明轩风度翩翩,既要照顾季宁又要跟沈默寒暄,做得滴水不漏。
      沈默平常就不爱说话,今日更加安静,只有视线一直追着季明轩。
      季明轩说:“本来想请你去外面的餐厅吃饭,不过有季宁在,去哪里都不方便。”
      沈默道:“有了孩子就是这样,事事都以他们为重了。”
      季明轩笑了笑,顺手给季宁擦了擦嘴角。
      沈默温柔地看着他们,像看着一个安宁而美好的梦。
      而他的魂魄早已飞到别处去。
      是回到四年前,或者更久地,七年前的那个雨夜,他刚刚握住那把钥匙,毫不犹豫地打开了锦绣山庄的那扇门,走进另一个人的心……
      隔壁桌有人碰翻了餐具,发出“叮”的一声响。沈默浑身一震,像被人打破了梦境,猛地从桌边站起来。
      季明轩惊讶地看着他。
      沈默手心里尽是汗。他自知失态,又慢慢坐回去,拿起杯子喝了口水。
      季明轩瞧他一眼,说:“明天……”
      沈默抢先打断他:“季先生。”
      不不不,他等不及明天了,谁知下一秒会不会天崩地裂?
      他急着问:“季先生今晚有没有空?”
      季明轩挑一下眉,道:“现在不正空着?”
      “是说吃过晚饭之后。”
      “也没什么事,最大任务不过是哄季宁睡觉。”
      沈默看向季宁,他正用汤匙戳着饭碗,根本没听两人讲话。沈默于是说:“等小宁睡着之后,季先生能不能给我一小时……不,半小时就够了。”
      “什么事?”
      “我想给季先生画一幅画。”沈默定定看着季明轩,声音有一点儿哑,“这是我们早就约好的,不是吗?”
      季明轩目光微动。他一时没有出声,喉结上下滚动一番,方道:“是,的确有这么一回事。”
      “那季先生是答应了?”
      “当然。”
      沈默松一口气,连后背也被汗水打湿了。他至怕季明轩说不记得了,说往事随风不必再提,直接判他死刑。
      如今他算死里逃生,又得多活片刻。
      这顿饭吃了很久。季明轩跟沈默各有心事,接下来就没怎么说话了。季宁倒是早就吃饱了,东摸摸、西看看,一个人无聊地玩汤匙。他白天玩得太疯,没过多久就开始犯困了,哈欠一个接一个,头一点一点的像随时会睡着。
      季明轩扶着他小小的胳膊,心想,要哄他睡觉简直不费吹灰之力。
      吃过饭后两人在餐厅门口分手,约好了等季宁睡着之后,季明轩再去沈默那边。
      季明轩单臂搂起季宁,抱着他走回去。他一开始步履如常,到后来却越走越快,三两步就回了房间。
      陈姐也已吃过了,正在客厅里等着。季明轩叫她给季宁洗漱过了,又亲自给季宁换了睡衣,哄他上床睡觉。
      季宁原本还昏昏欲睡,等真到了床上,又不肯老实睡觉了,非要季明轩给他讲睡前故事,还点名要听大灰狼和小白兔的故事。
      季明轩没有办法,只好坐在床边给他讲:“从前,有一只小白兔……”
      他声音低沉,在这样的夜里格外动听。
      “最后,大灰狼和小白兔成了好朋友,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了。”
      季宁陷在被子里,眨巴着眼睛说:“上次好像不是这样的……”
      “就是这样,”季明轩眸色沉沉,柔声道,“大灰狼和小白兔相亲相爱,永远在一起了。”
      他说完摸了摸季宁的脸,说:“乖,睡觉吧。”
      季宁向来怕他,只好闭上了眼睛,嘴巴还微微嘟起来。
      季明轩给他压好被角,关上灯走出了房间。
      时间才刚过八点。
      季明轩便回自己房间换了身衣服,又从抽屉里找出一对袖口,细心戴上之后,才出门去找沈默。
      沈默房间的门虚掩着,季明轩敲了两下门,然后推开门走进去。沈默正忙着收拾行李,地上一只大的行李箱塞得满满的,显然已经整理好了。
      季明轩看在眼里,不动声色地问:“打算离开了?”
      “是,已在这里住了好多天,也玩得差不多了。”
      沈默把最后一件衣服叠好了,回头道:“季先生先坐一下吧。”
      沈默房间里没有露台,只有一面落地玻璃窗,能看见窗外的海景。窗边摆了两把椅子,季明轩挑一把坐下了。
      沈默倒了杯水给他,道:“不好意思,要耽误季先生一些时间了。”
      “没关系,”季明轩双手交叠着放在腿上,问,“半小时够吗?”
      沈默立即道:“足够了。”
      他的画板支在房间中央,画笔和颜料也都胡乱堆着,他翻找出自己需要的颜色,挤出一些颜料来,低下头认真调色。
      季明轩看他一眼,而后扭开头望向窗外,问:“你的手什么时候好的?”
      “一直没好,现在是用左手画画。”
      “伤应该早就痊愈了。”
      “嗯,医生说是心理因素。”
      “这只能靠你自己克服了,别人都帮不上忙。”
      有的,沈默心想,有一个人可以的。
      他调好了颜色,在纸上试了试,自己觉得还算满意。他原本是用左手握笔的,犹豫一下后,又换到了右手。
      他拿笔的手微微发抖。
      沈默竭力压下了那种不适,握着笔走到季明轩跟前,在他对面的椅子上坐了下来。
      季明轩见他没拿画板,讶然道:“不是要画画吗?”
      沈默忽而一笑,说:“没错。”
      他伸手握住季明轩的左手。
      季明轩的手生得那样好看,手指修长白皙,只无名指上留着戴过戒指的痕迹。沈默笔尖轻颤,第一笔正落在那个位置上。
      季明轩怔了一下,不由得动了动手指。
      沈默不知哪里来的力气,紧紧按着他的手道:“季先生,别动。”
      “沈默……”
      “这颜料过一晚就能洗掉,我已经订了回国的机票,明天就会离开这里,绝对不会打扰到你的生活。只有今晚,只有这一次……”他声音低得不能再低,近乎央求一般,道,“让我把这幅画画完。”
      季明轩顿时安静下来。
      沈默便继续画下去。
      他那么紧张,鼻尖渗出了一点汗,却完全顾不上了,只专心致志地在季明轩无名指上勾画。
      他画得十分细致,季明轩凝神一看,见是一枚戒指的形状。
      沈默一边画一边说:“我听别人讲,结婚戒指要戴在左手,是因为这是最接近心脏的位置。”
      他换上最纯粹的红色,在那枚戒指中央轻轻一点,颜料慢慢化开来,像是一颗心的样子。
      沈默仍旧握着季明轩的手,抬起头来直视他。
      “季先生,我的心在这里。”他可能一辈子也只有一次机会说这句话,因而一字一字道,“从七年前开始,一直都在这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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