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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切的开始 ...

  •   我的信仰,是我唯一的挚爱。
      ——题记

      “玉琉沫,今天就是你的死期!”
      “哈哈哈……今天,我就是死,也要拉你们这些渣渣给我陪葬!”
      “住手!你个疯子!快拦住她!”
      “琉沫!不要!”
      “轰!”
      ……
      “啊!”躺在雕花木床上的少女被惊醒,猛的坐起,素手抚着胸口,心跳的飞快,睁大美眸,眼里有着不知身在何处的迷惘。

      这里,是哪里?她明明记得,在柳家宴会执行任务的时候,因为好友的背叛,受到埋伏,最后与那些人渣同归于尽了啊。玉琉沫谨慎地打量着这个古色古香的房间,平静的眼眸里闪过一丝疑惑。

      “蠢女人,你在干嘛?”
      “谁?”玉琉沫眼底闪过一丝寒光,手不自觉的摸到手上那枚改造的雕花银戒,入手的确是一片光滑,看到原本戴在食指上的银戒变成了一个古朴的玉戒,心下一惊。她的戒指怎么被拿下了?那可是经过特殊处理的戒指,只有她能拿下,现在怎么会不见了?还有,这个玉戒怎么那么眼熟?
      “蠢女人,你记性可真差,这个戒指还是自己偷来的,怎么,不记得了?”稚嫩的男声在玉琉沫脑海中想起。
      “你到底是谁?”
      “我是你手上的那枚戒指的器灵,”他顿了顿,声音带了一丝恼火,“你个蠢女人给我滚进来说话!”
      话音刚落,玉琉沫感到一阵天旋地转,醒来,便是在一个宛如世外桃源的地方。她深吸了一口气,露出了发自肺腑的笑容。

      “喂,蠢女人,看够没有?”稚嫩的声音里透着一缕不爽。
      “你在哪里?”玉琉沫四下张望着,四周不见一人,娇俏的小脸有着一丝疑惑。人到哪里去了,听声音明明就在附近啊。
      “你看哪呢?往下看。”小男孩恼火地喊道。
      玉琉沫目光往下移,看到一个小人儿身穿白色流云衫,脚蹬白锦履,一根青玉簪盘起了一半的头发,还有一半披散在身后,乍一看好像是一个女孩,近看之下,可以发现这是一个长相略为柔美的小男孩。
      玉琉沫看着那肉乎乎的小脸蛋,情不自禁地伸手掐了一把,“小不点,这里是哪里啊?”

      小男孩愤怒拍开玉琉沫的素手,揉了揉脸,平复一下心情后,双手抱胸,一脸傲娇地说道:“蠢女人,本少爷叫初云,本少爷告诉你,这里是黎心戒的随身空间,以后你可以随时进来,这里的东西随你拿,这里的地方随你放,总之,你可以在这里做任何事,本少爷就一个要求,给我活着。”

      玉琉沫有些感动,没想到这傲娇的破小孩这么关心她,那她也该对他好点的。等等,随身空间!?每本有随身空间的穿越小说都是女主在现代拿到了××宝物,然后因为××事情死了,接着因为××原因穿越了,最后经过××事情开启随身空间。然而,我的种种遭遇都与这些条件相符好不好!
      (╯°Д°)╯︵┻━┻
      所以说,我是赶潮流的穿越了吗?(ΩДΩ)
      初云一看到玉琉沫那呆呆的样子,心里就憋屈。你说他这是造的什么孽啊,等了上千年才等来一个宿主,没想到宿主这么蠢,他估计,这货要是没他早就死的不要不要的了。无奈地挥了挥手,把玉琉沫扔了出去。

      玉琉沫出去后,响起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急急地在脑海中问道:“等一下!该不会我所有的想法你都知道吧?!”
      初云真的是快被玉琉沫给烦死了,不耐烦的回了句:“只要你不想让我知道你的想法我就不知道。不过,”初云顿了顿,“你要学会控制这个能力还需要时间,如果你无法控制好,我还是可以知道你的想法的。”

      玉琉沫在听到可以屏蔽他这句话时,才放下了心。对于操控能力,她有绝对的信心去掌控这个能力。她很快便把这件事扔到了脑后,摸了摸下巴,现在她应该了解一下她这是穿到民国几几年去了,然后把自己安顿下来。
      (什么?你问她怎么知道这里是民国的?这不是废话嘛,看看周围的摆设就知道了好不啦!)
      说做就做,玉琉沫刚想出门就发现了一个问题。她没钱啊卧槽,难道她要去当乞丐吗?
      就在这时,一个玉镯凭空落到玉琉沫的素手里,接着初云的声音在她脑海里想起:“蠢女人,拿好了,这个玉镯年代久远,很值钱的。还有,你不是魂穿而是身穿,你原先的所有装备我全扔到空间了(不包括她身上的浅蓝齐膝大摆裙),这个地方是我随机找的,出去的时候最好不要走门,然后把玉镯当了就把这个地方盘下来吧,这地方风水不错。”

      玉琉沫了然的点了点头,接着发现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气呼呼的说道:“初云,我叫玉琉沫!再叫一个蠢女人试试!”

      “行行行,谁让你现在是我宿主,快从窗户出去,这个公寓的主人回来了! ”初云有些着急,感到门口人类的气息,催促玉琉沫赶快离开。

      “卧槽,你怎么不早说!”话音未落,玉琉沫便一跃而下,看到周围毫无人影,稍稍松了口气。还好还好,这个小巷行人稀少,要不然今天就要被当做怪盗通缉了!

      拍了拍手,迈着优雅的步子走到了街上。在路口拦下了一辆黄包车,微笑道:“请带我去这里最好的当铺。”
      车夫憨憨地笑了笑,“好嘞!小姐坐稳了!”

      赵信当铺。
      玉琉沫把从房东家顺来的一块大洋给了车夫,对车夫道过谢后,走进了当铺。
      “掌柜的,我这里有个古董玉镯要典当。”玉琉沫拿出初云给的玉镯,心下有些紧张。也不知道这东西是不是真的值钱,要是被初云/掌柜忽悠了肿么破?!
      “放心,本少爷从不骗人,如果这个掌柜给的价钱少于一箱金条就换另一家。”初云翻了个白眼,声音闷闷的,有点情商的都知道他很不爽。

      然玉琉沫就是个没情商的,也不知道哄哄人家小初云,而是跟掌柜讨价还价起来。
      最后掌柜一脸肉痛的让小二拿来了两箱小金条放到玉琉沫的手里。她拿着两箱金条高高兴兴地出去了。

      玉琉沫拐进了一个小巷子后拿了两根金条放在身上备用,把剩下的金条放到了空间里。

      在做完这一切后,她听到了很大的喧哗声,类似于“站住别跑”云云。
      玉琉沫本来不想管闲事,这就准备离开,倏地听到身后传来巨响,她转过身子,看到了一个男人靠着墙坐着。他浑身是血,头发湿漉漉的,身上的青色西装也被血染红。

      此时的玉琉沫看到这幅情景,心里有些不忍,一边在心里暗骂自己太圣母一边走到男人身边。听到喧哗身越来越大,情急之下拉过旁边的席子盖住,坐在地上的男人怀疑地看了她一眼,随即便被席子这挡住了视线。

      他稍稍动了动身子,感到一阵乏力,根本不可能再站起来,只好认命地闭上眼。就让他赌一次吧,现在,他只能相信眼前这个年轻的女子了。

      玉琉沫在确定没人能看到她的动作后,从空间拿出自己从现代带过来的白色包包,装模作样地补起妆来。
      不过多时,一群凶神恶煞的人拿着手木仓追了过来。他们朝四周张望着,只看到玉琉沫一个女子在上妆。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他们在这里实在找不到那个男人的身影,只好离开到别处寻找。

      玉琉沫在他们走后又等了一会,确定人都离开了,赶快把席子掀开,从包里拿出微型医药箱,小心翼翼地脱去男人的衣裳,给他简单处理了一下伤口,熟练的包扎起来。

      男人看着玉琉沫熟练地给他包扎伤口,眼神有些复杂。
      半个小时后,玉琉沫擦了擦汗,从地上站起,由于长时间蹲在地上她中心有些不稳。
      玉琉沫满意的看了男人一眼,缓步走出小巷。
      “等等,你叫什么名字?”男人低沉暗哑的声音在玉琉沫背后响起。
      玉琉沫一句“我是雷锋,做好事不留名”差点脱口而出,尴尬的清了清嗓子,缓缓道:“我叫玉琉沫。”
      男子默默地念了一遍,嘴角勾起了一个浅浅的弧度,也不管已经走远的玉琉沫是否听到,自顾自地说道:“我叫苏三省。”

      离开小巷的玉琉沫首先回了原先的公寓,找房东谈妥价钱后,放下了一根金条付了四年的房租。
      接着就是大采购的时候了,玉琉沫兴奋的拿着从房东那换来的零钱东买西买,又给了掌柜一些钱让他们送货上门。
      在过足购物瘾后她为了不引起别人的怀疑,去芙蓉记找了一份收银员的工作,对外说作经济来源。

      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日子很很是平静安详。
      一天傍晚。
      “玉小姐,店里的小二因为有事就先回去了,能麻烦你把这盒糕点在六点之前送到华懋饭店,交到这位小哥手里吗?”掌柜搓着手,有些不好意思的对玉琉沫道。
      玉琉沫看了一眼柜台前小哥的长相,记在了心里,朝掌柜点了点头,“没问题的掌柜,那我等会就去昂。”在六点之前去华懋饭店送芙蓉糕,嗯,记住了。
      等等,华懋饭店?这个名字她记得是一部电视剧《麻雀》里饭店的名字啊,想到这,玉琉沫脑海中的想法愈加清晰,还有还有,她现在打工的这个芙蓉记好像也是《麻雀》这本书里的,难不成这是巧合?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章 一切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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