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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第 16 章 ...

  •   透过木质的浴室门,能够听到里头淅淅沥沥的流水声,但林可岑像个不懂色/欲为何物的gay,脸不红心不跳地回到了自己的卧室。

      因为要给对方拿换洗的衣物,所以林可岑从自己的衣柜里拿出了一件宽松的休闲白T,又从另外一堆衣物中拿出了一条黑色的到膝短裤。这两件是他之前为了运动才买的运动服,结果买了之后发现有点小,便舍弃在了一边,如今给陈尔丁穿倒应该是正好。

      不过……

      林可岑的视线朝着自己衣柜里头的某个抽屉瞥了眼,但又很快像是做错了什么事一般收回了视线。这个抽屉中,全是内裤。

      对,没错,都是内裤。

      但唯一不太好的一点就是,他所有的内裤都是穿过的,而内裤毕竟是贴身的衣物,给陈尔丁穿他穿过的——虽然他已经洗干净了,的确是不太好。

      可是,如果让他直接下面光溜溜地啥也不穿……那滋味,可能更加酸爽。陈尔丁说不定还以为他这个gay表面正经,实际上坏得很——虽然他自认为自己的确是个闷骚,但在某些程度上,他也有自己想要履行支撑的原则。

      痛定思痛,林可岑最终还是挑选了一条他平日里从来不穿只穿过一次就扔到了犄角旮旯里头的某条白色内裤。当时他买这条内裤其实是怀着某种不知名的闷骚想法的,毕竟老gay高龄28岁,他也想要铁树开花。

      只是前脚刚刚踏进那gay吧门,后脚就溜之大吉了。到底还是做不出那个决心,他听说gay吧很乱,gay圈里头的人都是干一炮就拎着裤子溜了,可他是想要一段长久的感情,即便日后可能没有办法拿结婚证,他也是想要和某个特定的人过一辈子的。

      也因此,为了那次购买的决胜内裤就无人问津放置一边积灰了。

      此刻给陈尔丁穿,他实际上也有点惴惴不安,但又想哪条内裤不是内裤,再者他又不知道这条内裤曾经用在何处……

      于是他就这么不要脸地将那条白色内裤与那条白T以及那件黑短裤叠在了一块,双手抱着就准备给对方捎去。

      来到浴室前,他便伸手敲了敲门,抱着空拳放在自己的面前咳嗽了一下,这才一本正经道:“我把衣服帮你拿过来了,帮你放在门口行吗?”

      他家都是要换了拖鞋才能进来的,而且都是实木地板,平日里也一直拖地的,所以并不脏。但是里头的水声却是在林可岑的这一句话结束时停止了,随即是拖鞋踩在大理石地面的声音,“哒哒哒”,特别地愁人。

      浴室门,果然被打开了,陈尔丁从里头探出了半个身子,他的发丝已经潮了,此刻湿哒哒地贴在他的头皮上,更加衬得他眉清目秀的。

      林可岑:去掉发色,就是他喜欢的那一款……

      陈尔丁的脸颊上红扑扑的,夹杂着漂亮的粉色,不知到底是因为被热水给洗出来的,还是因为害羞的。林可岑总觉得不会是后者,因为对方根本没有脸,平时对方那骚浪劲头可不是盖的!

      “谢谢呀。”对方的声音此刻有点沙哑,竟然有点过分的好听。

      林可岑:……我的天菜嗓音!!!!我可以!!!

      理智回归,林可岑一本正经地将自己手中的衣服送入对方的手中,同时道:“内裤我好久之前穿过一次,但我已经洗干净了,所以只能让你委屈一下了。”

      不知道是不是林可岑的错觉,陈尔丁的表情竟然露出了可耻的兴奋?但随后,他就矜持地点了点头,探着半个身子对着门外的林可岑笑着道谢。“没事,麻烦你了呀。”

      “不麻烦。”

      两人客套了一番,陈尔丁最终还是将衣服抽走关上了浴室房门。林可岑在浴室门口站了大约三秒钟,便有点恍惚地朝着自己的卧室走。

      回到自己房间的林可岑,突然觉得能够理解未来的自己为什么会栽了……这家伙,洗澡完的样子乖乖巧巧简直是根据他的理想型量身打造的啊!

      而此时的陈尔丁,抱着衣服站在你浴室中,露出了一个志在必得的微笑。

      因为林可岑的放在本来就是两室三厅的布局,所以陈尔丁与林可岑睡同一个屋子培养感情的计划宣告破产,两人在不同的房间,隔着一堵墙度过了同在屋檐下的第一晚。

      第二天醒来,两人的疲惫总算是一卷而空。由于陈尔丁的衣服根本没洗,因为即便洗了一个晚上也不一定干,所以他只能忍着嫌弃套上了昨天的运动衫。

      林可岑煮了粥,又从冰箱中拿出速冻的小包子蒸了六个,配了些榨菜,简单而又迅速地解决了早饭。警惕起见,林可岑与陈尔丁并没有直接出门,而是由林可岑靠在猫眼上观察了一下楼梯内的情况。

      “少了一个丧尸。”林可岑一共数到了两个丧尸,一个在701的门前,一个依旧还在楼梯口,只是看那样子应该也是动了的,还有一个昨日就提早苏醒的丧尸并未看见。

      两人下意识地提高了警惕,这一次,他们可用的武器可比之前锋利。林可岑拿了在他厨房里放着的尖刀,将自家的拖把给拆了,同时将尖刀用绳子与胶带捆在了一块,做成了一个简单的长枪——虽然是不太确定牢不牢固,但现在显然不是在这个方面精益求精的时候。

      而陈尔丁则拿了一把小刀。他的力气没有林可岑大,要是贸然使用那厨房中的菜刀,说不定根本挥不动见几次。在重生回末世之前,他所做的努力就在跑步上,因为他知道他力量虽然不行,但却在高中的学生时期年年参加田径比赛,所以他的速度拿得出手。

      为此,他在回到末世之前,就捡回了他荒废了好几年的跑步,几乎是没命地在跑。他的这种行为显然是让他的家人以及他的前女友感到奇怪,但他并未多加解释些什么。

      因为……他对他们早就已经心凉了。

      心凉是个很笼统的词汇,陈尔丁无法具体定义到哪个方面,但至少,如果让他做出选择,他会选择与前世完全不一样的答案,他会选林可岑。

      将心比心,他也应该选择他——即便他会被家人说不孝,但也比被家人逼迫着压榨林可岑好太多,同时也比被女友背叛一次又一次好太多。

      打一下给颗甜枣这种事情,一次还好,若是连续来了两次,那么,抱歉了,谁都不是傻子,他陈尔丁就更加不是,所以他怎么样也不会重蹈覆辙。

      “你确定你不把菜刀拿着?”在打开大门之前,林可岑最终还是决定提醒一下陈尔丁。

      “不用,我要是拿着菜单,反而还发挥不出自己的实力。”

      虽然对“实力”两个字有点不一样的看法,但林可岑最终还是叹了口气,道:“好,准备一下,我们等会冲出去,如果只有一个丧尸,那显然还是可以一战的。”

      “好,我跟着你。”陈尔丁并未提出异议。

      对方乖乖巧巧,林可岑便也不再多说什么,只是紧张地旋开了大门把手……

      大门推不开!

      大门,被什么东西堵住了!

      两人都是一阵无语,因为想到了什么,便明白自己真的是白紧张一场了。“看来那个丧尸在我家门口。”林可岑耸了下肩,这个时候,他的心情也轻松多了,语气都变得轻快起来。

      两人齐力推开了房门,果然,门外就是一个沉睡着的丧尸,他脸上的颜色更加的青黑了,林可岑多看了两眼,觉得对方脸上的颜色似乎的确和其他两个丧尸有着些微的不同。但他并未多加停留。

      两人朝着电梯的方向走去,但就在这个时候,他们的身后传来了一道开门的声音,随后,两人听到了一个男人说话的声音。

      “小林!”是林可岑的邻居李大爷,李大爷是林可岑父母的朋友,也已经上了岁数,早已白发苍苍,即便是站立着有点颤颤巍巍的。

      “李大爷!”在看到对方的一瞬间,林可岑的眼睛都亮了一下。他本来以为李大爷已经被丧尸咬了,但看来李大爷福大命大,那个晚上到现在为止都没有出过门。

      “你也好好活着,真是太好了……”李大爷的手都有点抖,他苍老的眼眸中满是湿润的水光,浑浊的眼睛中却好似看透了一切。“最近发生的一切,真是灾难啊……你们这群年轻人该怎么办啊……”

      “李大爷,你要不要和我们一起离开?”留在这里显然只能等死,即便他一直不出门,但总有一天会连食物都没有。就算现在在早上,丧尸并不会行动,人类还可以去超市囤积食物,但食物只有出没有进,总有一天食物会全部吃个干净,更加重要的是,超市想想就是丧尸的根据地,肯定有大批的丧尸在那里沉睡着。

      而丧尸会进化,等有一日,大批的丧尸可以在日间行动,那超市又有多少人敢去?

      然而李大爷却是摆了摆手,这时,他们才看见,在他手上是一个狰狞的牙印。

      看到这牙印的一瞬间,林可岑与心陈尔丁同时陷入了沉默。“我知道被咬之后会发生什么,我时间不多了……只是有一件事……我希望你可以帮我。”

  • 作者有话要说:  林可岑:又是被无意勾引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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