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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追溯 ...

  •   程炎确实变态,不仅变态而且霸道。他是他的员工,唯一被他用极端方式管理的一个员工。
      这导致陆晓风有段时间一看到程炎,身体就会变得奇怪,他认为这是害怕的表现,是肾上腺激素作用。
      看着程炎戴着眼镜坐在电脑前工作,俗话说得好,不怕耍流氓,就怕流氓有文化,能把人玩得团团转,逃不出他的手掌心。
      陆晓风再害怕,也控制不了自己的身体朝他走去,给那人倒上一杯热水。
      “什么事。”
      “你对着电脑工作了好久,天都快亮了。”
      程炎嗤笑:“你这样关心我,容易让人误会。”
      陆晓风结巴了,他绝对不是来催着“交作业”的,这人又想到哪里去了!
      只有跟程炎在一起的时候会有那种心脏怦怦跳的反应,一旦有了肢体接触,还会脸红发热。
      但跟其他别的男人相处,就能很清楚感觉到这是自己的同性——像路边的树,一张纸,一块石头,对他们毫无感觉。
      “明天起我要出差一周,没有人管你了,开心不?”程炎逗他。
      陆晓风的眼睛黯了下去,失落之情溢于言表,还要逞强说:“开心。”
      程炎抚抚他的头发,说:“我会早点回来的。”

      在程炎出差回来之前,陆晓风掰着手指头等他。但最后等来的,却是一场因积怨寻仇持刀砍人的血案,以及程炎被送进重症监护室的消息。
      程炎回国之后,先到风云科技的旧总部开会。之后他去了一趟701室拿东西。
      他不知不觉地落单了,就在走出住处楼下时,被尾随他的林哥等人冲上前持刀猛砍。程炎的身手好,躲过了许多致命伤,甚至还将一个人放趴,夺下他手中的砍刀。负责开车的林哥拿出枪射击程炎,随后他们便逃离了现场。

      程炎还没有脱离危险期的时候,同一间医院里昏睡至今的燕子醒了。
      不是身体机能对外界刺激做出的反应,而是伴随着所有记忆的苏醒,真正意义上的醒来。
      她还记得出事之前看到父亲被人杀害的一幕,因此大哭不止。在这之后她喊的第一个名字是程炎,因为还记得他在出事前给家里打过好几个电话,提醒徐家可能有危险。她在昏迷前寄希望于找到一个求助的人,就下意识喊他的名字。
      随着程炎被□□袭击的血腥案件登上社会头条。为了抓到徐家火灾的主使者,他在背后默默做的努力,都浮出了水面。程炎是怎么有意接近林哥从而引出幕后黑手,他怎么协助法院和警察破案,最终招致了疯狂的报复。
      时间最终揭开了覆盖在真相之上蒙尘的面纱。
      医生还告诉燕子,程炎的血型刚好与她相符,所以他每次过来都会为医院血库献血,希望能为她做些什么。
      “我知道他来医院看过我,叫我别害怕。他的声音很温和,告诉我害了我们家的人已经抓到了...”
      陆晓风一直以来冤枉了程炎许多次。
      明明知道只要说一句没做过,陆晓风就会妥协。其实在程炎心底,是希望陆晓风能相信自己,而不是由自己解释给对方听。

      在重症监护室门外,陆晓风木然地坐着,已经过去很多天了,每天的功课就是过来陪伴他,隔着这一面墙。没有人来打扰他们两个人,可以静静地回想从前相处的日子。
      要说陆晓风最后悔的,就是在那场世纪婚礼上,跟程炎闹脾气。
      只不过看到程炎给别人手写贺卡,心里就吃醋,提前离开婚礼现场。那天程炎以为他的失踪和林哥有关,方寸大乱,跟随手镯里的GPS发疯地找人。当时全城堵车,他靠双腿一路奔跑,冲到洗浴中心里,又和工作人员打了一架,才让人把柜子撬开拿到了那个手镯。当然这些都是在程炎住进重症监护室之后,陆晓风通过别人的叙述得知。
      至于吃醋的原因也很没道理,程炎并不是只给别人写贺卡,不为陆晓风写东西。
      那篇陆晓风熬夜完成的两千字季度规划,在他睡着之后,程炎帮忙做了校正和修改。陆晓风家里没有打印机,他就用那么漂亮规整的字体直接手抄了一份放在桌上。
      后来余秘书还吃味地说,自己刚跟着程炎时也不擅长公文写作,怎么没有同等待遇。
      “他直接甩给我,叫我再写这种公文的时候,不要出现任何日常用语,带有感情色彩的词语,自己学会精简。整个人凶巴巴的。”
      追溯得再遥远一点,陆晓风读书时被罚抄的作业,也都是程炎一笔一划替他完成的。

      都是因为程炎对他太好了,他习以为常,根本没有当作一回事。大半夜的陆晓风说想吃哪条街上的烧烤,程炎就会说:“我开车去买回来。”
      陆晓风笑他,你是我的男朋友,又不是外卖小哥,我才不舍得折腾你。
      程炎喜欢给陆晓风买这买那,每次陆晓风问你怎么又买啊?程炎就会说这种颜色的陆晓风还没有集齐嘛!
      而程炎自己并不追求金钱方面的享受。
      陆晓风说:“用我妈妈的话,这叫猪窠里修不了萝卜种。”
      程炎一本正经地纠正:“是狗窝。”
      陆晓风说他是狗,喜欢拿他开玩笑,他从来不生气,总是笑笑地揉着陆晓风的头。陆晓风令他的公司损失大量资金,他却只说了一句“我保你。”他从背后揽住陆晓风,诉说着两个人的未来,想要一起去香港定居,再也不回来。
      他是一个拿一朵装点餐盘的小花就能哄好的人。
      他在陆晓风的面前屡屡流泪,害怕被抛弃时是这样;听到陆晓风说“我爱你”三个字,反应也是这样。
      陆晓风问过程炎,为什么要把风云科技名下的公益基金会全权交给自己?不会是因为这个肥差容易出纰漏,怕再来一个挪用公款的人吧?
      “我没想那么多,”程炎抚摸着陆晓风的头发,“就是想着要给你找个事情做。”
      他又对陆晓风温声细语地说:“我不是什么时候都满脑子算计,也有单纯想要为了你这么做的一刻。”

      陆晓风在梦里看到别人告诉他程炎被送进医院抢救时的样子。他的手从担架上垂下来,手臂有条很长的口子,失血过多变得惨白,血仍不停地滴落到地板上。他的眼睛闭着,被凌乱的头发遮住,似乎再也睁不开了。
      甚至梦见自己来到墓园,天下着雨,陆晓风在他的坟前驻足了很久,为他献上一束白色的鲜花。
      在他出事后,才知道他最喜欢的颜色是白色,他明明只喜欢白色玫瑰,却说喜欢陆晓风送的粉色玫瑰。
      他爱他,从来没有恨过他。在那个人从自己的生命中消失时,才慢慢感觉到的——我是如此地爱他。
      从和他认识的时候开始,那就是一个孤高冷傲的人,仿佛和世界格格不入。这么多年,他把陆晓风当成唯一走进心里的那个人,除此之外再也没有别人。自己却没有好好关心过他,为什么要一次次吵架,不肯做出一点让步,为什么对他那么地苛刻,为什么不多给他一些信任和安全感,当得知真相的时候,却都已经晚了。

  • 作者有话要说:  攻:我觉得我还能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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