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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第三十四章、承诺 ...

  •   “解药可以用。”孙天机下了判断,陆小凤出了口气,感到了一阵轻松,当然下一秒钟他就忍不住惨叫出声了,因为那位老者毫不留情地伸出手,把他扭了的脚正了过来。
      然后干净利落地把一叠狗皮膏药扔给了他。
      陆小凤清点着膏药,喃喃自语着没有关系,反正现在怎么的都正过来了,自己没有瘸,也没有任何的不治之症,甚至只需要贴这么一点膏药就可以完全痊愈,简直是血赚不亏。
      “说实话我有时候挺羡慕你的心态的。”孙小红在旁边坐了下来,张开口袋给他看新买的点心,大方地表示你可以随便选一块。
      “说起来,你没看到小李探花吗?”少女问道,陆小凤想了想,“他不是出去买东西了吗?”
      “话说,你不担心他吗?”孙小红从里面捡出一块绿豆糕来,放在嘴里,伸出舌尖来舔了舔指尖上的碎屑,“像小李探花那种人,谁若是得到了,怕不是要做个铁屋子好好地藏起来,生怕别人给偷走了才是吧。”
      陆小凤笑了笑,忽而用手指指了指自己鼻尖,“小李探花值个铁屋子,那孙姑娘你看看我是不是值个金屋子。”
      四七刚想笑他一句,有你这脸皮还要什么各种神奇的盔甲,或者说那些奇奇怪怪的东西,都是拿你老人家的脸皮制作的吧之类的话,不过孙小红肯定有更加儒雅随和亲切的绝句来形容这种行为,于是他选择闭嘴。
      然而那个少女出人意料地并没有说什么,她只是在口袋里翻检着,端详着精致的点心上面绘着的漂亮的桃花,过了一会,她含混地说。
      “我和爷爷行走江湖很长时间了,”她伸出手来,指尖在半空中画了个弧,“陆大侠这种人,”她突然间笑了出来,“的确难得。”
      “可以说是金不换了。”孙天机帮腔道,陆小凤差点没咬了手指,孙小红倒是笑了出来,说着我以为我有生之年都看不到你害羞了之类的话,陆小凤转过头看向窗外,日头偏西了。
      李寻欢还没有回来,不过他也刚刚出去半个时辰而已,他说自己有位故人需要打发一下,而且顺便买点东西回来。
      “李大侠就是故人多。”孙小红说,陆小凤表示自己的内心并无波动,反正有多少故人,自己现在也是人生赢家。
      他甚至想去这波故人面前炫耀一下。
      “明明李寻欢他这辈子睡过的人,有”孙小红伸长手臂,画了一个大大的圈,“这么多吧,也不知道某人有什么好得意的。”
      陆小凤摸了摸自己的胡子。
      他突然想起来在大多数人的眼里自己是李寻欢的男宠这件事来着,他想了一会,觉得在这个年纪的小姑娘面前科普这些污言秽语似乎有些不太好,而且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干系。
      更何况,他陆小凤是那么肤浅的人吗?
      也许他的那些损友在这里,可能真的会说,对,你就是个肤浅的人,一直都是,只不过我们碍于多年的情面,不好意思直接说出来而已。
      李寻欢曾问过他们的事情,陆小凤记起了那个晴朗的秋日里,他和对方讲起了自己的那个时代的故事,那个时代里江湖依旧纷纷扰扰鱼龙混杂,不过多谢那几个人,并不觉得寂寞。
      人毕竟是一种群居动物。
      如果说他完全不怀念花满楼西门吹雪他们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即使不怀念他们也会怀念他们请自己吃的饭喝的酒,没有人不喜欢白吃白喝,当李寻欢问起他有没有想念他们的时候,陆小凤就是这么回答的。
      他想,也许那个时候自己的眼睛里流出了什么寂寞的意思吧,他虽然聪敏过人,天生一颗七窍玲珑心,但是在这位前辈面前,终究是年轻了的。
      “不过他们肯定会完全照顾好自己的,”陆小凤说道,“说不定没有我蹭吃蹭喝惹麻烦,过得更加蒸蒸日上了。”
      “听你讲话,似乎有点遗憾的意思。”李寻欢笑着说。
      “是啊,不能连累他们,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在下没能发挥自己的作用替天行道,实在是太遗憾了。”陆小凤说道,也许是带回了阿飞的缘故,也许是其他的什么原因,今日里的李寻欢看上去似乎有了几分微妙的不同。
      有着翠色眼睛的男人用折扇敲着自己的手掌,陆小凤隐约嗅出了什么。
      这个人的身上,有一种干大事之前的勇毅和果决。
      他要去面对上官金虹了,也许就是不久之后的事情了,陆小凤想,但是他为什么要和自己突然提起西门吹雪和花满楼他们呢。
      他伸出手来,看着日光从指缝里落下,晕染开漂亮的光影,今天还真是个难得多好天气。
      今天是个相当不错的好天气,胡不归想着,他在桌上放了两只杯子,李寻欢果然找了过来,坐在了他的对面,拿起了那只酒杯,为自己浅浅地倒了小半杯酒,在初春阳光之下,杯中的液体晶莹剔透,潋滟着琥珀色的华光,宁静而优雅地如春时潮平两岸阔的剪影。
      春天的确马上就要来了,万物无声而期待,等待着那一天的到来,夜晚里冰河发出轰隆隆的巨响,雪暗如沙,冰横似岸,上游的鱼活泛了起来,顺着还带着冰块的江水飞驰而下,胡不归看到店家刚刚抬了两筐进去,笑着和客人吹嘘着这种味道绝对值得一试。
      新的一年要开始了,人总会萌生出一些莫名的期望来,希望这一年会比从前的任何一年更好,而今天的阳光的确也是好的过分了。
      这样好的阳光,是会粉饰太平的。
      胡不归知道这一点。
      在这样的阳光下,坐在他对面的男人似乎褪去了一身岁月风雨留下的痕迹,那些孤寂凋零的时光仿佛都被扔进了水里,他看上去平静而神态安详,让人不由自主地回想起他年少时华枝春满的光景。
      “你是急着回来见那个年轻人吧。”他说道,李寻欢没有否认,点了点,“我答应过他早去早回的。”
      “这倒是不错。”胡不归说,“辜负这种承诺的人可不是什么好货色。”
      李寻欢笑了笑,垂下眼睛看了看杯中潋滟的液体,里面有着朦胧的倒影,他突然觉得他没有那么想要喝下这种东西的冲动了。
      他伸出手来,细长的手指缓缓地沿着杯沿划过,感受着粗陶磨砂的质感。
      “酒喝多了手会抖的。”胡不归轻声说道。
      他身上有很多故事,只不过大家都不知道罢了。
      “你是在劝我少喝酒吗?”李寻欢笑着问道,胡不归将头摇了摇,又点了点,“我要劝你少喝酒。”
      “我本来是懒得管这些事情的,”他拿起杯子来,自顾自地饮尽了那一杯,说道,“但是你要去面对上官金虹,你的命已经不是自己的了。”
      “所有人都在期待着什么。”胡不归说道,“那个人的阴影笼罩在这个江湖上已经有十年了吧。”
      “有人想好好的呼吸一下,有人想借机投机取巧,有人想要背靠大树好乘凉。”他慢慢地说,看见李寻欢用指腹摩挲着杯子,他知道他是个聪明绝顶的人,当然自己在说什么。
      而自己算是哪一种呢,胡不归想,他自嘲地又喝干了一杯酒,他大概是个不想被人遮挡了阳光的乞丐吧。
      李寻欢笑了起来,他将酒壶拎了起来,将自己的杯子斟的甚至液体在杯子上面鼓起了一个小小的弧度,然后他拿起了杯子来,将它浇在了地上。
      很多人死去了。
      很多人还活着。
      一杯酒,为亡者,更是为存者。
      他知道自己必须去打这一仗,去面对上官金虹,他们两个人只能有一个活下来,孙天机的年纪已经太大了,而且很多年没有出手过了,即使他想要背负这份责任,他也断然不会让他去冒这个险的。
      想起来,他这一生似乎在不断让人失望中度过了,李寻欢想,当年与状元失之交臂,父亲和兄长因此一病不起,后来龙啸云又期待他能够给自己和心爱的姑娘幸福,然而他们似乎也过得一塌糊涂,再后来,他几乎辜负了所有的期待。
      然而这一次,是天下人的期待。
      诚恐诚惶,不敢辜负。
      上官金虹啊,李寻欢想,他如今的武学境界几乎可以说一个不可战胜的怪物了,然而他在这山雨欲来中依旧发现了一似渺茫的希冀。
      上官金虹会输的,世界上本没有天下无敌,更何况多行不义必自毙,他会竭尽全力以求抓住那一线可能。
      “说起来那个后生,”胡不归说道,“倒是个有趣的人,若是有机会我还很想和他聊聊,他大概遇到过很多精彩的人和事情了。”
      “是啊。”李寻欢轻声笑了出来,他突然想起了今天自己也没来由地问起了陆小凤的事情,他的朋友,他的故乡,他的时代。
      他本应是碧海晴空闲云一抹吧。
      水本无忧,因风皱面。
      山原不老,为雪白头。
      如果此行还能剩的一条性命,“我倒是很想看看他的江湖的。”

      (未完待续)
note作者有话说
第34章 第三十四章、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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