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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沈家主宅位于S市闻名的富人别墅区,这里地处郊外,依山傍水,风景美如画。

      但凡在S市有钱有地位的人都会想方设法在这里置办一处房产,一方面是为了巩固自己的身份,另一方面则是为了结识同住在这里的某些人。

      换句话说,要是有颗陨石落下来,只会砸倒一片达官贵人。

      而沈家的家主沈玉就住在这片别墅区的黄金位置。

      作为上流圈子里众人最想巴结并且没有之一的大佬,沈家周围的别墅楼自然最为抢手,可惜沈玉一口气买下了正中央的十二栋,以至于一些人想假装偶遇沈玉都无从下手。

      那些专门为了沈玉而来的人眼巴巴盼了一年,却始终盼不到沈玉的出现。

      别墅区正中央的那片区域仿佛被隔绝成了一座孤岛,外面的人不敢进去,里面的人不愿出来。

      久而久之,某些话开始散播开——

      自从一年前沈董事长和董事长夫人遭遇空难以后,唯一留下的独子沈玉几乎不在公众场合露脸,甚至把所有工作交给助理全权打理。

      恐怕沈公子这辈子都无法走出父母死亡的阴影。

      还听说沈玉在后来的车祸中落得双腿残疾,终日与轮椅为伴,如同废人,和他有婚约的杜家二小姐接受不了嫁给一个残疾人,便跟着男模特跑了。

      父母双亡、两腿残疾、婚约作废、还沦为部分人谈论的笑话……

      一连串的打击压垮了沈玉,他没日没夜的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日渐沉沦。

      总而言之,传说中的沈家彻底栽了跟头。

      ·

      沈家,

      画室。

      柔和的太阳光线透过几净明亮的落地窗,一缕缕错落有致地洒进来,将偌大的室内笼罩上一层朦胧的光辉,但并不刺眼。

      画室里的物品不多,一眼就能看见坐在落地窗前的年轻男人。

      他眉心轻蹙,嘴角微抿,手持一支铅笔,十分严肃地在画板上勾勒了几下。

      男人看起来不过二十三四岁的模样,乌黑碎发,生得一双漂亮的桃花眼,鼻梁挺拔,削薄的嘴唇泛着淡淡的粉色,右眼角一颗小小的泪痣在暖黄色的光线下若隐若现。

      他的神情很是认真,让推门而入的管家下意识放缓步子。

      管家在边上伫立片刻,见沈玉仍然没有注意到他,轻咳一声道:“先生。”

      “恩?”沈玉轻轻扬了扬下巴,手上勾勒的动作却没有停下,目光也始终黏在画板上。

      “他来了。”管家说。

      “恩?”谁来了?

      “唐栗少爷。”

      “哦……”停顿两秒,“不是……唐、唐栗?!”

      这一刻,沈玉才后知后觉反应过来,惊吓之余,连带着笔尖在画纸上狠狠一划——卧槽!那个小反派这么快就来了?!

      “是的。”管家低着头,余光中把沈玉的反应全部收进眼底,于是斟酌道,“如果先生不想见他的话,我这就让康林把他送走。”

      沈玉不动声色咽了口唾沫,犹豫半晌,瞧见管家真要出去撵人,叹口气,忙不迭地举起尔康手:“别,张叔,我先见见他吧。”

      闻言,张叔眼底有一闪即逝的疑虑。

      但张叔到底没说什么,喊来两个佣人推着沈玉的轮椅乘坐电梯下楼,他则留下来收拾东西。

      众所周知,经历了一年前的那些事情后,先生脾性大变,越来越暴躁易怒,也越来越封闭自我,时常把自己一关就是一周,不吃不喝,直到脱水昏迷被他们救出来。

      张叔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又无可奈何,就这样熬了一阵子,头发都熬掉了大半。

      直到某天晚上,先生再次吞安眠药自杀,被张叔和佣人们发现后连忙送去医院洗胃。

      哪知道醒来后的先生仿佛变了个人似的,再也不提自杀的事,每天忙着工作忙着画画忙着烘焙,时不时接受医生的康复训练,活得格外充实。

      尽管外面的议论声已经吵翻了天……

      张叔整理完地上的废稿,抬头就看到画板上简笔勾勒出的水果面包,卖相不错,只是中间那突兀的一笔有点影响美感。

      张叔摇摇头,笑得很无奈。

      “以前也没见先生这么喜欢做烘焙……”

      不过先生能从阴影中走出来,总归是好的。

      ·

      然而被佣人们推着下楼的沈玉就没有张叔的好心情了,他紧张得不停咽口水,放在膝盖上的双手将衣角搅成一团。

      如果不是他拖着两条残疾的腿,沈玉恨不得立即从轮椅上站起来,扭头就走。

      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他为什么会这么恐慌。

      因为他根本不是原来的沈玉,这副身体里住着他这个鸠占鹊巢的灵魂罢了。

      说来才是神奇,沈玉做梦都没想到穿书这么邪乎的事情会发现在自己身上,他只是闲得发慌看了一篇名为《豪门帝少惹不起》的狗血商斗文,结果第二天睡醒睁开眼就穿成了文里面的炮灰沈玉。

      这个沈玉当真可怜,死了爹娘,残了双腿,跑了未婚妻,还被一群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吃瓜群众指指点点。

      背景惨也就算了,更惨的是沈玉后来不知道哪根筋没搭对,喜欢上本文小他十来岁的女主,可惜女主人美心善不接受他也不忍心拒绝他,就这么吊着他。

      直到沈玉按捺不住出手和男主反派一起争夺女主,并仗着有钱有势对女主强取豪夺,被嫉妒蒙蔽双眼的反派终于忍无可忍,把沈玉绑架到荒郊野岭,进行一顿惨无人道的折磨后撕票了。

      当时沈玉看到这段剧情,禁不住背脊发凉。

      心里无不庆幸,好在他不是文里的沈玉,不然宁愿撞墙自杀,也坚决不要被反派绑架。

      然后这么想完的第二天,他就成了文里的沈玉……

      沈玉:“……”

      他有句mmp一定要讲。

      经过大半年的磨合,沈玉差不多适应了这个世界的生活节奏。

      不知是不是由于这是虚拟世界的原因,他一个开甜品店的西点师傅居然成功管理起了一家上市集团,还经营得像模像样……

      若不是唐栗的出现,沈玉差点就忘记了自己是这个世界的炮灰,也是注定死在反派手里的可怜人物。

      而他即将见到的唐栗,就是将来日天日地的头号大反派。

      可惜现在的唐栗什么都做不了,因为现在的时间还处于整篇文的故事发生之前,往前推了足足十四年,也就是说现在的唐栗只有十岁,还是个被亲戚们虐待了一年多的小孤儿。

      想到这里,沈玉那颗惴惴不安的心总算平静下来。

      如今的男女主和反派都是十岁小屁孩,掀不起什么风浪来,他还有改变命运的机会。

      就算以后他必须走上炮灰沈玉被绑架撕票的老路,好歹享受了十来年的顶级富豪生活……也值了!

      ·

      即便外面是大晴天,一楼的客厅里仍旧灯火通明。

      熠熠生辉的水晶吊灯、价值连城的花瓶和壁画、古朴漂亮的装潢设计、就连佣人们的统一穿着也是驴牌专门设计,这一切无不透露着浓郁的土豪气。

      每当这个时候,沈玉总想感慨一下。

      哎……

      原主真的太有钱了。

      让他早上醒来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发愁接下来该怎么花钱。

      抬眼望去,只见不远处的红色真皮沙发上坐着一个安安静静的小男孩,太小了,也太没有存在感了,若不是佣人提醒,沈玉根本不知道沙发上还坐着个人。

      佣人把沈玉的轮椅推到茶几前就停下了,另个佣人立即上前沏了杯茶水端给沈玉。

      沈玉没有喝茶的习惯,无奈原主有,他只得干巴巴地端着茶杯,视线却一秒不离的定格在小男孩……哦不,应该是唐栗身上。

      这个小反派远比他想象中要瘦弱得多,毕竟今后是要突破一米九大关的高个子,没想到十岁的时候还长得跟豆芽菜似的,说是六七岁都有人相信。

      如果沈玉没看错的话,唐栗脸颊上和露出来的手臂小腿上的淤青应该是被人打出来的吧,甚至右眼眶都有些发肿。

      可唐栗就像是感觉不到疼痛一样,埋着脑袋,一动不动地坐着,犹如风干了的化石,连头发丝儿都没飘动一下。

      直到佣人小心翼翼把唐栗拉下沙发,轻轻往沈玉面前推了推,唐栗才微微抬起下巴,用审视且警惕的目光直勾勾地盯向沈玉。

      “先生,这是唐氏的遗孤。”佣人说。

      沈玉:“……我知道。”

      这暴戾可怕的眼神还真是没谁了……

      以前沈玉总觉得作者对唐栗的描述有些夸大其词了,长得精致好看的人再怎么凶狠也不至于反复用“戾气”一词来形容。

      现在,沈玉才发现自己错得离谱。

      唐栗的戾气仿佛是天生从骨子里带出来的,浓郁到发黑发紫,跟他的年龄和阅历无关。

      再加上沈玉打心底里忌惮唐栗的身份,此刻被唐栗这么毫不避讳地盯着,一时间心里发怵,连之前打好的腹稿都忘得一干二净。

      于是气氛就这么沉默着。

      沈玉和唐栗这么大眼瞪小眼着。

      后来佣人看不下去了,生怕沈玉生气,连忙推了一下唐栗:“小少爷,这是你沈叔叔呀,我们跟你提过的沈叔叔。”

      “是啊,快喊沈叔叔。”

      唐栗被推得趔趄两步,依然不为所动,宛若一只竖满刺的小刺猬,稍微有点风吹草动就能让他心里警铃大作,眼底的防范意识更甚。

      瞧见小孩这样,原本还有些忐忑的沈玉逐渐放松下来,他笑了笑,顿时觉得刚才的自己太过胆小了。

      不管怎样,现在的唐栗还是个孩子。

      也挺可怜的。

      “栗子。”沈玉喊了唐栗的小名。

      唐栗浑身僵住,漆黑的眸子里闪过些许迷茫,沈玉便操作着轮椅过去,目光扫过唐栗发裂的嘴唇,将手里的茶杯往前递了一些:“喝茶吗?”

  • 作者有话要说:  隔壁连载文求个收藏
    《回到大魔王小时候》
    乔嘉诺做梦都没想到,最后不顾性命的冲进地牢救他的人,会是靳储。
    他死前最后一眼看到的人,也是靳储……
    靳储搂着他,向来冷漠淡然的脸上第一次出现了崩溃的情绪,哭得像个孩子。
    再睁开眼,乔嘉诺回到了九八年的夏天。
    他九岁,靳储十岁。
    谁能想到在二十年后会成为阴鸷、暴戾、冷血无情的大魔王的靳储,在这个时候还是个敏感、孤僻、不善言辞的私生子。
    乔嘉诺心想。
    这辈子,他就对靳储好一点,再好一点。
    至少不再袖手旁观彼此的人生。
    -
    靳储从小生活在黑暗里,见不着一丝阳光。
    他以为这就是他的人生,如同过街老鼠,顶着私生子的名头,独自躲在阴暗角落,疯狂滋生出细菌一般可怕的仇恨。
    直到——
    那个人的出现。
    就像是一抹光,逐渐渗透他周身的黑暗。
    说他自私自利也好,恩将仇报也罢,他只想独占那抹光,揣在自己的口袋里,不给任何人瞧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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