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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骑士—》魔法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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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我这辈子最大的遗憾,不在于命短,而在于我没有好好地把妹,白白浪费了这副帅气的皮囊。
我乃是世上最垃圾的阿斯亚托洛斯帝国的一名高阶骑士,就在前不久的卫国战争中,在自己的帐篷里独处时,被敌人混合着毒药的水毒倒在地,只抿了一小口,就去见了上帝。
上帝不要我,说我杀伐太多,会影响到天堂里的天使小娃娃们。魔王不要我,因为我太帅了,会把地狱里的魅娃们拐跑,所以我便只好孤独的游荡在世间,等着什么时候才能排到号被丢去轮回,或是哪个魔鬼大发慈悲地一口将我吞下。
我决定,我要出去走走。这是我活着时的一大心愿,可惜因为骑士团事务繁忙,我从未在哪个风景怡人,适合和姑娘花前月下的地方滞留过身影。
于是我便从阿斯亚托洛斯的西部——我壮烈牺牲的地方,走到东部,横跨五百四十公里。途中自然碰上了许许多多奇怪的人,啊不,鬼魂。
灵魂从□□中脱离的那一刻□□是什么样子,变为鬼魂的姿态便是样子。曾经有人问过我是怎么死的。问我的这人他是一个高大的男人,身上的刀伤我细细数了,共有二百四十三条,每一条都是身为男人的英勇无畏的勋章。如果他还活着,大概便是全团蓬勃向上的年轻人敬仰的对象吧?
我说,我是被毒死的,看我的脸色就知道了。
他摇了摇头,说他觉得我面色红润,不像是死了的样子。
我耸了耸肩,表示爱信不信。
他喝了口酒,酒从他肚子上开的那个大洞中噗嗤噗嗤地流了出来。我皱了皱眉,没说什么。旁边的清洁工打扮的鬼魂跑去拿来拖把,拖了个一干二净。
他说,他羡慕我,世上的每一个鬼魂都该死地羡慕我。
我问他为什么。
他呵呵一笑,因为我死的太安详了,只比七八十岁自然而然与世长辞的老人们疼上那么一点儿。
我惊讶地猛灌一口啤酒,对这个男人的看法微妙的变了,人类,哦不,鬼类,真是无聊,生前比谁更加英勇帅气,死后连死相都要比一比。
后来,东行的路上,我遇到一大群人,看他们穿着破破烂烂的军装一副颓废的样子,我心里当下一惊。
我哽咽地问他们,“啊,我伟大的阿斯亚托洛斯帝国现在如何了?”
他们回我道,“啊,我们输了,彻彻底底地输了!可怜的小国王啊,他牺牲了自我,爬上了敌国国王的床,与他苟合……为我们换回了和平!”
我惊讶地长大了嘴巴,然后高兴地为我这个拜把子交情的荒淫无道的国王终于找到了接盘的老实人鼓起了掌,“太好了!”
他们听了异常气愤,狠狠揍了我一顿。
好吧,他们不知道内情,所以我宽恕他们。
当殴打我的人潮散去时,我才惊讶地发现鬼魂居然也会被打瘸腿,我的右腿一动便生疼——看来鬼魂也得像人一样,不可以乱说话。
于是我便顺手削了根够长的树枝,作为我的拐杖。
我拄着拐,孤独地游荡在阿斯亚托洛斯帝国,啊不,现在应该叫瓦西雅帝国的附属国的土地上。
走啊走,身为鬼魂的我体力极好,一路朝东走,快要出阿斯亚托洛斯进入临国时,在那棵干枯到仅剩的一片叶子都卷卷巴巴的树下,我见到了一个男孩,手腕上绑着象征成年的蓝色丝带,他长得小小的,看上去像是十五岁出头的样子。如果他是这个边陲小镇的居民的话,那我觉得他这般瘦小可能因为种族原因———混进了矮小精干的地精的血脉?混进了永葆青春的精灵的血脉?如果不是的话,那最有可能的是单纯的长期营养不良。
他倒在地上,一根充当拐杖的树枝倒在一边,一双大大的眼睛死死地瞪着,看上去快死了。
我可怜他,又不能做什么,只好蹲在树阴下,替他驱逐几只蠢蠢欲动盘旋而下的乌鸦。
乌鸦是魔鬼的使者,专门替他们捕捉灵魂。它们顺着死亡的气息飞来,碰触到人时,便会掷下死亡的阴影,原本好好的人就快活不成了。这是上一任团长告诉我的真理。他也是那么活生生地在我眼前牺牲的——彼时我正该死地赶着成群结队从天空上俯冲下来的乌鸦。
终于,一只乌鸦趁我在赶它其他的伙伴,来不及赶它走时,飞快蹿到了男孩身上,狠狠地啄了一口便被我赶跑了,但有些事情还是来不及了。这只该死的乌鸦已经给他带来了死亡。
死亡的阴影如约而至,快到傍晚时,男孩挣扎了两下,尔后小声念叨了些什么。
我趴下去,想听清他究竟再说些什么。
然后,我一脸懵地看着被天空中经过的太阳神的马车烧的火红的天空。
嗯?
我猛地从地上坐起,头一阵眩晕。
我颤颤巍巍地扶着头,然后捡起了地上的木棍,狠狠地抡了一下地面。
这小王八蛋居然是个魔法师,临死前念的居然是道我不知道的咒语。
我摸了摸木棍,感觉哪里不对,尔后小声念叨了句我鲜少会的一句去伪装的咒语。
biu的一声,木棍变成了根低调而不失奢华的魔法杖——其实就是根木头棒子上面用不知道是铝箔还是银砌了个底座,在底座上面镶了块红宝石。
行吧,真是那种会魔法的很厉害的大佬。
于是我果断开始扒自己衣服,从头扒到尾,连脚上穿着的靴子上的靴跟都揪下来看了看。
最后我失望的躺回了地上。
十个法师九个富,剩下一个是穷鬼。
很不幸,我摊上的这个是个穷鬼,全身上下一个值钱的玩意儿都没有。
穷极无聊,我上上下下来回抛着刚刚翻出来的金币——身为一个吝啬鬼,我熟知这块大陆上各个国家的钱币,但从没见过这种上面刻画的纹样如此精细的金币。
但只是看着好看,花不出去。
无趣啊。
我发出了这般感慨,然后将它贴身收好。凭着第六感和这么多年看了好几车描写骑士和掳走贵族少女的魔王之间酸臭恋爱的垃圾小说的经验,我觉得这玩意儿以后对我有大用处,还是收好比较妥当。
简单收拾了一下,我便决定继续上路,接着开始我漫无目的的旅行。这段有了实体的经历不过是段无聊的小插曲而已。
彼时我是这般想的,但就在我登上小山丘远望着曾经伟大的阿斯托洛亚斯帝国与临国接壤处的那座雄伟的画着帝国标志的要塞的时候,我突然间不想出去看世界了。
我要回去,去找我的好兄弟。
我像以前背我的重剑那样,背起了这个并不属于我的魔杖。魔杖很轻,比不上我的重剑,它只是一根小破棍而我的重剑从头到尾都是用玄铁造出来的,可这根小破木棍杀伤力却要远远超过重剑,真是造物主恶趣味的手笔。
我决定找到他,把他救出来后,便干死那个该死的来自瓦西雅帝国的战争贩子,然后狠狠地嘲笑我的兄弟,我的竹马,不仅被人抢了领地,还被人当作发泄的工具。
这是我的复仇,身为昔日阿斯托洛斯帝国高级骑士的复仇,一个娘们兮兮的复仇。
但又是最棒的,唯一的复仇方式。
作者有话要说: 很意识流的一篇文……_(′ཀ`」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