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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决定回去吧! ...

  •   这个世界上总有你不知道事儿在诱惑你。
      工作的忙的时候想要隐居,等到真正隐居起来了,又开始怀念那些忙碌的时刻。

      是的。叶朝欢小姐目前就处于这个阶段。
      据邻居大爷大妈说,她是一年前来到这个小镇,一眼相中了这间小木屋,死乞白赖的缠着房东卖给她,还买了一批羊,虽然跑的跑,死的死,今生的一头羊还在前些天她醒过来后觉得无以报答邻居一家送给了他们。
      于是,叶朝欢开始提前三四十年过上了退休生活。
      以她对这身体的了解程度,估计也就20出头。
      某天整理房间发现身份证,好吧,也就24岁。
      小说里剧情线开始的时候,叶朝欢已经25岁了,也就意味着,在剧情开始之前,她还有一年的时间可以自由的放荡,为以后避免陷入恋爱脑而做准备。
      嗯。是的,叶朝欢非常相信小说里那些不可违逆的规则,比如:不要靠近男女主。不要试图伤害他们。不要。。。
      不能想,越想越头痛。
      不过,能够阻挡命运的安排,不去爱上她的对线cp的办法有什么呢?
      曾经的叶*真工作狂*朝欢表示,当然是工作使我快乐!
      想通了的小叶同学屁颠屁颠的准备收拾包裹,欢快地把家里值钱的一些小玩意儿送给了邻居大爷大妈,坐上了进京的火车。
      叶朝欢一把抱住穷穷的自己。
      没办法,一个记忆接受不完全的女人,忘记了自己的密码也是没办法的事儿。
      只能变卖家产,通往发家致富的道路!冲鸭!

      从小镇到市里坐车也不是很容易。叶朝欢把自己的马尾辫扎的高高的,换了一件轻薄的纯白色羊毛毛衣,外面套了件从头裹到脚踝的羽绒服,围巾扎的紧紧的,只露出一双黑溜溜的大眼睛。带着自己为数不多的行李和证件坐上了村长家孩子要去市里采办年货的棚子车。
      一脸憨厚的小伙高高壮壮的,脸颊透着这儿生活的气息,红扑扑的。见她行动不便,随口说了一声“我帮你吧!”叶朝欢还没来得及说好,就被一股蛮力跟抗麻袋似的扛在肩膀上,稳稳的放在了车厢里。
      周围一片起哄叫好声。
      小伙子叫做仓玛,是叶朝欢平日里交往比较多的朋友之一。她这人嘛,没啥别的爱好,就爱交朋友。记忆里冥冥中有个声音好像曾经说过“天下皆吾友,何愁无处走”。想不起来是谁了,反正这个脑袋看样子应该是失忆了,也省得她再为自己莫名其妙的穿越找借口。
      “诶呀,仓玛!”叶朝欢捂着红红的脸,白生生的脸,脸颊的红晕似上好的腮红,涂的土橘色的口红,眼眸闪亮,晃晕了一众人的眼。
      别人知不知道,叶朝欢可知道。仓玛他根本就没有审美!
      看着大个儿顾自的坐在一旁,乐呵呵的傻笑。
      叶朝欢也没忍住笑出声来。小镇也好,没那么多烦恼。
      她想起自己初遇仓玛的时候,刚醒过来没几天的她在山坡上看着大地的银装素裹,被冻的蔫蔫的花草萎着,她和衣躺在树根下,看着一个大高个抱着自己的挽具朝她走过来。走到她身边,还没等叶朝欢开口,他突然伸手,一张大手捂住叶朝欢的整张脸。
      “你被人欺负了?怎么眼都被打红了?嘴还流血了!”
      懵逼了几秒钟后,叶朝欢吧啦开他的手,差点让自己死于窒息的元凶。口袋里拿出小镜子一看,哦。口红花了。
      可不像嘴角流血么。
      眼影是红色系的。
      直男眼中可不跟被打了一样么。
      呵呵哒。

      叶朝欢坐在略有些破旧的车厢里,耳边是柴油机发动的轰鸣声,那风声也从耳边打着哨呼啸而过。
      忍不住看向窗外,远远地看着自己那一间小小的,白白的,渺小如沧海一粟,几乎与漫天雪白融为一体的小木屋。
      “我还会回来的。”
      那一声呢喃被融化在风里。

      2018年12月23日。
      叶朝欢成功抵达京城。
      一股不属于她的记忆纷涌蹋来,天旋地转的感觉瞬间席卷整个大脑。在倒地的那一瞬间,她脑子里只想到“woc!又来!”

  • 作者有话要说:  菜菜的第二更准时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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