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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五章 ...

  •   【小说里女主是真善美的化身,可我从没想过去找她一起玩,这是我最后的倔强。】

      精致的甜品很快被送了上来。

      李时昂看到甜品瞬间忘记了自己牙疼这回事,将整个马卡龙塞进了嘴里,他吃的两腮鼓起,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看上去就是一个单纯天真的大男孩。

      顾小天心里更难过。

      谁都没有注意到从更衣间里出来的顾小天,他们围绕着李时昂爱吃甜食这件事展开各种话题。

      “咦——你是真不嫌腻啊。”

      “他吃不胖也是很奇怪,你看我这肚子,说起来就起来。”

      “哈哈哈学校里那帮女的看到你现在这样可能就幻灭了。”

      “不可能,她们只会觉得帅气又可爱,呕——我算是看透这帮女的了。”

      李时昂一边吃着甜点一边听他们说话,并用余光暗暗扫向站在不远处的顾小天。

      他头发还没有干,湿漉的搭在额前,颗颗水珠顺着眉毛、眼睫、鼻尖滚落下来,让那张本就精致的脸显得尤为水嫩细腻,像是蒙了一层雾气的栀子花瓣,可他的长相与纯白清丽的栀子花相比要更为浓郁,让人不觉会联想到欧式宫廷中的人物肖像油画,色彩大胆又不失写实,眉睫根根分明,瞳孔漆黑深邃,唇瓣朱红饱满,甚至脸颊和鼻尖都泛着热度尚未退却时最自然的粉,他高贵忧郁,如同被推上王位又渴望自由的小王子。

      而小王子此刻正在看他。

      李时昂的偷窥不可避免的被发现了,他不尴尬也不慌乱,只是笑着对顾少爷挥了挥手。

      注意到他的动作,富少们纷纷转过头,一扫刚刚的不耐烦,“天哥你洗好了?”“我们在吃甜点,你要不要尝尝?”“这个马卡龙很好吃的!”

      顾小天拒绝了他们的强势安利,因为霸道的男人不吃甜食,“想去哪吃?”

      因为他的一句话,九个大小伙子跟一屋小鸡崽似的叽叽喳喳的讨论起来。

      “我知道一家餐厅不错,龙虾都是从澳洲空运来的。”“我不愿意去那种地方吃饭,没劲。”“那你说吃什么?”“就去华和饭店呗。”“操,你倒是会做生意,让我们上你家吃!”“要不去烧烤吧?去海边户外烧烤,现在开车去到那也就下午六点,正赶上太阳快落山,凉快。”“好是好,可得开两个多小时车……”

      他们商量完,集体看向顾小天,路途略微遥远,可能还得在海边住一晚,他们怕顾小天不愿意去。

      “听你们的。”

      ……

      盛夏时分,下午两点,万里无云,日头正毒。

      顾小天从会馆里出来,穿着黑西装戴着白手套的司机抢在阳光之前赶到,他举着遮阳伞,一丝不苟的将顾小天笼罩。

      李时昂咋舌,心想难怪长得这么白净,原来有钱人都“不见天日”。

      富少们也这样想,比起顾小天,他们活的简直可以说粗糙。

      林佰川好歹见过世面,就镇定多了,他催促道,“你们赶紧上车,别耽误时间,大成记得打电话预约一下,让他们把东西都准备好。”

      “知道了!”

      会馆外的广场上停了八台颜色不一的跑车,比彩虹还艳丽,单看一台其实挺炫酷,这么多凑在一块给人种非主流杀马特的既视感,将旁边的黑色宾利衬托的极为低调奢华有内涵。

      李时昂叹了口气,对林佰川道,“川哥,我头一次觉得你这车不好看。”

      他这话可说林佰川心里去了,不由恼羞成怒,“不好看你别坐啊!你打车!”

      “别别别……”

      李时昂讨巧卖乖的话尚未说出口,一旁清冽如山泉的声音缓缓响起,“坐我的吧。”

      林佰川傻眼了,他僵硬的扭过头,盯着顾小天发愣,全然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天哥……你让时昂坐你的车?”

      时昂?

      顾小天微微蹙眉,觉得这个名字有些耳熟,“嗯。”

      林佰川心里一万个草泥马奔腾而过,他想不通李时昂怎么就入了这位顾少爷的法眼。

      管他呢!这是好事!

      林佰川回过神来立即说道,“行吧,算你走运,不用打车了。”

      李时昂就这样莫名其妙的坐进了那辆宾利。

      “天哥……”

      “别说话。”

      “……”

      男主角是不会死的,这叫男主光环。

      顾小天之所以让他上自己的车,是不想让他在去海边的路上出事,最起码……别在自己面前出意外。

      不过,时昂这个名字,好像真的在哪见过。

      “你叫什么?”

      “啊?我吗?李时昂。”

      !!!

      卧了个大槽!

      难怪他觉得这个名字熟悉!这不就是女主角那个同父异母的弟弟吗!

      《豪门娇宠:总裁非我不可》中,女主角李晨曦是一朵在淤泥中盛开的纯洁白莲花,而所谓淤泥就是她凄惨的身世和她身边这群人渣。

      李晨曦还在母亲肚子里的时候父亲就出轨了,她刚出生父母离婚,她满月父亲再婚,她满周岁有了同父异母的弟弟李时昂,从此她成了可怜的灰姑娘,不,灰姑娘怎么说也有过公主一般的生活,她从三岁起就自己一个人住在冬冷夏热的阳台里,五岁开始做家务照顾弟弟,长大一些后更是当牛做马,且稍不顺后母心意便会遭到打骂,对此她的亲生父亲毫不理会,甚至纵容这种行为。

      亲爹不疼后娘虐待,够遭人唾弃的吧?偏偏这对半路夫妻虚伪至极,惯会装腔作势,他们给女儿穿漂亮的新衣服,买最好的书包文具,给儿子穿的则是亲戚送的旧衣服,书本也是女儿剩下的,像这样的“区别待遇”数不胜数,多年来一直如此,外人看了都不禁感动,只觉得这对夫妻温和大气明事理,什么出轨,什么小三上位,人家是相爱才会走到一起的,那个前妻才不是东西,生了孩子不管不顾,孩子出生连口母乳都没喝过。

      李晨曦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可生活的困顿并没有将她击垮,反而让她更有斗志,她争取时间拼命的学习,只要考上大学就可以经济独立脱离这个家庭。然而作者觉得自己笔下的女主角还不够惨,上高中后李晨曦因为长相出挑被校霸看上,校霸甩掉自己原本的社会大姐大女友对她展开了猛烈追求,大姐大由此恨上了李晨曦,对她实施了长达一年的校园暴力,后来又联合一众小太妹跟班诬陷李晨曦偷东西,导致她被学校开除,前途尽毁,在当地名声的也臭了,伪善的父亲将她毒打一顿后赶出了家门。

      惨不惨?

      作者觉得还能更惨。

      虽然被赶出家门,但李晨曦仍旧没有被打倒,她身无分文的来到A市,靠在餐厅做服务员赚钱谋生,坚强乐观的活了下来。只可惜好景不长,李时昂考上了A市的大学,那家餐厅就在他的大学附近,周末他和同学来吃饭看到了李晨曦,李时昂怕被同学们知道自己有个在餐厅做服务员的姐姐,便私下里把李晨曦偷东西的事情添油加醋告诉了老板,李晨曦因此丢掉了工作,而李时昂转过头来又故作好心的给她介绍了一份新工作,在A市郊区的养老院。

      李晨曦去了以后才知道,那里都是被儿女抛弃的老人,各个生活无法自理,脾气极其暴躁,可几天时间的相处让她感受到了老人们对亲情的渴望,实在不忍心离开,就留在了养老院工作。渐渐的个性乖戾的老人们被她的温柔善良所打动,变得慈爱宽厚,李晨曦也对老人们产生了感情,把养老院当成自己的家。

      至此,作者终于打造出了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白莲花。

      但是还没完,也不能到这里就结束,毕竟男主人公还没有出场。

      在养老院工作两年后,李晨曦的亲生母亲忽然找上门来,她哭着向女儿悔过,说自己当年不该抛下她自己离开,善良的李晨曦见她这样立刻原谅了她,母女俩抱头痛哭,决定从此相依为命。

      没过多久,李晨曦便发现妈妈之所以会来找自己,是因为患上了慢性肾衰竭,由于没钱治疗只能等死,她想在生命中最后一段日子来向女儿赎罪。

      李晨曦当然不可能置之不理,她决心要治好妈妈,可她所有的积蓄加起来只够妈妈做半年的常规治疗,想要换肾根本不可能。养老院里的一个老奶奶得知此事后,帮她出了一个主意,让她伪造一张结婚证,去顾家应聘佣人,只要做半年就能赚三十万。

      李晨曦就这么来到了顾家,成为了顾笑天的佣人,成为了豪门娇宠的顾夫人。

      顾小天在被迫看这本小说的时候就很不理解,男主角天煞孤星,女主角盛世白莲,一个太寂寞,一个很缺钱,这他妈能叫爱情?

      难道不是被逼无奈?哪门子的扭曲爱情观啊?

      当然,一切的一切都是无脑作者的锅,顾小天盯着坐在自己身旁打着反派标签的李时昂,认真且严肃的说,“你要做个好人。”

      李时昂:???

  •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剪了个帅气的发型,心情超级好,随机发二十个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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