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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   久弥留虽然只有祖国的万分之一大,但城区只占其中的十分之一的土地都不够,旧区多,新区偏远,繁花迷香的深巷不少,也有些本土名店。

      因为有大江护城,水产品丰富,老街上不缺卖鱼饼、虾饼的,城区外围山地簇拥,一年四季都出产新鲜水果。六条主街道纵横交错,沿着任一条主街,都能走到绿茵茵的外围老街。

      外围的东南西北分布着四所中学,学生们极少能步行上学,要不骑车,要不住宿。自从罗莎毕业之后,条件越来越优越起来,到外镇读书的人越来越多了,东南西北四所中学的学生数量大不如从前了。

      她的母校是东郊的东湖中学,原本是所初中高中一体的6年制中学,后来分离成了高中学校,那是最辉煌的时代了吧,那就是她就读的时代。后来不济,又合并到成了6年制的中学。

      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盛极而衰。

      这不,东高从去年开始就合并到北高,东高从此作废了。

      罗莎这会儿是要向学校的旧址走去。

      从上一世回来,罗莎早已经没有了回忆高中生活的兴致。她只记得她的青葱岁月没有扎堆习惯,是个清清冷冷的女孩子。以至于毕业后也是一个人生活,一个人奋斗。

      走到寂静的废校前,电子门闸已经锈迹斑斑了,校道两旁的椰子树也耷拉着残枝败叶,死气沉沉的模样。然而它们在罗莎的眼里,却越来越实在,越来越有生命了。她踏在盛夏多雨的久弥留那坑坑洼洼的道路上,终于想起了自己曾经被这些积水湿了鞋袜,每天赶去上课。

      无论自己已经经历了怎样的人生,而那些记忆,也曾是自己的青春,自己的生活,任后来的际遇如何激变,也无可动摇。

      她调整了一下呼吸,踏着这总是潮着的道路,从左边的小道拐过去。景色没有什么变化,是密集的平房,和五层连廊的职工宿舍楼,多是一室一厅或者一室两厅,五楼最左边的单元,罗莎念高三时在那里住了整整一个学期。

      说来有些夸张,为了剩下个把小时的来回车程,才租住了婶婶家空出来的这一室一厅。便宜倒是很便宜,但也寂寞得慌。

      那房子大约五十平米,是五脏俱全的,住起来倒是方便,就是没有人气。她那时常常在晾衣服时望着满眼的灰色楼房发呆,不知何时才是个头。

      现在,它也已经被写了个大大的“拆”字,那个被中国人认为最有价值和希望的字,拉起了警戒线。它就等着岁月风尘将它一点点啃食干净。

      罗莎慢慢地把目光往回收,一边收,一边心脏打颤。

      然后她看见了,她当然还是看见了,一个穿白色T恤的少年坐在楼梯口。

      凄然,如同一座雕塑。

      那样远,就已经清楚地勾勒出了他刘海下高挺鼻子和翘起的上唇的流线。

      上辈子与他一起经历的点点滴滴,又像走马灯一样在她的眼前放映。

      那些美好得叫人发慌的,和遗憾得教人无眠的。

      一切又回到了那个明明未到暑假时间,却早就无所事事的少年。

      他原本正低头悄无声息地看书,此刻却敏锐的抬了头。抬起头之后,他就再也不低头了。他的目光似乎越过了丛林,又越过了汪洋,虽然刘海吞了眼睛,目光却直接而笃定,似乎她要是立在那里不动,他就可以看上一辈子。

      那是没有迷茫,没有欲望,纯粹得近乎透明的光。

      当然他看不到上辈子,他还是这个辈子的他,仅仅只有一辈子的他。罗莎知道他为什么会坐在这里,她什么都知道,但她只能默默地移开目光,像预定的那样离开。

      从东湖中学回来,罗莎去了一趟市场,买了各种鱼虾蟹、猪肉羊肉牛肉。想象着它们被做成佳肴摆放在桌子上时,才有了些精神气。果然,美食是不可辜负的。

      买着买着,她就听见了“嘿哟”一声,接着她便看见了叶臻一。

      她确实会在这里重遇自从高中毕业就没见过的叶臻一,当然,这不过是此时此刻的设定。事实上她死前的三天才见过他,同龄的他依然是没有结婚,也没有发胖,他在等她,是一种出于不甘多于爱的等,一种近乎绝望的快要放弃的等。

      她原本可以得到他,但结果只是拖住了他。

      “罗莎,你回来了呀!”此刻他还不知情,只是沉醉在重遇罗莎的惊喜,露出亮白亮白的笑容。

      罗莎定睛细看27岁的他——近乎完美的头身比例,并不算很高,但绝对够用;白酥酥的皮肤,干干净净的眼睛,精灵一样翘起来的鼻子,棱角分明的下颚。特别是居高临下看人时,展示着他近乎完美的面部线条。

      他的头发很乱,刘海在额前不规则地打转,这是他保持了一辈子的特色。

      见罗莎只是出神地盯着他,并没有惊讶地打招呼,他举起被水泡得泛白的手在她面前挥了挥说:“怎么了你?定了神的样儿。”

      罗莎这才回过神来,遵循流程问道:“好久不见,都快认不出了,你咋卖鱼啦!”

      “我爸妈是卖鱼佬你又不是不知道,既然是老本行就发展了分店我来干呗,就靠一双手,干起来够简单嘛。”他大大咧咧地说,那双总是睡不醒的眼睛破天荒闪出了些神采来。

      “还发展分店了,不简单嘛。”毕竟是多年不见,罗莎客套着。

      叶臻一笑笑,并没有接茬,反而再次感叹地说了一句“真的好久没见你”,一边给一边给顾客宰鱼,边认真地把她端详起来。

      这时的叶臻一究竟看到了些什么呢?

      只听见他低下头,用不大不小的声音说:“你变好看了,但港味很重。”

      他的意思是说她有铜臭味。
      她不以为然地白他一眼:“你腥味也很重。”

      上辈子她也这么答。

      然后他似乎觉得她机智,便哈哈笑起来,她也只好笑。高中时他和她仅隔一条过道的距离,他常年犯困,是个中等生。但是分班后据说他爆发了,最后考到了不错的大学。可能忽然没那么困了吧,睁开眼睛把课本和考题都看得足够清楚了。

      这样的人居然毕业后就回家卖鱼了,这对于当地而言,估计是条新闻。

      罗莎依然低头看着他满是伤痕的浮肿的手出神,他穿着黑色水靴,系着黑色塑胶围裙,身上全是生活的腥气,他刀法利落,声音洪亮,是个有活力的人。

      和工作后就一脸横肉的男同学们不同,他反而越发清秀了。

      上辈子,他是她的备胎,足足9年的备胎,这辈子,她要如何处置他才好?

      趁着她沉思的当儿,叶臻一给她装了毛蟹和河虾,递给她说,请你吃的。
      她忙摇头。
      “有空再请你吃饭。”他抖抖袋子说。

      就是这个时候开始,他们才真正变熟络的。

      “有空是什么时候?”罗莎忍不住半开玩笑道。

      “嗯……”叶臻一还真沉吟了一下,说,“先加个微信再约?”

      是了,他们读书那会还没有微信,只有扣扣。重新加上微信后,罗莎想起了上辈子的自己在这个时候曾纠结过“他到底结了婚没”,又没好意思问出口,不禁暗笑起来。他当然是未婚的,直到她死,他还是独身呢。

      这家伙也是沉得住气。

      一边踩着满地红霞回家,罗莎一边翻看着叶臻一的朋友圈。这是她第二次这么干了。叶臻一的朋友圈几乎没有什么私人信息,只有几条帮别人庆生、祝婚和几张感叹风景很美的照片。提着沉甸甸的海鲜,她越来越觉得脚下的帆布鞋柔软、舒服了,这一步一步间,似乎也渐渐远离了前世的阴影。

      远离它吧,远离那些自私、胆小、浅薄和怨恨。她踏着轻快的步子回了家,把袋子交给喜滋滋的妈妈,和坐在沙发上喂奶的弟媳打了个招呼,就躲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去。从抽屉的深处逃出宣纸和毛笔、墨水,摆出一个大书法家的架势,在纸上一笔一划地写出了两个字——

      “幸福。”

      是的,接下来的每一步,只要能获得幸福,就要去做。那么,就一定可以远离不幸,这人生路的标准答案,就一定会渐渐浮现。
note作者有话说
第2章 第 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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