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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 10 章 ...

  •   看清进来的人,云冉怔了一下,很快又借着和旁边人搭话的机会顺势回神。

      陆亦恒坐在她斜对面,把她的小动作尽收眼底。
      他起来和大家介绍,“这是宁薇,我...同学。”

      “陆制片,和这么漂亮的小姐姐做同学,难怪您这么多年连绯闻不沾身。”

      说话的人是凌煜,去年因为一部仙侠剧爆红,现在是圈里的当红小生,这次在【惊蛰】里演男三号。

      这样的话一出,大家都很有默契的笑了起来,云冉也不会是那个例外。

      她本就对宁薇过敏,更无意目睹他们的牵拉勾扯,努力着想把自己的存在感尽可能的降到最低,可是天不遂人愿,手机很是不合适宜的响了起来。

      本能抬头,正对上宁薇看过来的目光。
      视线相接那一瞬,对方目光里的错愕瞬间就把云冉取悦到了。
      时隔六年,大小姐的修为好像也没有太过到家呀。

      既然躲不过,那就只能面对,反正她本也就不欠她什么。
      不想面对,也只是觉没必要。
      还有就是,这大小姐真的挺烦人的。

      云冉歉然的冲着大家笑了一下,拿着手机出了包间。

      过了走廊的拐角,按了接听键。

      “干嘛呢这么久才接电话。”电话才接通,钟典的声音就传了过来。

      “和前男友的小青梅狭路相逢,刀光剑影的怕隔着电话线溅你一脸血。”云冉进了洗手间,对着镜子拨弄了下头发,闲散的倚在了大理石的洗手台边。
      背后微凉的触感让她有些虚浮的思绪也开始回落。

      电话那边传来了一阵咳嗽声,过了一会钟典微哑的声音又传了过来,“跟我这耍嘴炮什么意思,真能耐上手直接撕啊。”

      “人家有权有势的,小市民干不过。”云冉微叹了口气,“能背后过过嘴炮的瘾就很有勇气了好不好。”

      上次见宁薇还是六年前,那个时候陆亦恒还在读研,她也刚刚毕业,也才答应他会努力也在国外读个研,等毕业两人再一起回国。

      男朋友温柔体贴又帅气,并事事以她为先,于云冉来说,那个时候生活静好,万物可爱。
      甚至连空气都是棉花糖的味道。

      宁薇找来是她意始料不及的事,在那之前她们已经见过挺多次,算是熟悉的人。
      云冉知道她是陆亦恒认识多年的朋友,也大概看得出来她对陆亦恒的心思,在她追在陆亦恒身后跑的那些日子里她也只是淡定看着,并对她也一向和气有礼。
      为此云冉还暗自叹服这个女孩子的风度真不是一般的好。

      名媛就是名媛,和她这种以挥霍为乐的纨绔有着本质的不同。
      如果换了她,喜欢的人身后有人死缠烂打的追,她分分钟就得放狗咬人。

      可是那次见面,风度极好的女孩子大概出门太急,把风度落家里了。
      她和她说了很多的事,关于她和陆亦恒一起长大,关于他们两家人不可言说的默契和乐见其成的关于他们的未来。
      还关于陆家的门楣地位。
      更是直言告诉她,她所谓的爱情,在他们的圈子里从来都不在婚姻必须品的序列里。

      也是那个时候云冉才知道,陆亦恒居然有那样一个令人侧目的家世。
      同在一个城市,她又怎么会不知道上海滩的陆家是什么样的存在。

      “陆家的大门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进的。”
      这是当年宁薇告诉她的原话。
      她和她说这句话的时候,她手里端着咖啡,姿态优雅声音清和,像是说着今天天气真好一样令人如沐春风。

      “你们恋爱无所谓,可是婚姻我希望你考虑清楚,我知道你们注册了,圈子里多的是想通过一纸婚书改变结果试图上位的人,不过终归都会成为一个小意外,没有人会在乎。”

      云冉向来输人不输阵,就算输了里子,也绝对要从面子上捞回来。
      小时候有人告诉过她,被人欺负了要更凶的欺负回去,它们下次就不敢了。
      遇到坏人,要比坏人更坏就能把坏人吓跑。

      “既然你这么笃定,何不把这些话和陆亦恒说?”云冉轻轻嗤笑,“你这自以为是的样子实在让我看不起。”

      “况且宁薇,你这么精明的人的人难道还看不出来我这人一向虚荣又贪图享受,现成的豪门我都踏进去了,你现在告诉我说那里不适合我让我主动退回来。”

      “你...”云冉笑着伸了食指,细白的指尖轻点太阳穴,轻声一笑,“这里是有回声儿吗?”

      夕阳橙红的光线从窗外铺天盖地的涌了进来,掩下了对面女子煞白的脸色。
      就这点本事,还来恫吓她,真是好笑,怕不是偶像剧看多了吧她。

      “咖啡我请。”云冉撩了一下头发,把姿态摆的那叫一个骄矜自傲。
      离开两步又重新回来,“当是感谢你带来的好消息。”

      “enjoy.”

      *

      他们在一起的时候陆亦恒拿全奖还时常还出来打工,和她身边沉迷收集各种限量版,按色系买包集邮的人有着本质的不同,别说豪门了,云冉甚至一直都没有把他和有钱人联系到一起过。

      这件事云冉也没有多在意,虽然心里有一根刺在,但是那个时候她是相信陆亦恒的,而且她向来得过且过,只求当下自在无愧,又自诩聪明,为了还够不到的未来去透支困扰并不是她这种‘聪明人’会做的事。

      两个人在一起,她是开心的,就挺好了。

      让她萌生退意的是不久后的一次聚会。
      陆亦恒朋友的一个生日宴,他带着她一块出席。
      时隔不久,她再次见到了宁薇,不仅是宁薇,还有一些据说都是陆亦恒从小认识的朋友。

      豪门公子身边的朋友当然是个个不凡,他们随口谈笑的内容于她来说不仅晦涩难懂,甚至连思考的方向都懵懂混沌。还有举手投足间不经意流露出来温雅矜贵的气质,和她被金钱快速堆砌出来的纨绔做派也有着本质的不同。
      在那里,她像是一个误闯的外来者与周围的一切格格不入。
      还有那些偶尔瞟过来不经意落到她身上的目光,也会让她本能的生出想要躲开的冲动。

      她自卑,局促,如坐针毡,自惭形秽。
      她虽然活的张牙舞爪,可是自己有几斤几两最清楚不过,她从来就是一个胆小又自私的人,她不喜欢陆亦恒的圈子,她想逃离。

      *

      小的时候,父母忙着生意,她在乡下和外婆一起生活。
      十岁被父母接到身边,原本后山上跑的野丫头,突然到了繁华的大都市,像是闯进了一个华美稀奇的新世界,对于眼前的一切充满好奇热情的同时又有明显的格格不入。
      被孤立,被嘲笑,没有朋友,桌洞里总出现各种虫子,被同学叫土包子,这些都是她从来没有过的经历。她开始排斥这一切,不喜欢城市,不喜欢家里的大房子,甚至不喜欢和父母在一起的生活。

      那个时候,她是一个穿着漂亮衣服住着华丽房子的丑小鸭。

      这样的默默自隐的状态在一次她被人欺负时得到了释放。
      有人告诉她,被欺负时比她们更凶就不会害怕了。
      大概是那句话给了她勇气,也大概貌是这是她到了新环境长时间以来的压抑找到了突破口。

      她扔了书包上去拦住刚刚欺负她的人,和人打了一架,一挑三,像小时候在学校和小男生打架一样勇猛。
      当然后果也挺凄惨,洁白的校服衬衫被不知道是谁的鼻血弄得脏兮兮的,还被抓掉了两颗扣子,胳膊也被抓出了几条血印。
      后续效果也不错,虽然被记过,但学校里再没人敢欺负她了。
      慢慢的她变得和以前一样开朗爱笑,身边也有了新的朋友,也逐渐的适应了新的生活。

      那段不开心的过往,这些年也被她刻意的丢在角落埋了起来,她用张狂灌注尘封,又丢了一层又一层的枷锁覆盖。
      一年又一年,甚至偶尔脑子里不经意闪过某个瞬间,连她自己都会迟疑,那一段记忆是不是真的属于自己。

      那次的聚会勾起了她潜藏在内心深处并不怎么美好的记忆,那种像是被世界抛弃的难堪无措过了这么多年竟还如此清晰。
      原本被她撕碎又深埋的记忆莫然被翻扯出来,她不喜欢,极是讨厌。

      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是父亲生意失利,父母二十多年的经营化为乌有,她急着回国。

      “你不是答应我好好读书的?”对于她突然要回国的决定陆亦恒不理解,横加指责,“这就是你的态度,我说过,你如果想进娱乐圈,等我们毕业回国后我会陪着你。”

      在那之前,云冉网上报名的一个选秀已经有了回复,过了初选,主办方已经通知她面试,她本已放弃。

      他误会,她也不解释。
      对于他的指责云冉无一辩驳全盘接收。

      大概是她的不辩驳彻底激怒了陆亦恒,“你原就是一个得过且过的不思进取的人,是我不该对你有太多期待。”

      “没错,我们本就不是一类人,勉强在一起也没意思,不如就此算了。”

  • 作者有话要说:  不按套路出牌的冉妹不知道会不会把小青梅气到吐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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