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4、第 4 章 ...

  •   凉城监狱的上空,一弯新月以它微弱的光芒普照大地。
      然而在凉城监狱,月光却只能照射到监狱的上空,监狱里面,却是一丝月光也不见了!
      “砰”的一声,一间狱房的门口打开了,从里面走出了一个人。
      这个人虽身躯俱全,然而他的脸却是神奇的消失不见了!
      随后他走到了良溪的狱房门外,一拳打到了狱警的身上。
      狱警在被那个人拳打后,停止了敲打良溪的门口的动作,转而开始攻击那个无脸男。
      两个人你来我往,不一会儿就来往了几十来回。
      良溪观察着两人的动作,发现即使他们都没有眼睛,然而他们的动作却是丝毫都不受此影响,反而动作完美流畅,竟是比正常人还要顺畅!
      而且更加重要的是,这两人的能力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升!因为他们所使用出来的那些专业的格斗技巧,一点都不像正常人能够达到的水平!
      “砰……砰……”的声音不绝于耳,越来越多的人走出了监狱。走出狱房的他们都两两或者三四个,打斗了起来。
      良溪周边的光屏一直未暗,而在光屏外面,是一直萦绕不散的黑烟。
      这一切估计都是这个黑烟造成的,难道它能够让人失去理智,变得野性疯狂又毫无理智?
      既然初步了解了黑烟的毒性,良溪自然不敢轻视它。现在的他只能小心翼翼的,控制好自己的一举一动,唯恐自己被黑烟沾上。只希望这个光屏能够永远不灭。
      监狱外面的打斗异常的激烈,而失败的结果也极其的可怕。
      “刺啦”一声,这是指甲刺进□□的声音。
      而与此同时,有一个人的脖颈处喷涌出大量的鲜血,受伤的男人躺倒在地。
      鲜血的香味刺激了那帮怪物的神经,使得他们更加的兴奋起来。
      被杀的人对面站着一个男人,那个人身高七尺,身形非常的雄壮。
      他的手上沾满了鲜血,只见他把他手上的血涂在了他没有脸的头上,然后他的面庞上出现了一个口,口里长满了锋利的牙齿。
      那个男人呆愣了一下,然后就又朝着地上躺着的男人走去。
      “刺啦”一声,这是尖牙刺进□□发出的声音。
      良溪看着外面血腥的画面,头上冒出了大量的虚汗。幸好他有这个神秘的光屏的护体,要不然也不知道他会变成什么样。
      从良溪出去上厕所被攻击,到如今监狱外面一堆无脸人在打斗,已经过了很长的时间了。良溪出来的时候,本就已经是深夜,因而此刻的天际已经露出了鱼肚白。
      当太阳出现的时候,良溪仿佛听到了一声声佛祖念经的竺音。
      那绵绵梵音,不绝于耳,犹如一首交响乐,萦绕在良溪的周边。
      而更让良溪惊讶的是,他手臂上的伤口竟然以飞快的速度愈合了。刚刚还恐怖至极的伤口,如今竟已经接了疤!
      “宿主成功获得稀有治愈术梵音普照,共可以使用两次,已使用一次。另红色警报解除,宿主已成功脱离危险。”
      “另外,我是主神系统新的代理人小七。以后请宿主多多关照喔~
      现在宿主有两个问题可以提问,请宿主抓住机会,尽快提问喔!”
      良溪呆愣了一下,竟然换人了,那007又去了哪里呢?
      “大人前往其他的世界寻找能量去了。”
      听着小七的回答,良溪心里稳定了下来。原来只是去了别的地方吗?但不管怎样,只要没有事就好。
      良溪问出了一个问题:“刚刚的那些黑气是怎么回事?”
      他并没有问涉及任务的问题,他知道即使他问了,小七也不会给他答案,还不如去问一下比较重要的问题。
      “那些黑烟是魔气,能够让人产生幻觉。两个任务已提问完,请宿主继续努力,争取早日通过关卡,拿到真经,小七与宿主同在喔~~”
      会使人产生幻觉吗?那他刚刚看到的那一切是真实的还是幻觉呢?
      这一切的一切,良溪都不得而知。然而他又想起了007曾经说过的那句话:船到桥头自然直。他的心又立马冷静了下来。
      事情总会有解决掉之日!
      当阳光普照大地之时,便是黑烟散去之日。
      “卧槽,为什么我的身体那么痛啊,感觉就像被车轮碾过了一般。”
      “是啊,我的身体好痛啊.......”
      “啊!卧槽,你他妈躺在我的身上干嘛啊!!!还有我怎么躺在外面啊,我不是在房间里睡觉的吗?”
      “卧槽,你个死变态!!!”
      “好多血,这........这时发生了什么了吗?”
      “啊,我的身上怎么那么多咬痕啊.......这到底发生了什么啊?”
      ..................
      ...........
      议论声不绝于耳,站在监狱外面的每个人心里的疑惑都充满着极大的疑问,但似乎每一个人都失去了昨晚的记忆。
      “啊,你们在这里瞎嚷嚷什么呢?还不马上给老子滚去干活,是不想吃饭了吗?”清醒过来的狱警看到乱哄哄的场面后,立马就发飙了,这些人真的是三天不管,就上房揭瓦!
      狱房外站着的人立马就安静下来了,虽然现在的他们满腹的疑惑,但是他们还没有牛逼到敢去挑战狱警的权威。
      “都先给我回到各自的房间整理一下自己。”狱警感觉到自己浑身的酸痛,知道昨晚应该是发生了什么奇异的事情,但他又什么都记不起来了,真是怪异。
      如今的他连辞职不干的心都有了,可是想着这份工作高额的薪水,还是狠不下心去辞职。
      “等......等一下,这里有死......死人!!!“就在众人想要回到各自的狱房时,一个人突然颤抖着声音尖叫道。
      狱警虎躯一震,这他妈的都是什么玩意喔,前几天刚奇异的死了一只大老鼠,怎么今天就又奇怪的死了一个人,那后天又会发生什么事!?
      “啊,我天,李青怎么死了啊?啊,卧槽,谁这么的变态啊,他的衣服怎么都被脱了,而且.......而且,他的器官和皮肤都去哪了........“说话的人浑身发冷,那个凶手真他妈的变态啊........
      “好像被.....被吃了.....”
      “我也觉得是被吃了,你们看旁边还有碎屑呢!”
      .......
      “都给我停止讨论!!!”狱警的心态爆棚,这他妈的都是什么事喔???
      狱房外面,人人都开始警惕起来,因为他们不知道他们旁边站着的人是不是昨晚杀害了李青的凶手!
      .........
      外面的人虽然都有或多或少的伤口,但就良溪的角度看来,外面的人再正常不过,丝毫没有受过重伤后虚弱的模样。根本就不像是经过了一晚毫无保留的大战后受伤惨重的样子!
      所以,昨晚他看到的那一切都是幻觉吗?可是为什么那些人都站在了狱房外?
      良溪看着外面喧闹的场景,心里的疑惑更深。这一切的一切,就犹如一团混乱的迷云,而他对于这一切,没有任何的思路可言。
      趁着外面的人的关注点都在那个死人的身上,良溪悄悄的从他的房间里走了出去。
      安静的站在人群中的良溪静静的听着他们的讨论,这又是怎么一个回事?
      这些人失忆了吗?要不然见到这个尸体怎么会这么的惊讶,就像是第一次见到它一般,然而昨晚的他们已经见过它一次了!
      他们为什么会失忆呢?他思来想去,也想不出什么东西来,最大的可能就是和昨晚突然出现的黑烟有关。
      而且,最为怪异的是,地上的尸体怎么变成李青的了?
      如果那个变态杀人凶手真的是李青,那昨晚李青的尸体不是化为黑烟消失了吗?这时,留在这里的应该是那具无脸的尸体才对啊。
      那是不是表明,李青并不是那个变态。
      等等,既然昨晚的事情都是幻象,那我就不该按照平常思维来对待这件事情。
      昨晚那具无脸的尸体,有没有可能就是李青的尸体,而那个化为黑烟的,则另有他人?
      那个人看上了李青的皮囊,把李青的脸给剥了下来。在他们发现他的时候,再把李青的皮贴到了自己的脸上,让他们误以为他就是李青。
      只不过,令人疑惑的是。
      他是怎么做到如此完整的把李青的脸皮给整块剥下来,然后贴到自己的脸上?
      他又是在什么时候,把李青的脸皮给贴回去了?
      而且,真要这么想的话,那那个变态在化为黑烟之后应该还没有死,他还活着!
      不过,如果真这样,那个人怎么就能够化为黑烟,化为黑烟之后还能活着呢?
      除非他,不是正常人.......
      想到这里,良溪被自己的想法给吓得发毛。
      “小七,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良溪在脑海里呼唤小七。
      “可以啊,今天又有提问的机会了呢~”小七立马回应他。
      “我想问问,为什么那个变态能够化为黑烟,随后竟然还能活着?”良溪问出了他觉得最难破解的问题,如果这个超乎科学可以解释的问题想通了,那后面的案件会好破解很多。
      “因为他,不是人啊。”
      “就好像宿主,你现在是附体于别人身上一样,那个东西也有可能附体在别人身上啊。”
      听着小七的解释,良溪更加迷惑了。
      那个东西是什么?它附体在了谁的身上?那个被它附体的人还活不活着?

  • 本文当前霸王票全站排行,还差 颗地雷就可以前进一名。[我要投霸王票]
  • [灌溉营养液]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