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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云泥 ...

  •   出租车司机再三确认这个抠门的胖子来到的地方就是A市最贵最豪华的大酒店“SONG”,他不禁道:“哎,老兄,你真是来这里消费的?”

      朝歌一边扫码付钱,一边道:“都说几百遍了,我就是来消费的。”

      他打开车门,“走了啊。”

      司机看着胖子的背影,自言自语道:“为了少一块钱,跟我讲价讲几条环,居然能消费得起这么贵的地方.....”

      朝歌站在“SONG”门前,还真是多亏了这次高中同学聚会,不然这一辈子都没法踏足这里-----剥削者的世界。

      几天前,他接受到了十五年都没联系的高中同学的邮件,说是要在“SONG”办一次同学聚会。朝歌本来准备直接略过去的,可是奈何这几天生意不太好,还差点被人抓起来暴揍一顿,以至于吃了上顿没有下顿,因此朝歌想起了这场聚会能免费胡天海吃一顿,也算是弥补了这几天的辛劳。

      本来朝歌是要带着吉娜过来的,可是吉娜这段时间忙的很,朝歌便想着如果能打包,一定要打一个大大的包回去让吉娜也补补。

      “滴滴滴”

      朝歌回头,一辆拉风的法拉利停在他身后,从里面探出一个头,吼道:“死胖子,挡路了!”

      朝歌赶紧让过,不过在心里默默竖了个中指,拽什么拽,二百五!

      法拉第下来两个黏糊糊的情侣,一个是刚刚对他出言不逊的看上去油里油气的花花公子,一个是恨不得长在那花花公子身上的漂亮少年。

      朝歌进门,他们也进门。

      “他怎么也进去?”

      漂亮少年上下打量了下朝歌,眼里充满嫌弃,在花花公子耳边小声问道。

      花花公子看了眼朝歌,见这胖子东瞅西瞅,穿着廉价的衬衫和肥大的裤子,也是嫌弃得不行,都不刻意压低声音了,“打杂的。”

      嗨!狗眼看人低,朝歌高声道:“我是来消费的。”

      他看了看花花公子和他的小情人,胡吹道:“真正有钱人是不会在脸上贴着‘我有钱,快来傍我’的标签的,不然啊,这样的冤大头小妖精缠一个就是一个准。”

      他又故意“啧”了一声,小声嘀咕道:“在这说话的功夫又耽误了十几亿的大单子。”

      “冤大头”和“小妖精”听了是一愣一愣的。

      能在“SONG”消费得起的人绝对不是普通人,普通人一个晚上能倾家荡产。他们也曾听闻的有的大富豪就喜欢搞什么朴素主义,上次那新闻上不是报道的嘛,拾荒老头竟是R国首富,
      拥有千亿资产,看照片那样子,就跟个乞丐差不多。

      电梯来了。

      花花公子和他的小情人先进去,朝歌后进去,他们能明显感受到电梯轻微一震,不过这时他们可不好嘲笑了。

      毕竟都是上流阶层,多个朋友多条门路。

      所以花花公子在按电梯的时候,还问了下朝歌:“我六楼,请问你几楼?”

      朝歌也说:“六楼。”

      六楼已经被同学聚会包了,所以花花公子瞅了瞅朝歌,“你也是去参加同学聚会?”

      “?”朝歌看了眼花花公子,这才发现很熟悉。

      这花花公子长得不丑,要不是刚刚印象不太好,朝歌没准能给他及格水平分。

      “蒋....”

      朝歌用他那不太灵光的大脑搜索着。

      花花公子赶紧补充道:“蒋泽!”

      一时之间,朝歌的脑海里才隐约出现一个勉强有鼻子有眼的模糊形象。

      当年他年少时的狐朋狗友之一。

      “是你啊!蒋泽,想不到你变化这么大。”

      蒋泽一副见到老朋友的样子和朝歌握手,笑道:“大家变化都太大了,你认出我,我还没认出你呢。”

      既然是老同学,也遮掩不了,朝歌答道:“朝歌。”

      “朝歌?”

      电梯里的两个人同时吸气,其中吸气最大声的是蒋泽的小情人。

      蒋泽瞪大着眼睛,皮笑肉不笑,“朝....歌....朝歌,你的变化真是翻天覆地啊。”

      朝歌打哈哈道:“没法子,这几年生意做得大了,也就疏于身材管理了。”

      “叮”得一声电梯到了。

      朝歌率先出了电梯门。

      “他就是朝歌?你念念不忘的美人同学?”

      “我哪知道他成了这个鬼样子,别说了......岁月真特么是把杀猪刀。”

      蒋泽一副懊恼的样子抓着头发,他小情人怒道:“你上///床都在叫的人居然是这样几百斤的白胖子,我才委屈好不好?!”

      蒋泽赶紧拉着小情人离朝歌远点,温声细语地安慰着。

      朝歌进了六楼大厅,虽然做好了心里建设,但还是被这些所谓的高中同学架势吓到,全都珠光宝气,衣衫革履,透过这些陌生的面貌,依稀能想起个别人高中时候的面貌。

      真是同学少年多不贱!

      当朝歌进去的时候其他正在觥筹交错的人将目光全都移到朝歌身上。

      毕竟这么大块的胖子在路上都很少见,更何况还是他们的同学。

      朝歌“咳”了一声,“老同学们好啊,我是朝歌,是不是认不出我了?”

      朝歌?!

      厅里高中老同学都默契地在同一时间保持了沉默。

      朝歌:“........”

      一时之间气氛有些微妙的尴尬。

      还好有人打破了平静:“朝歌啊?当年那个被称之为‘冠绝东南’的朝歌吗?”

      由于A市是东南沿海最大的城市,高中时期朝歌有次代表学校参加整个东南市区的高中生辩论比赛,当时一个在辩论界很有威望的老者在给朝歌颁布奖项时,称之:“桂玉南栀,冠绝东南。”

      一时之间“冠绝东南”的名称传了出来,接着衍生出“东南美人”“桂玉“南栀”等等稀奇古怪的称号。

      可是眼下,这估摸着二百来斤,穿衣打扮跟个卖//黄//片的猥//琐中年男人,走在街上多看几眼就眼瞎的胖子是十五年前那个东南美人?

      朝歌面色如常,笑道:“高中生闹着玩取得小称号,哪能当一辈子真。”

      再次证明,本人就是朝歌!是你们记忆中的那个朝歌。

      有几个如蒋泽一样暗恋过朝歌的男女都面露尴尬之色,想不到当年的白月光如今成了猪大肠。

      毕竟朝歌嘴皮子溜,相貌不行,胡凯来凑。

      没过一会儿,这群非富即贵的高中同学都知道朝歌现在事业做得是那个大,之所以成这个鬼样子,也是因为太忙没有时间管理身材,再加上他不搞虚的,穿衣打扮从不追求名牌舒服就好。

      这种风气最近在高级富豪之间很流行,因此大家也没什么不信,再说了,看朝歌那自信的眼神,那神采飞扬的手势,不像是落魄的人。于是几个有心想做更大事业的同学都围在朝歌身边,听着他头头是道的分析市场形势,几亿几亿的价值预估,听得那些人是眼冒金光。

      而有几个因为朝歌而一直未有嫁娶的同学则看着人群中的胖子感叹了下青春,有个女人抹了抹眼泪,决定明天答应那个追了自己十年的人。

      蒋泽就一直偷偷瞧着朝歌,几次欲言又止,怀疑人生的状态。

      他旁边的小情人则是甩脸色,看他嘴型也没好话的瞅着朝歌。

      “你知道陈匸吗?陈匸可是我们之中了不得的人物,不知道今天他会不会来?”

      “作为当年高中唯一的Alpha,陈匸现在可了不得了,他的公司遍布全球,俨然了成了商业神话,除了在电视媒体上能够看到他,我们这些人现在哪能接触到他。”

      “估计今天也不会来了。对了,朝歌当年他和你关系最好,你和他还有联系吗?你生意做的那么大,你们两个应该有交集吧。”

      朝歌面不红,心不跳,“有,前年还在一起吃过饭。”

      虽然陈匸现在就算站在他面前,他绝对认不出。

      说到吃饭,朝歌真是饿了,在这里吹了那么长时间的牛//逼,还没好好坐下来海吃一顿。

      “你真的还跟陈匸联系?感情好啊,这是我的名片,能不能帮我跟他搭搭线?”

      其他人也纷纷效仿,“我也想陈匸联系联系,我做的生意他也涉及,都是老同学.....”

      “.......”

      朝歌接过这至今搞不清是谁的老同学们的名片,答应着:“恩恩,好说好说。”他又说:“哎呀,刚从飞机下来就赶到这里,实在太饿了.....”

      这些人也是个有眼力见的,赶紧道:“你先吃先吃。”

      于是朝歌赶紧来到一个几乎没什么人的大桌子上看着这些山珍海味口中酸水直冒,这些人不知道怎么想得,不坐下来好好海吃一顿,全都端着酒在那里又谈生意又谈局势的,真是浪费时间。

      朝歌一不做二不休,拿起大猪蹄子吃得开心,市井小民做惯了,吃到好东西,腿就不由自主地抖了起来,以至于旁边一个女士看得频频皱眉。

      “哎?”

      不知谁惊叹了一声。

      “陈匸?我没看错吧,是陈兮。”

      朝歌抬起头看向大厅门外,却见大厅被那一股脑拥过去的人群遮挡住,看不清来人。

      朝歌自觉无趣,又低下头,跟着手上的猪蹄较劲。

      “今天我是来参加同学聚会的,不是来谈生意的,各位老同学。”

      沉稳冷漠的声音在人群中响起。

      就像Omega天生对人有一种诱//惑的吸引力,Alpha则是有种与生俱来的领导力,说一不二,让人自觉服从。

      “哈哈,是啊,老同学聚聚会,别谈这些了。”

      “来来,让陈匸吃饭。”

      一群人打哈哈,拥挤的人群分开。

      动静实在有点大,朝歌一边拿纸抹嘴,一边继续啃着猪蹄,抬起头,却见前方一个极为高大俊美的男人正神色冷淡地看向周旁,他身高腿长,头发全都梳起,露出有些狭长冷淡的双眸,鼻梁高挺,脸型瘦削,全身散发生人勿近的气息,要不是有人叫着他“陈匸”,朝歌会以为电视里高颜值男演员。

      而他的身旁站着一个笑得如沐清风的青年,看起来实在配对。

      陈匸?

      明明十五年前的他瘦弱又畏畏缩缩,果然他站在自己面前,自己都认不出。

      好巧不巧,陈匸偏过头,越过人群,看向手里还拿着一只猪蹄的朝歌。

      朝歌:“.......”我现在调整面部表情还可以吗?

      朝歌试着展现出作为胖子的慈祥的微笑,谁知,陈匸只是淡淡看了他一眼,一秒都不带停留的,便移开眼睛。

  • 作者有话要说:  看了修文之前的朝歌,大家再看现在的朝歌都会很惊讶,但是没修之前朝歌势必也会走上这条路。我只不过换了种写法。将十五年后先呈现。
    朝歌还会变漂亮的(握拳)
    因为我本人的风格真的和晋江蛮格格不入的,所以很难接受的就真的很难接受。
    朋友也直摇头,说这个梗不好,会扑街,我犹豫了几天还是准备咬牙写完。我可能不适合写热文,只写自己想写的。原谅阿央作为写手的小任性吧。
    这篇还是简单的关于爱情的故事,一个白月光至死的故事。
    攻的名字改了:陈匸(XI)第四音,有掩藏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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