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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第二十四章 ...


  •   “狗熊”还是一帮侍卫们故意使坏,给那毛人起的名字。

      杜欢作为主治大夫,况且还有系统许诺的奖励之下,对她的新病人倾注了极大的热情,时刻观察,甚至还让他住在自己隔壁。然她觉得系统有可能跟封晋学会了画大饼,但聊胜于无嘛。

      “狗熊,吃饭了。”马泰端着饭碗过来,毛人畏缩的看他腰间的长刀一眼,接过来放在地上,跪趴在地上跟狗一样吃的狼吞虎咽,吃相十分的兽化,他啧啧称奇:“那些人到底是怎么养他的?”

      为了让毛人随时保持动物的样子,但又能说话,这些人可从来不会教他餐桌礼仪,他也许吃习惯了,也不觉得被人围观吃饭是多么难堪的事情。

      杜欢瞪他一眼:“不许叫他狗熊。”

      马泰:“那叫什么?”

      杜欢想到他那双冰蓝色的眼睛,脱口而出:“星星。”

      马泰:“……”

      杜欢解释:“你看他的眼睛多漂亮啊,像不像夜空之上的星星。”她居然有种小时候在外公家的小镇上养小狗的感觉,那只小狗眼神湿漉漉的可乖了,是最寻常的土狗,可是意外的聪慧可爱,跟她的小尾巴似的,走哪都跟着。

      毛人吃的正欢,感受到头顶抚摸的手指,他居然停止了进食,讨好的用脑袋去蹭她的手心,说不出的依恋。

      杜欢忍不住摸了又摸,只觉得触手温暖,小声唤他:“星星,你以后就叫星星。”

      星星一双清澈的眼神望着她,跟她小时候养的那只小土狗一样信赖她。

      端王殿下养着病,又要离开舒州回京,案头摞了千百件大事情等着做交接,新来的官员还在路上,据说数日之后就能入城,他忙的跟陀螺似的。纵然听说杜欢收治了个毛人,还给毛人起了个名字,也只是符炎见缝插针在他耳边叨叨听进去一点,连个照面都没打。

      郭公山众人被招安之后,穆焕行商,糜忠只想归乡种地,跟着封晋入京受封的便只有翟大当家一人。

      封晋将郭公山众人去芜存精,愿意留下来的编入舒州驻军,而原来的舒州驻军一干武官乃是闻垚心腹,为了弹压当地驻军,当时查实罪证便都被处死了,不似文官还有几名重要人证被押解入京受审。

      至于舒州驻军,他通过秦佐介绍,提拔了舒州驻军之中的五品武官元广。

      此人与秦佐系出同乡,年轻的时候在闻垚帐下十分得用,颇有几分真本事,只是不善钻营,兼之性格耿直不讨上官欢喜,在闻州牧渐被酒色泡迷了眼,开始纵容手下子侄官员鱼肉乡里之后,他直谏几次渐被冷落排挤,便在军中领一闲职,早早步入养老行列。

      元广见识了端王大刀阔斧的整顿,心中对他钦佩不已,暗想外间传言不可靠,都说端王只是个徒有空架子的病殃子,常年在王府养病,没想到却慈仁善政,被召见之后更被他一张谪仙般的面孔给迷惑了,得令暂领舒州驻军,当即戴起了八百米厚的滤镜,只觉得端王无有不好,恨不能肝脑涂地报答伯乐之恩。

      他将所有人全都打散,再将闻系武官全都剔除,剩下的士兵们编入一处,详细制定了自己的训练方法,每日身先士卒带着全营士卒训练。

      郭公山一干招安的青壮儿郎们落到了他手里,三日初训差点被扒下一层皮来,各个叫苦连天,见到元广就腿肚子打弯,恨不得望风而逃,而这些年军纪松弛懒散的舒州军也饱尝辛苦,大家一起流汗一起背后编排元广,竟然生出些同甘共苦的感情,颇有打成一片的趋势,端王离开舒州之前最后一次巡营,整个舒州大营已经很有些样子了。

      及止离开舒州那日,端王殿下上了马车,发现宽敞的马车里只有自己一个人,这才觉得奇怪:“杜姑娘呢?”

      闻垚的车驾被端王殿下征用,里面铺着厚厚的长毛地毯,足够大胖子携二三美人在车厢内胡闹也能行走如常,属于出行的顶级豪华车驾。

      符炎朝后面的车队瞧一眼,心道:您可终于想起来杜姑娘了。他欲言又止,最终决定隐瞒她与朱笙歌过从甚密之事,只提毛人:“在后面车上。”

      其实近日杜欢不止在府里看顾毛人,还出府去见过两回朱笙歌,中间通传消息的是穆焕。也不知道他存着什么样的心思,分明不喜欢杜欢,还帮朱笙歌通传消息。

      朱大公子对于杜欢出任端王府里的幕僚极感兴趣,漂亮的美人不少,但是聪慧到能够充任幕僚的还是比较罕见,故而也不知道他怀着怎样的心思,居然一而再再而三的约杜欢见面。

      封晋不假思索道:“让她到前面车上来,别打搅翟虎的家眷。”

      翟虎入京带着两位夫人,后来听说杜欢曾为他保住了二夫人的孩子,便也不再计较她与端王假凤虚凰骗他之事,还亲自送了厚礼来谢。

      反倒是兰姑听说二人之事原来都是作戏,甚是惋惜,再三向杜欢求证:“你与端王同处一室,真没发生点什么?”

      杜欢:“还能发生什么?”

      见她一脸懵懂的样子,兰姑还道这个傻姑娘,附耳这般那般讲了一通,结果杜欢本人难得为端王正名:“他还真是个正人君子。”至少很清廉,“我们同居一室的时候他连我的手都没碰过。”

      兰姑遗憾的跌脚:“你个傻丫头!这么好的男人可要牢牢抓住。”

      杜欢头疼的看着她:“长那么漂亮,跟天仙似的不容亵渎,难道裱成一幅画挂墙上?”也就当初他扮朱笙歌的时候有几分烟火味。

      “他不动心思,你不会多动动心思?”兰姑阅历匪浅,对端王的美色印象深刻:“以后嫁过去,对着这么漂亮的男人,饭都能多吃半碗。”

      “秀色可餐?”杜欢笑倒在她身上,两个人嘻嘻哈哈闹成一团,也将杜欢骗人一事揭过。

      不过此次端王殿下却猜错了,兰姑跟二夫人同坐一辆马车,还要照顾孕妇,她自己跟星星坐一辆车,毛人乖巧的坐在角落里,好像怕挤着她一样,可是一双冰蓝色的眼睛却又眨巴眨巴的看着她,好像很渴望坐到她身边去。

      符炎为难道:“她跟星星坐一辆车。”

      封晋:“那是谁?”后知后觉想起来那是杜欢收治的毛人,不仅起了兴趣:“一起带过来,本王正好瞧瞧。”

      路途无趣,也可解闷。

      符炎硬着头皮把杜欢同星星一起带过来,两人上了马车,端王原本心情很好,打量着毛人的样子奇道:“世上居然还有这等邪术?”他伸手去摸星星身上的毛,没想到星星“嗖”的一下躲到了杜欢身后,两只带毛的爪子搭上了杜欢的肩头。

      杜欢回身极为温柔的安抚他:“星星别怕,别怕!”

      端王殿下几曾见过她如此温柔?哪怕在两人假凤虚凰最为亲近的那段日子里,也不曾听过她这般温柔低语。

      如今他才有暇细辨,那些温柔的假笑有多虚伪,好像浮光掠影的笑意在水面上浅浅荡起,模糊了水底的真实情绪。

      毛人在她的安抚之下紧紧抓着她的衣角不松手,好像蹒跚学步的孩童依恋的抓紧了母亲的衣角行走在闹市之中,满目好奇与不安,可因为那一片衣角的牵绊而略微放松了一点,偷偷摸摸打量一番车中的景象,又赶紧确认一般把眼神粘在她身上。

      杜欢出奇的温柔有耐心,在桌上食盒里拿了果子蜜饯递给他:“星星尝尝,这个桃干特别好吃。”

      毛人接的时候掉到了毯子上,她便直接喂了他一片:“甜不甜?”

      毛人嚼了一口,眼睛都亮了,连连点头:“甜!好甜!星星喜欢!”

      那是介于儿童与少年之间的声音,略有几分清朗,拘谨的压低了声音也掩饰不住他的性别,端王此时才想起一节——毛人再被改造,那也是男儿之身。

      他的脸瞬间就沉了下去。

      杜欢尚未察觉他的情绪有异,还笑着向他介绍:“殿下有所不知,星星可聪明了,他之前都不会用勺子吃饭,这几日已然学会了。他以前还不穿衣服,最近也学会穿衣服了……”星星长星星短,笑容真挚温暖,却让他心中涌起极大的烦躁。

      星星身上松松垮垮套着一件袍子,也许是浑身长满了毛保暖效果倍增,车内的温暖让他觉得有点热,坐了会儿便扯领口:“星星热。”

      杜欢极为自然的按住了他的毛爪子:“星星不能脱衣服,星星是小孩子,小孩子要穿衣服的。”

      端王殿下的心好像失重了一样直直往下跌,笃定能够笼络在身边的小姑娘好像被这只毛人给抢了全副的注意力,那一瞬间他终于尝到了久违的嫉妒。

      小时候张氏有意无意试图隔绝他与父皇的亲近,二弟每次得了赏赐故意在他面前炫耀:“这是我父亲给我的!”

      他得意洋洋重点强调“我父亲”三个字,好像那是他一个人的父亲,张氏还笑道:“弟弟小,晋儿可要让着弟弟,不能跟弟弟争。”

      明明在他出生以前,父亲只是封晋一个人的。

      那时候他在心里有个疯狂的念头——要是二弟死了,父亲就只是我一个人的父亲了!

  • 作者有话要说:  临近入V都混乱了,一号有四十本入V,二号可能也会只多不少,我明天中午看,如果明天入V的少,我就入,如果太多就三号入,但公共章节还有一章,不管明天入不入V,还会更一章公共章节。
    另,之前有亲说毛人出现的突兀,现在知道他的作用了吧?
    上章猩猩改为狗熊,我忘了国内不产猩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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