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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11:小兔子 ...

  •   比赛结束,大家这才注意到方才那驾车的美人姑娘身后,还站了一个高挑的少年郎,披着大氅,柔软的细绒毛遮住了他的小半张脸。

      亲兵们不由得心中揣测,来的不是世子妃啊?这是哪位皇室贵胄?连个驾车的姑娘都这般好看。待离得近了,看清了容莲的长相,才纷纷倒抽一口凉气。

      ——七、七殿下,白、白藏花神???

      无疑,容莲从不遮面,又经常抛头露面,几乎没人不知道他的长相。但白藏花神来承明府,这就有些说不清道不明了,你说他去白露山去道观去寺庙甚至去春隐楼都比这正常。

      紧接着,更神奇的一幕发生了。

      他们家世子的马,居然在距离马车十步之遥时,屈下前肢双膝,似是跪拜。

      饶是荆飞弋也有点懵,青羊还是小马驹时,就是他亲自驯养,而且脾气十分傲,不让人骑它,当初他很是吃了点苦头才爬上青羊的背。

      青羊从未对除他之外的人低过头,更别说是看似如此虔诚的行礼了!

      所有人都很懵,除了对此一无所知的容莲。

      全场寂静无声。

      容莲万般疑惑,“怎么……了?”

      阿曼莎喃喃道:“公子……你牛大发了你知道吗?”

      荆飞弋跳下马,摸了摸青羊的鬃毛,青羊这才站起前膝,用鼻子喷出几道白气,甩了甩尾巴。

      佟副将回过神来,假意咳嗽两声喝道:“都看啥看,不吃早饭了吗?一个个的跑了一上午都不饿吗?你们不饿马儿还饿呢!”

      众人向容莲行了礼,呼啦一下子散去,带马去校场的最西侧马厩。

      因为青羊向马车的方向行礼这件事,令荆飞弋十分震惊,下意识就联想到容莲,青羊这是向容莲行礼?成精了不成?

      为了印证自己的想法,荆飞弋将黑马牵了过来,青羊果真对容莲非常有好感,把脑袋凑到容莲的手边,请他抚摸自己的鬃毛。

      荆飞弋:“……”真的是成精了!

      容莲只感觉到手边一阵湿热,像是蒸腾的汗气,还有落在手背上有些硬的毛发,他有些嫌弃的把手背到身后,嘱咐阿曼莎,“别让其他东西靠我太近。”

      容莲拒绝的动作,深深的打击了青羊,嘶鸣一声,脑袋垂的更低了,无精打采的样子。

      荆飞弋简直都看傻了,这还是他那一向自认高不可攀的大马驹吗?这戏精随了谁啊?

      阿曼莎掩唇咳了两声,提醒道:“额,还请世子爷……把马儿牵远一些。”

      容莲心道:原来是他的马。

      他居高临下的问道:“马儿叫什么?”

      “青羊。”

      容莲微微一怔,觉得这名字似曾相识。

      “为什么取这个名字?是马,叫什么羊?”

      “……”荆飞弋略感无语的解释道:“觉得合适,就取了。”他当时去挑小马驹,一眼就相中了它,然后脑海中自然而然浮现出一个很喜欢的名字,青羊。

      荆飞弋拍了拍青羊长长的马脸,深感同情的对自己的伙伴说:“平时不让旁人碰你,现在人家也不让你碰,报应不爽,你被嫌弃了。”

      听到他这番有点幸灾乐祸的话的容莲:“……”突然觉得荆飞弋也有话多的一面,但只是不展现在外人面前。

      青羊似乎听懂了他的话,气恼的从鼻子里喷出两道白气,似乎十分幽怨。

      阿曼莎都快被这一幕逗笑了,憋得十分难受。

      -

      安抚了青羊,将它交给仆从带走。

      荆飞弋也不拐弯抹角,问道:“殿下何故找我?”

      容莲轻哼一声,“想来便来了,你昨日害本宫落水,连声道歉都没有,你胆子甚大。”

      荆飞弋从这句话中,细细咂摸出点少年气性,只为了听他一句道歉?似乎也说不过去吧……

      “殿下若是为了在下的一句道歉而来,在下现在就可以……”

      话未说完,又有突发状况了,脚下传来点异样。

      荆飞弋低头一看,一只灰不溜秋的兔子正卖力的咬着他的靴子不松口。

      荆飞弋:“……”

      佟副将:“……?”

      阿曼莎:“…………”

      就,今日真是迷惑行为大赏。先是马儿下跪,又是兔子咬人。

      容莲没等到他的后话,高高在上的开口问道:“你现在就怎么?”

      荆飞弋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罢了,既然来了,便留下吃了朝食吧。”

      这个点厨房应该也已经备好饭菜了,他弯腰拎起那只兔子的长耳朵,招来一个仆从,“这还有个活的,拿给厨房加餐,红烧兔肉。”

      阿曼莎目光看着那只兔子,有点于心不忍,“世子,这兔子要不赠予奴家吧?”姑娘家就是喜欢这些毛茸茸的小东西,这小兔子似乎还没成年,巴掌大小。

      荆飞弋说:“它咬人。”

      阿曼莎语气幽幽的:“你杀它祖宗三辈、亲朋好友,它当然咬你了。”

      荆飞弋:“……”今天他到底撞了什么邪?

      阿曼莎把兔子从他手里提过来,正想撸一下手感,那兔子却是个不安分的,蹬着腿踩着她手臂爬到了她扶着的容莲身上,往他宽大的衣袖里钻。

      已经见过马儿下跪的几人:“……!”

      阿曼莎气恼道:“这小混账东西,居然还知道这里谁最尊贵!”

      容莲也愣了愣,那毛茸茸的感觉钻进他袖子里,触感令他感到有些毛骨悚然,若非知道这只是只兔子,他此时已经惊的跳起来了。

      容莲眉头紧蹙,他不喜欢这种不是自己身边养大的动物,忍着袖口里毛刺刺的不适感,声音紧绷道:“拿出来。”

      阿曼莎刚一抬手,就被荆飞弋挡了一下,道:“小心它咬你。”

      言罢,自己接过容莲那只手,将手伸进他衣袖里掏兔子。

      容莲站在高处,荆飞弋矮他一头,拉着他纤细的手腕,另一只手则伸进去提溜兔子,那兔子也是急了,拼了命的往里面钻,这都是荆飞弋他们打来的野兔,爪子没有退化,抓的容莲很疼。

      他甩开荆飞弋的手,想把那兔子抖落出来,但那只兔子指甲勾在他里衣的袖子上,甩不掉。容莲气急败坏,疼的骂了一声,钻进了马车里,想着把大氅跟外衣都给脱了。

      荆飞弋跟阿曼莎对视一眼,然后在阿曼莎“你休想、你不能进马车”的控诉目光中,堂而皇之的脱了靴子,掀开车帘钻了进去。

      容莲怕冷,乌雀给他穿得多,几件中衣外衣都是宽袖,那兔子好死不死的钻进了最里面紧贴肌肤的里衣那层,若非里衣扎了袖口,这讨人厌的小东西就要紧贴着他皮肤了!

      关键是那东西还在他袖子里面动,动的容莲心里发毛,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他一边脸色难看的脱-衣-服,一边低声咒骂这个小畜生,越是着急,越是解不开腰带,也怪乌雀,总是为了美观把腰带系的花里胡哨的。

      荆飞弋告诉自己,我是真的看不下去了才主动帮忙的,低咳一声,问:“需要帮忙吗?”

      容莲手一顿,立刻蹬鼻子上脸,“谁让你上我马车的?滚下去。”

      荆飞弋也不急,待他自己又折腾了一阵,复问:“真的不用我帮忙?”

      容莲自暴自弃的撒了手,转了个方向,面朝荆飞弋跪坐着,意思不言而喻。想我开口接受?不可能的。我就这样撒手,你爱帮不帮!

      荆飞弋也算是摸透了这位爷的脾气,有些无可奈何的上前一点,把被容莲抽成了死结的腰带仔细解开,脱得只剩里衣,那小东西吧嗒一声掉出来,立刻想逃,荆飞弋长腿一伸,穿着袜子的脚轻而易举将那小东西压住。

      容莲的里衣是很光滑的丝绸,被这小东西的爪子抓的几个地方都抽了丝,以荆飞弋的经验来看,肯定是抓到皮肉了。

      荆飞弋掀开车帘一角,对佟副将道:“佟叔,去赏梅轩,再准备点盐水跟药膏。”

      -

      马车掉头,离开校场,前往内院。

      荆飞弋把大氅给他披上,慢条斯理的说:“每次见殿下,殿下似乎都是在受伤或者受伤的过程中或之后。”

      容莲觉得刺耳,“你什么意思?”

      “别多想,就是觉得殿下总是很容易受伤。”荆飞弋声音淡淡的,如实说道:“殿下这身体情况,平日里还是不要离开西霜阁的好,总叫你身边的人为你担心。”

      容莲冷哼一声,“管好你自己,本宫的行迹,不需要你指手画脚。”

      荆飞弋自知这个人是个一意孤行、不知好歹、不听劝的,遂也懒得浪费口舌了。

      赏梅轩是世子用饭的地方,因院中景色而定名。

      也不知是不是原主人故意的,种的寒梅稀稀疏疏的,并不密集,以至于在雪中盛开时,也像是几点误入凡尘的红,娇艳,却不泛滥。

      荆飞弋本打算将那只兔子交给仆从宰了,但阿曼莎似乎还挺喜欢,目光念念不舍的,荆飞弋便让人拿来袋子装了进去,交给了阿曼莎。

      “是扔还是养都没问题,但是别带回西霜阁。”他如是叮嘱道。

      阿曼莎连忙点头,心中已经有了主意,拿到师父那去养。

      容莲裹着大氅出来,阿曼莎正想扶他下来,荆飞弋视而不见的将容莲一把揽了,扔下一句“走路太慢”,抱进了赏梅轩。

      阿曼莎拎着装兔子的袋子,在风中凌乱,索性我就是个多余的?本姑娘好歹是顶着北凉第一美人的称号,结果是个多余的???

      好他喵的无言以对,这俩人都什么毛病,非要用这么拙劣的谎话当借口,别扭个什么劲啊!

      容莲的手臂确实被那兔子抓出血了,不过不严重,只破了几道皮,荆飞弋给他用盐水清洗了下,抹了药膏,绑好纱布,妥了。

      其实荆飞弋觉得这是有些小题大做了,随便换个都野的人,管他抓伤还是咬伤,根本没人在意,酒一浇,两三天自然好了。

      但这个人是容莲,是那个众星捧月的花神殿下,他又觉得这点小题大做算不得什么,甚至还想着就这样处理不会感染吧?万一那野兔子爪子上病菌多呢。

      再一想到自己的马儿给容莲下跪行礼一事,心中更是郁闷,久久不能释然。

      -

      “还没吃过饭吧。”荆飞弋在心底叹了一声,不想那些糟心事儿了,对候着的下人道:“上菜吧。”

      都野以肉制品、奶制品为主,跟赤乌相去不大,但赤乌人讲究吃的精细,一道羊肉可以有多重做法,都野就不一样了,以吃的酣饱、喝得痛快为主。

      承明府的都是都野人,烧的自然也是适合都野人口味的伙食,锅茶就是每□□食必有的一项。

      阿曼莎也没吃饭,得容莲特许,与他们一道用餐,佟副将素来与世子同桌,自然也没什么好见外的。

      阿曼莎她自小流离失所,挨饿过受冻过,虽长了一副好容貌、也过了几年好日子,看着是个娇养的命,但吃食上从来不挑。

      对比之下,容莲就显而易见的什么都挑了。

      样样都尝了一点,样样都不对胃口。

      荆飞弋起初只看了两眼,后来实在是看他频频皱眉,好像在说“这都什么鬼东西,这也能吃?”的样子,吃得欢的三人都不由得的慢下了筷子,心想:我们到底吃的是什么猪食?就这么难以下咽吗?

      阿曼莎斟酌着说:“公子……要不我去给你重新做点吃的?”

      “不必麻烦。”容莲面无表情道:“等不了,饿了。”

      饿了你还这么挑?搞得我们以为你要靠一口仙气吊命呢?

      容莲大概也猜到同桌三人的心理活动,手中筷子一顿,道:“你们好好享用,不用管我。”

      这一顿饭,三人不约而同的达成了一种默契,就是看容莲吃饭,甚为有趣。

      每一道夹到他盘子里的菜,他都会先闻一下,闻着味道重的、怪的、不喜的,就放到盘子边缘,不动筷子。然后是尝,但也都是只尝一小口,不合胃口的,勉强咽下,不再吃它。唯有奶豆腐,多吃了那么几块。

      荆飞弋长这么大,没见过吃饭这般精细、磨叽、挑剔的主儿,像猫儿进食,矜贵又慢条斯理,但又比猫儿吃的还要少。

      他不由自主的就想起昨日,逼容莲喝了一整碗的姜汤煮的粥,现在想来,可真是……难为这位尊贵的殿下了。

  • 作者有话要说:  取自青羊玉佩的“青羊”,洛沉兰单方面收为的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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