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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爱娃与格莉·劳巴尔 ...

  •   她离开我了。——题记

      1.
      据说纳粹德国的元首希特勒曾经有过两个爱人:一个是他同父异母姐姐的女儿格莉·劳巴尔,也就是他的外甥女;一个是爱娃·布劳恩。

      格莉·劳巴尔是他的初恋,他曾经疯狂地追求她,像个小伙子一样给她买各种各样的东西,没头没脑地讨好着她;爱娃狂热地崇拜着他,为了他不惜两次假装自杀,差点打穿颈动脉。

      最后的结果是:格莉·劳巴尔不能忍受这种近乎禁锢的爱,选择了吞枪自杀;而爱娃陪他走完了人生的最后一程,幸福地吞下了□□。

      希特勒曾经说:“只有我的牧羊犬和布劳恩小姐忠于我并且属于我。”

      ……

      我常常会想,希特勒到底有没有爱过她呢?

      2.
      “怎么又在发呆?”

      我回过神,摇摇头:“没什么。”

      “叮”地一声,烤面包机吐出几块笑脸面包。连苏赶忙戴上手套,把面包放入托盘,小心翼翼地放在桌子上:“面包好了,我帮您把咖啡端来。快吃吧。”

      我点点头。

      我是一个做任何事都很认真的人,这一点连苏也知道。即使是切面包或是抹果酱,我都一丝不苟,更不会在吃饭时闲谈——所以每当我心烦意乱的时候,连苏都会给我找点小事做。

      连苏收拾了一下,围着围裙坐了下来。她托着下巴,痴迷地看着我。微卷的短发发尾略略外翻,一个好看的弧度。

      黑宝石一样的眼睛,有光。

      手机突然开始震动,我没有理它。我很讨厌有人在我做事的时候打扰我,所以连苏在我处理公务的时候从来不敢说一句话。她也没有接,只是继续盯着我。

      恶心的震动停止了。“嘀”地一声,是短信声。

      我慢条斯理地抹上了最后一勺果酱,吃完了最后一块面包。直到最后一片面包屑都已经顺着喉咙滑下去之后,我才放下刀叉,拿起餐巾,轻轻擦了擦手,然后拿起手机。

      “对不起,我回来了。——暮暮”

      “谁啊?”连苏问我。

      我顿了一下,回答了她:“暮暮回来了。”

      “哦。”她不置可否地耸耸肩,看上去完全没有放在心上。

      3.
      连苏帮我打好领带,将我收拾得人模狗样之后,亲自送我出门。在玄关处,她踮起脚尖,轻吻了一下我的唇:“一定要好好表现!”

      我点点头,转身离开。

      我能感觉到身后的视线依旧炽热,没有发生任何变化。

      ……

      我没想到暮暮会回来。我以为她不会回来了。

      暮暮是我的初恋,她是我的发小,我们读了同一所初中,同一所高中,后来又考到了同一所大学。

      从小我就喜欢她。我会嫉妒那些接近她的人,打跑一切想要拐走她的小朋友,哪怕会被反揍得鼻青脸肿也无所谓。

      “你是不是喜欢他!”

      “没有!”

      “你就是喜欢他!”我会气鼓鼓地说,故意别过头,不理暮暮。

      一般这个时候,暮暮都会一下子着急起来:“没有没有,我真的不喜欢他。我喜欢你还不行吗。”

      她总是这样,单纯又好骗。

      大学刚开学一个星期,我们就在一起了。我们过了非常愉快的四年,几乎要将彼此揉进对方的骨子里。习惯于计划的我,规划了整整几十页的我们的未来,一年一年,一天一天。我曾想过,我们之间的小剧场会这样,一遍遍地演习下去,直到天荒地老。

      可是我没想到,“一般”失效了。

      “啊,是的。”她脸色惨白,却笑得执拗,“我就是喜欢他。”

      我的世界坍塌了。

      4.
      “听说你现在过的挺不错?”

      短发已经留长,裹着有些肉嘟嘟的脸颊,下巴却像现在的网红一样被削尖了。脸上的雀斑也不见了,塌塌的鼻子变得非常挺。她的脸色不再苍白,我都快认不出暮暮了——或许除了她的眼睛,又或者也不是。

      西餐馆里,服务生上了餐前面包。我往上面抹着黄油,听到暮暮的问话,一瞬间想起了连苏。只是一瞬。

      “就那样吧。”吃完面包,我慢条斯理地回复。

      “何止是挺不错?我今天在机场上随便买了一本杂志,就看到了你,”她从CK的手提包里拿出一本杂志,在我面前仰着。封面上,我的脸有些失真,隐约能看到“青年企业家”几个字。

      我没有回答。这几年我已经变得少言寡语了。

      “我跟他出国之后,没过多久,他就找了别的女人。”

      “……”

      “你也知道,富二代嘛,总是没有定性的。我在那里,走投无路了。可是我也不知道该做什么了。我们读的那个三流大学,你也知道。”

      “……”

      “后来我利用那笔分手费,开了个公司,倒腾点进出口货物,结果这两年金融风暴,公司……亏了很多。”

      “……”

      她看着我一直沉默,有点焦躁。我突然又想起了连苏。无论我多么沉默,连苏都不会有任何一丝焦躁,只会痴迷地看着我,好像我越沉默,她便越爱我。

      真奇怪,我为什么会又想起了连苏呢?

      “哒哒哒。”

      暮暮用长长的指甲,一下一下地敲击着桌子。我依然沉默地喝着咖啡。良久,她忽而一声长叹:“……我回来了。”

      端着杯子的手顿了一下。这是十年来,我第一次为了旁人打断自己所做的事。

      “回来就好。”

      5.
      我和暮暮复合了。或许是我等她太久了,又或者是因为,我只是被那句话打动了。

      “哦。”

      当我第二天回到家,将这个消息告诉连苏的时候,连苏一边帮我擦洗着身子,一边不置可否:“没事,我知道,您喜欢她。”

      “嗯,”我点点头,“我还是想跟她在一起。所以……”

      “没事,您就说我是您的仆人就好了。如果您想要忠于她,我们也可以断了关系。只要别把我赶走,怎么都行。”

      我沉默了一会儿:“我没跟暮暮睡。我把她送回酒店后,就回公司了。临时有点工作。”我都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解释。

      “嗯,我相信您。”

      她炙热的爱和浴室的暖光融在一起,灼烧着我的皮肤。在她的按摩下,我暂时忘记了那笔转给暮暮的钱,忘记了暮暮贪婪的眼神。

      6.
      当年暮暮离开的时候,曾经历数过我“十宗罪”,其中一条便是“占有欲强”。

      “你简直就是个恶魔,”她给了我一巴掌,嚎啕大哭:“我受够了。我跟谁接触你都会去调查,不管是男的女的。难道我就不能有一点自己的生活了吗!”

      很奇怪,当年我本来是很愧疚的——在她历数我的错误时。可到听了这一条,我忽而就不想说话,也不想挽回了。本来跪着的我从地上站了起来,听完她声泪俱下地控诉,然后淡淡道:“可是,我这么千防万防,你不还是爱上了别人吗?”

      “那是你先禁锢我!”

      “可是,你不还是爱上别人了吗?”

      我一遍又一遍地说着,像是疯了一样。从那以后我就沉默寡言了。直到后来,连苏走进了我的生活,我才稍有好转。她和暮暮很像,却又不一样——或许她们之间最大的不同,就是连苏不会背叛我吧。

      我永远不能原谅暮暮的背叛。

      想到这里,我眼皮跳了一下。

      我这样,算不算是成为了暮暮呢?

      7.
      暮暮又约我出去,地点约在水库附近。她邀我去钓鱼。

      我本来不想答应,到底还是去了。我想把话说清楚。

      我不想爱她了。

      ……

      我其实不爱连苏。

      连苏是暮暮走后出现的。她当时来公司应聘——我都没想到会有人上门应聘,毕竟当时我的公司正处于崩溃边缘,欠债欠得销魂,整个人焦头烂额到一天只能吃一个馒头。

      所有的员工都离开我了,我把公司所有的办公用具都卖了,坐在文件堆中,抱着电脑,眼睛熬得通红。

      “有人在吗?”

      一个怯生生的声音在门外出现。我当时正在工作的紧要关头,根本就没理门外的声音。八个小时后,我勉强处理完了一份程序,站起来的时候一阵晕眩,差点没晕过去。

      推开门,想倒一袋垃圾,我却看到了抱着膝盖蹲在地上,快要睡着的短发女孩。好像是听到了动静,她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啊,老板出来了。老板,我要来应聘。”

      眼睛因为压着睡了很久,显得有点湿乎乎的。软软的,像是在心上挠。

      这就是无厘头的最初了。

      水库在森林边上,有些荒凉。穿过一阵逼仄的灌木,便是倏然开阔的视野。暮暮在渔场附近,看我来了,冲我远远地挥挥手:“这里!”

      8.
      “怎么,有心事?”

      暮暮身上的香水味很重,红色的蔻丹看得我心惊。我不着痕迹地向旁边挪了一步,控制好钓鱼竿:“没事。”

      她咬了咬下唇,大红色的口红沾了一点在牙齿上:“钱……又不够了。”

      “我来正是想告诉你,”我没接招,淡淡地说,“我们还是不要复合了。钱的事,我最后帮你解决一次,然后我们就散了吧。”

      “什么?”她有点没想到我会这么说,很是惊愕,“你喜欢上别人了?”

      “没有,只是我有别的女人了。”

      “你怎么会喜欢上别人!”她不敢置信,声音陡然拔高,尖锐得刺耳,“我明明……你明明十年来,不是一直孤身一人,一直在等着我吗?!”

      我摇摇头:“不是,我八年前就有了一个女人。她叫连苏。我不想背叛她了。”

      是的。

      我依然不爱连苏,可我不想背叛她。

      ……

      这个世界上的感情有两种,一种是爱情,一种是忠诚。我是孤儿,所以亲情暂且不论吧。我不知道那是什么。

      爱情是一种非常美好的东西,可是它是不可靠的。忠诚老土、无趣,可它可靠。

      我那么爱暮暮,她也曾那么爱我,可是她还是离开了。我不爱连苏,可是连苏从来没有离开过我。

      连苏疯狂地崇拜着我,我都不知道那种崇拜从何而来。她几乎把我看成神了。

      我不要可能会失去的东西。

      我想要永远不会离开我的东西,即使这不是爱情,但它是属于我的,是我一个人的。

      纵然我几起几伏,纵然我脾气乖戾,纵然我沉默寡言,纵然我一无是处。就算我什么也没有,连苏也会以最快的速度出现,然后将饿晕在大雪中的我背回家。

      “你果然变了。”

      “我没变,我只是累了。我不想爱了。”我收拾钓鱼竿,准备回家。水上的影子晃动了一下,我猛地站起来,刚想要离开,却被旁边的暮暮死死拽住了胳膊:“那就不用爱了。”她冷笑道。

      我低下头。

      一柄刀,从后而入,穿透了我的胸膛。

      那个倒影的主人从我的背后走了出来,狰狞地拔出刀,然后又用力地捅入,一次又一次。

      9.
      终究还是心软了。

      剧痛在身体的每一个角落蔓延,我倒在地上,想要苦笑,却又因为太过疼痛,笑不出来。

      我关注了暮暮十年,我当然知道,她被富二代甩了之后,辗转来往,最后跟了一个混混。那混混手里头有好几条人命,属于没钱就找人“要钱”的那种。

      没事来这么偏远的水库,肯定是有问题的。可我为什么还是要来呢?明明已经想好要跟连苏过一辈子,为什么我还是来了呢?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脚步声逐渐远离,意识逐渐消散。我好像进入了虚空,一无所有,和十年前一模一样。我只剩下无尽的疼痛与绝望。

      脚步声忽而又近了。

      “我来了。”

      还是一样的声音,仿佛可以看到短发在微微随风飘扬。我已经什么都看不见了,却还是能感受到她的温柔和温暖。

      这个世界上,还有连苏是属于我的。我并不是一无所有。我几乎要喜极而泣,虽然我已经再也哭不出来了。

      世界纷纷扬扬,在我面前落下。

      “我爱你。”

      10.
      本报讯:X月X日晨,本市杰出青年企业家X某被水库管理员发现死于水库周边。据法医初步鉴定,X某身后中刀,伤口有人为扩大的痕迹,暂时无法确定是自杀还是他杀;另,警方在 X某家中发现了一份重度精神分裂诊断书,目前还无法判断这两件事之间是否有关联。X某,年35岁,单身,曾被评为本市十佳杰出青年……

      秋深了。

      11.
      我永远不会离开您。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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