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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八个故事 ...

  •   【1】

      “缘分什么的,

      只要你足够喜欢一个人,

      千方百计、排除万难,也会有。”

      【2】

      宋春尽逃婚的第一天,是个异常晴朗的天气。

      她背了一包袱的金银细软,又把多年攒的嫁妆一股脑儿全折成了银票,然后头也不回地离了家。

      然而出了城门,少女就陷入了沉思。

      天下之大,她先去哪?

      东边民风纯朴、西边风光旖旎、南边异族风情、北边豪迈壮阔。

      宋春尽咬着唇瓣只考虑了十秒,就做了决定。

      去东边,因为……东边最近。

      少女赶了一天的路,当夜在一座小镇里落了脚。

      夜半的时候,外边儿下起了大暴雨,伴随着雷声阵阵。

      宋春尽本就认床,这还没睡着,就被惊雷给劈得愈发清醒。

      然后更惨的事情就发生了。

      由于她住在顶楼一层,客栈老旧,房梁上的瓦片松动,没过多久,竟开始淅淅沥沥往屋里漏雨。

      宋春尽望着小溪一样汇聚的雨水,默默套上绣鞋,淌着水出了屋子。

      客栈楼下陆陆续续站了几个年轻人,看起来都是与她有着同样的困扰。

      掌柜的年纪大了,佝偻着身子,挨个给客人们道歉,并依次安排备用的住处。

      宋春尽站在后头,等到那些人都离开后,才不急不忙上了前。

      老掌柜递给她一把钥匙,一面赔礼一面又感慨,“还真是巧,就剩最后这一间屋子了……”

      话音未落,楼梯上传来个高昂的叫喊声,“掌柜的你这客栈要塌了吧,雨都漏成水帘洞了!”

      老掌柜与宋春尽俱是一愣。

      待那人走到厅堂里,少女这才回头,同他大眼瞪着小眼。

      男人个子高挑,一双丹凤眼尤其好看。

      只是此刻站没站相,目光又有些轻浮地上下打量着宋春尽,实在叫她心生不出好感来。

      “两位……要不挤挤?”

      老掌柜一拍手掌,惊世骇俗地提出了个馊主意。

      【3】

      且不说宋春尽是有婚约之人,这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传出去也太不雅了。

      少女握着半截钥匙,坚决道,“我不同意。”

      沈胥本想作罢,但转念似记起来什么,故意提提嘴角,作痞赖状,“哟,怎么,怕我动手动脚啊?”

      举止不端,说话也很轻佻,看起来不是什么好人。

      宋春尽粗粗下了结论,懒得与他多费口舌,步子一迈,就绕到了后厢去。

      谁知这男子脸皮厚的像城墙,竟亦步亦趋跟了过来,颇有种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气势。

      “只是挤一间屋子,你若不放心,可以把我的手脚都捆起来。”

      宋春尽在门前顿足,认真道,“公子非住这间屋子不可吗?”

      少女的眼睛很干净,里边澄澈透明,写着厌烦两个大字。

      沈胥险些被气得心梗,咬着牙不让自己心软,坚持道,“是。”

      宋春尽闻言,干脆地将钥匙插进锁里,人却往楼顶走去。

      “既然如此,公子请吧。”

      “……”

      沈胥望着少女款款远去的背影,愤然吐出口闷气。

      好家伙,真不愧是人间清醒宋春尽啊。

      【4】

      沈胥逃婚(划掉),准确来说是寻妻的第一日,就这么被未婚妻气了个半死。

      宋家小门小户,将女儿嫁进沈王府本就是高攀。

      若换了旁人,天上落了个这么大的馅饼,指不定嘴都要笑歪了。

      可宋春尽她,毫不犹豫地跑了。

      甚至预谋已久。

      沈胥的名声在京中好的过分,根本不是什么纨绔子弟。

      陛下钦点的文武双科状元,一入仕就官居正三品。不喝花酒不逛花楼,就连打鸟斗蛐蛐的不良嗜好都没有。

      这么个人人称颂的青年才俊,满城姑娘们的梦中情人,怎么到了宋春尽那儿,就跟瘟疫似的避之不及呢?

      可以说自六岁打架输给了军营里的蒙校尉后,沈胥就再也没感到如此丢人过。

      所以他偷偷摸摸跟了出来。

      常言道,死也要死个明白。

      他倒要看看,宋春尽到底为什么这么不愿意嫁给自己。

      【5】

      宋春尽逃婚的第二日,小雨转阴。

      少女在漏雨的屋子里凑合了一宿,早间醒来时,身上多了条厚毛毯。

      下楼时碰见了昨儿那个讨厌的男人,他看起来睡的不太好,眼下一圈乌青,整个人也恹恹的,无精打采。

      “公子……早。”

      四目对望,少女尴尬又不失礼貌地开口打招呼。

      后者眉梢一挑,毫无礼貌地瞥她一眼,然后直接下了楼。

      “……”

      没教养的坏家伙。

      宋春尽悻悻收手,跟在后边。路过厅堂时,小声问了一嘴,“掌柜的,昨日可是您给我送了毛毯?”

      老掌柜摇摇头,浑然不知情。

      那会是谁这么好心?

      少女疑虑片刻,抓起个包子往外走去。

      她今日要逛一逛这小镇子,然后想法子挣些盘缠,以备不时之需。

      其实城镇大多类同,只不过东边并不富庶,百姓也显得格外朴素,不似京中那般人人光鲜的模样,反倒处处都透着股平凡烟火气。

      宋春尽正琢磨着挣钱的法子,冷不丁裙裾被什么拽住。

      她回头一瞧,是个干瘦黝黑的小男孩,面颊上还有些淤青未消肿的伤痕。

      小男孩一手扯着宋春尽的裙摆,另一手牵了个年岁更小一些的女孩子。

      二人灰头土脸的,瞧着像是巷间乞儿。

      眼见他们垂涎万分地盯着自己手里的包子,宋春尽下意识就要递过去。

      可到底还是顿了一顿。

      目光轻抬,极快地扫视了一圈周遭。

      然后将包子塞进嘴里,挣开小男孩的手,漠然般往前走去。

      女孩跟在哥哥身后,没讨要到吃食,饿的哇哇哭了起来。

      宋春尽走得飞速,然后绕进了一条街市之中。

      【6】

      沈胥逃婚的第二日,情绪有些过于大起大落,其间罪魁祸首自然是宋春尽。

      他没想到自己的未婚妻竟冷情至此,连个包子都不愿施舍给乞儿。

      相比之下,连街边落魄的穷酸书生都知道施以援手,买了个热腾腾的馒头递给了小男孩。

      男人拧着眉头忧郁地倚在巷口,瞧那做哥哥的将馒头掰成两半,又把其中大的那块儿分给自家妹妹。

      然后没等小丫头塞进嘴里,馒头就被人抢了去。

      一窝蜂涌上来的地痞小混混们七手八脚推开了书生,又气焰嚣张着欺负兄妹二人。

      小男孩为了护着妹妹,挨了不少拳打脚踢。

      沈胥眉眼一冷,刚要上前,却见一抹湖蓝裙摆滑进人群之中。

      少女昂着截白皙的脖颈,伸手往空中一抛,洒下一大把铜板。

      四周地痞们呆愣了一秒,立刻蜂拥着弯下身子去抢夺钱财。

      趁着无人管辖之际,宋春尽拉着兄妹二人飞快地离开了小巷。

      等到沈胥反应过来时,发现自己已跟着她走出去老远。

      少女带着两个幼童坐在河岸边,杨柳抽新芽,微风拂面。

      “姐姐你真好,刚才还以为你也像其他人一样嫌弃我们……”

      她一边给小男孩上药,一边回答,“姐姐没有嫌弃你们,只是瞧见了那些小混混,所以想了个法子带你们逃出来。”

      女孩子听了,崇拜地竖起大拇指,奶声奶气道,“姐姐,厉害!”

      宋春尽跟着笑弯了眼,面颊上印着浅浅的梨涡。

      沈胥背过身去,将惹人注目的笑靥一股脑儿都挥散,心里却暗自想着:他的未婚妻,好像要比想象中要更加机灵有趣些。

      笑起来,也更好看。

      【7】

      宋春尽逃婚的第十日,她开始在这东边的小镇里做起了买卖。

      说是买卖,也只不过是少女题字题诗的一些画扇和绣帕。

      宋春尽没什么特别之处,除了特别清醒之外,大概就剩这一手好字可以拿得出来了。

      但出乎意料的,题字扇卖得很好。

      一日将尽,少女正打算收摊时,来了个瞧着有几分阔气的青年。

      那人老远就打量起宋春尽来,走近了方将视线落在桌案的画扇上。

      “只剩最后一柄了,不知公子想题什么?”

      青年俯身笑得不怀好意,指尖反复摩挲着扇面道,“姑娘一手好字,不如就题个胭脂雨上鲜,温存一晌眠吧。”

      宋春尽闻言,提笔的腕子顿了顿。

      淫/词艳曲倒无伤大雅,只不过话里调戏的意图太明显,叫人反感至极。

      “天色不早了,公子这单,小女便不接了。”

      “为何不接?”青年伸手拦她,从腰间摘下一块玉佩掷于案上,语气嘲弄,“这可是上好的羊脂玉,题的好,本公子就赏给你。”

      宋春尽轻抬眼,扫了一圈周围几个气势汹汹的家奴,抿着唇一时间没吭声。

      硬碰硬,她恐怕要吃亏。

      可顺了这纨绔的意,她又不乐意。

      思忖间,另一块白玉腰佩被人从远处扔过来,正好将青年那块砸在了地上。

      顺着玉佩的方向,沈胥不急不忙地负手而来,没半点先前在客栈见到的痞赖模样。

      而是清贵逼人。

      他好似只是路过,手里还捏着串糖葫芦。

      “你是什么人?胆敢来坏爷的好事?”

      沈胥指指地上的碎玉,正色道,“兄台恐怕被人给骗了,此乃普通白玉,并非羊脂玉。”

      男人反手一指,“不过恰巧,我这里倒是有一块真的。”

      桌案上躺着的那枚色泽通透,玉质不凡,一看就是良品。

      青年吃了亏,恼怒道,“即便如此,爷也有的是银子买她一把破扇子!”

      “这是自然”,沈胥轻笑,“只不过题字,就免了。”

      男人挡在宋春尽跟前,足足比她高出一个头来。

      “姑娘字里有风骨,千金也买不来。”

      少女听见沈胥沉沉的嗓音从上方传来,震得她胸腔都微微颤动起来。

      【8】

      沈胥逃婚的第十日,发现自个的未婚妻好像有些缺银子,正坐在街市上摆摊卖字。

      男人心里不屑。

      论字,一个闺阁女儿家,能写成什么模样?

      虽这么想着,沈胥还是差人去买了一柄,并刁难般让她题一句愁思。

      扇子一展开,字迹并非想象中的娟秀,反而透着股疏朗的天地自由之感。

      简洁、大气。

      上边题的是:

      “人生几回伤往事,山形依旧枕寒流。”

      沈胥微一挑眉,不自觉扬起个满意的笑来。

      他好像对宋春尽不愿与自己成婚的理由,越来越感兴趣了。

      临近傍晚,眼见着少女就要收摊,沈胥也从茶楼里起身,准备回客栈去。

      可等他下了楼,却见有那轻浮之人意欲调戏宋春尽。

      沈胥一开始并不打算出手。

      毕竟他无名无份,无理无由,更不想暴露身份。

      但只一秒,瞧见宋春尽半敛下眉眼,身形萧瑟的寂然模样,男人便改了念头。

      不甘心什么的太肤浅,他沈胥本不是这样计较得失的小肚鸡肠之人。

      男人上前帮忙还不忘买了串糖葫芦。

      他只是路过,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没错,就是这样的。

      沈胥压了青年的嚣张风头,一旁的家奴立刻冲上来将他二人围住。

      男人将手里的糖葫芦递给宋春尽,“帮我拿着。”

      后者微怔,接过糖葫芦,低声道了句,“小心。”

      唔,他是该小心些。

      为女人打架出风头这种事,不可取不可取。

      但宋春尽是自己的未婚妻,准确来说,是逃了婚的正妻。

      所以这应该算,家务事。

      沈胥如是想。

      【9】

      宋春尽咬下一口糖葫芦,跟在男人身后往客栈走去。

      方才还担心对方人多,沈胥只身一人恐会受伤,现在看来,都是自己多虑了。

      这人的功夫,好的简直离谱。

      莫说那么多人亮着兵器,过招间,就连男人的衣裳料碰都没碰到一下。

      一路沉默着啃完糖葫芦,宋春尽寻思要不要同他道个谢,却听沈胥先开了口。

      “姑娘,很缺银子?“

      倒也不是。

      宋春尽想了想,“只是打算为自己谋个出路。”

      沈胥闻言,试探性问,“在下冒昧,敢问姑娘的家人?”

      “小女……并无家人。”

      “可有婚配?”

      “新婚……丧夫。”

      ???

      沈胥一口老血憋在喉咙里,险些气冲脑门。

      他这么大一活人,就这么在她口中殒了?

      见男人神情古怪,宋春尽赶忙补充道,“小女命格凶煞,克夫。”

      对不住啊沈家公子,虽然无冤无仇,但往后还是不要有交集的好。

      少女默默想着,发现沈胥已恹恹上了楼,颇有些挫败无力的样子。

      “哎公子……今日之事还未道谢……”

      “不必了……”男人头也不回地冲她摆摆手,脚下走的飞快。

      难不成,吓到他了?

      宋春尽咬下最后一口糖葫芦,抱歉地望向沈胥越走越远的颓恹背影。

      【10】

      说来也巧,出了东边的小镇子,没想到还能碰见沈胥。

      东南沿海一带气候宜人,少女打小就想去瞧瞧海,可宋春尽幼年时母亲走的早,父亲纳了娇妾,一门心思只想升官发财,自然无暇顾及她这个前妻所生的小女儿。

      可没想到最后,还是因为发妻的缘故,才能让宋家攀上沈王府这棵参天大树。

      所以宋春尽,是父亲升官路上的关键法宝。

      但她不愿这样嫁过去。

      她不愿母亲死后还要被父亲利用,榨干剩余价值。

      她也不愿嫁给沈家公子,日后因为门第悬殊,叫那人为难。

      听说沈家公子,是个再好不过的人了。

      只可惜,宋春尽觉得自己没这个福气。

      想着想着,少女倒是觉得与眼前的男子投缘,毕竟尚未互通姓名,就已经甚是相熟了。

      “公子,也来看海?”

      沈胥踩踩脚下柔软的沙子,应答,“是啊,兖州鹿海天下闻名,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男人转头瞥她一眼,又问,“姑娘孤身一人前来看海,可是有什么烦心事?”

      宋春尽点点头又摇摇头,声音被海风吹得零碎,“当你见过海,便不会再计较池塘里的是非对错了。”

      沈胥闻言,沉默了一阵,继而才道,“万河归海,人间也不过忽然而已。”

      是是非非,不必太过在意。

      宋春尽好像听懂了,冲他展颜笑笑。

      又好像没有听懂,开口随意地问着些闲话。

      “公子为什么来看海?”

      “因为想弄明白一些事情。”

      “现在明白了吗?”

      “……有些明白了。”

      二人各怀着心事,背影却被晚霞笼罩着,交叠在一块儿,拖的长长。

      似比肩,又似依偎。

      【11】

      如果没有收到父亲寄来的一封信,宋春尽觉得自己大概可以和沈胥继续痛快地游历山川湖海。

      毕竟人生难得一知己。

      奈何她福薄,总是不能随心所欲地做自己。

      信是从狱中寄出来的。

      父亲犯了事,关押刑部,连同着宋家二十一口人,一并入了狱。

      信的意图再简单不过,是求她回来嫁进沈王府,这样宋家也能受到沈王府的庇护。

      宋春尽其实也没考虑很久,人命关天,她并非铁石心肠。

      临行前一晚,少女买了壶好酒,坐在山坡尖上,抱着膝望月亮。

      被拉来凑数的男人心思却不在月亮上。

      宋家出事,他自然也收到了消息。

      就算宋春尽不做决定,不肯回头,他也定然会保住宋家。

      但少女比沈胥想象中勇敢许多。

      逃婚如此,完婚亦是如此。

      揭了盖子,半壶下肚,男人压根没捞着喝一口,悉数被宋春尽灌进了喉咙里。

      酒烈,她又不善饮酒。

      很快少女就醉了过去。

      宋春尽的酒品和人品一样,清醒的过头。

      只是酒让她脸颊泛红,眼眸潋滟,盛满了女儿家的娇憨和柔软。

      让人忍不住想采撷一番。

      “你……你看,今晚的月亮……月亮好温柔……”

      宋春尽说话都有些大舌头,词不达意。

      但男人懂她。

      少女想说的是,自由的时候,连月亮都温柔。

      沈胥自始至终都没在看月亮。

      末了,等到少女不胜酒力,歪头倒在他的肩上,沉沉睡去时,男人这才开了口。

      “你呀……你比月亮更温柔。”

      沈胥偏头,唇角擦着她的发额掠过,留下一个极轻的吻。

      【12】

      宋春尽第二日醒来时,正躺在舒服的客栈里。

      少女有些羞赧,古人说酒后失态,诚不欺我。

      她何曾在别人面前如此不守礼数过!

      桌上留了张男人的写的字条,上边苍劲有力,题了四个大字:

      后会有期。

      宋春尽心道,怎么可能后会有期呢。

      山高水远的,恐怕再也不会相见了。

      只是这字迹,宋春尽觉得眼熟的很……

      似乎,以前曾在哪里见过。

      【13】

      回京之后,宋春尽第一件事儿就先去了刑部。

      一打听才得知,父亲他是站错了队。

      若是寻常小事可用银子打发的也就算了,但这回,谁也不敢贸然相助。

      当然,沈王府她的那位准未婚夫除外。

      宋春尽权衡之下,亲自登门递了信件,想要见沈家公子一面。

      沈家那位倒也豪爽,立刻约了时日,在一家茶楼与她赴会。

      宋春尽落座时才发现,这包厢内隔了道屏风,对面的男子身形高挑,挺拔沉郁,气度不凡。

      只是,瞧着不肯见她的样子而已。

      少女也无心顾及其中缘由,斟酌着问,“沈公子,想必您也听闻了宋家的处境,时至今日,小女不敢奢望许多,只求父亲平安无事。”

      屏风后的男人没有吱声,宋春尽咬了咬唇瓣,继续道,“除了成亲,小女愿当牛做马,回报沈家的恩情。”

      沈胥闻言,轻晃了晃手里的茶盏,目光不经意瞥见屏风后少女低垂的眼眸。

      黯淡,无光的一双眼。

      好像全世界的月亮都熄灭了。

      男人心里很不是滋味,遂冲身侧候着的事从使了个眼色,那人立刻绕过屏风上前,恭敬地传话。

      “我家公子想问宋姑娘一个问题,只要姑娘坦诚回答,令尊便会安然无恙。”

      “……请讲。”

      “宋姑娘为何,执意不愿嫁给我家公子?”

      宋春尽愣住,未料到沈胥好奇的,是这个问题。

      【14】

      少女想了一堆客套话,最后全都归结于“门不当户不对”几个大字。

      沈胥却不买她的帐,叫那侍从传了句,“我辈并非忘恩负义的小人,既然宋家有难,身为亲家,自当相助。”

      宋春尽梗住,她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这桩婚事,恐怕再也逃不掉了。

      茶楼那日之后,父亲很快便被放了出来,连同着宋家上下二十余口。

      作为条件,宋春尽与沈家公子的大婚之日,也几乎是随之而来。

      【15】

      大婚那日,满城轰动。

      有人想看飞上枝头变凤凰的麻雀究竟长什么样,也有人想知道文武双全的沈家公子究竟是个什么模样。

      宋春尽直至被送入婚房,坐在喜榻之上,也没见到自己夫君。

      喜帕被挑开,第一眼瞧见的,是眉目疏朗的沈胥。

      “又见面了。”

      “你,你是来……抢亲的?”

      沈胥顺着她的意思点点头,俯身拉她的手,“如果此时我带你私奔,你可愿意?”

      宋春尽没半点迟疑,后退半步甩开男人的手掌,“他于我有恩,不得不报。”

      “那我于你而言,可有半分情?”

      沈胥轻抬她的下巴尖,迫使她看向自己。

      宋春尽眼波流转,终是微微颔首。

      “既有情,也不肯同我离开?”

      沈胥仍在逼她做抉择,“你不是宁可逃婚也不愿嫁他吗?”

      “原本我害怕这桩婚成为他的负担,可现在,是他走向了我,要与我共进退。”

      宋春尽别开眼,一字一句道,“我愿意嫁他,这是我的诚意,所以你呢,真的愿意娶我吗?沈家,公子。”

      这回,轮到沈胥傻了眼。

      她是何时发现自己就是沈家公子的?

      【15】

      巧合太多会让人心生疑虑,更何况宋春尽又格外清醒。

      直到那日少女站在沈府大门口前,瞧着那遒劲有力的牌匾题字,所有的疑惑全都霎那间迎刃而解。

      “敢问这位小哥,贵府的门头,是谁的题字?”

      侍卫仰头一望,立刻拍着胸脯自豪道,“是咱们的沈大公子,沈胥的字。”

      沈胥,沈胥。

      她从未问过他的名字。

      原来他叫,沈胥。

      宋春尽莞尔,突然觉得在这春风料峭里,一切也没那么糟糕。

      至少,她或许能嫁给一个自己心生欢喜的人了。

      【16】

      红烛相映,晃在少女明艳生辉的面庞上,透出一股蛊惑人心的美。

      沈胥轻咳一声,低低道,“你,早知道我的身份了?”

      宋春尽不说话,端起酒杯,递到男人面前。

      而后水眸一点,示意他接过去。

      合卺酒一喝,他们便是夫妻了。

      如若现在反悔,还来得及。

      沈胥回望她,眼里都是笑,兜兜转转都没有绕开的,那一定是天意。

      男人伸着胳膊勾过少女的细腕子,同她喝下合卺酒。

      宋春尽收回手腕时,歪了发鬓上繁复的珠钗,不复端庄的模样,反倒多了丝娇态。

      像个新婚的小妇人。

      沈胥心中为之一动,顺势拔了少女发顶的簪子。

      随着他的动作,满头青丝散落,映衬得宋春尽那张小脸愈发白净可人。

      男人在红烛里瞧着,慢慢低下头,朝少女挨近。

      “夫人,现在愿意嫁给我了?”

      宋春尽抿唇,与他碰了碰鼻尖,似撒娇般坦诚道,“之前是我草率,没有好好了解你。”

      “也不命里克夫了?”

      少女羞赧,垂眼辩解,“父亲与沈家立场不同,恐叫你为难。”

      “那是为夫该考虑的事情。”沈胥轻捏她的脸颊,哼声,“所以夫人要怎么补偿我?”

      宋春尽眨眨眼,自然听懂了他的意思,遂垫脚,扶着男人的肩,蜻蜓点水般飞快地在那薄唇上印下一吻。

      沈胥喉间发出声闷笑,调侃道,“就这样?”

      少女转转眼儿,“一个吻还不够嘛?”

      男人跨上前一步,一手揽住少女的细腰,一手托住她的后脑勺,将人摁在自己怀中。

      感受到宋春尽乱了气息,沈胥更是变本加厉。

      只是忽然间,少女便觉得唇上一软,男人的吻很烫,裹挟着浓烈的占有欲,过了很久,宋春尽才知道,那占有欲或许名为爱意更为准确。

      可当时的少女,失了方寸,唇瓣被含住,舌尖被追逐,就连眼里也全都是他。

      沈胥是谦谦君子。

      沈胥也是毛头小子。

      宋春尽的手掌从抵着他的心口逐渐转为拥住男人的后背。

      她终于相信,有些事情是天注定。

      注定荒唐春秋要一步步走,注定漫漫朝暮要落于他的手。

      这一根红线,愿从头,牵到白首。

  • 作者有话要说:  来晚了!
    bb们要像故事里一样甜甜甜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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