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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讯 ...

  •   第三章

      康离她们在县衙后堂坐着的时候,其实前头已经升堂了。县令一拍惊堂木,衙役们就开始用杀威棒点地,唤着长音喊“威——武——”,然后衙门口围观的百姓就不再吵闹,安静下来观看县老爷审案。

      人贩子被带到堂上,不等人说,十分自动地跪了下去。县令没立即审案定罪,而是先把前情介绍了一番。

      这两个人贩子男的叫毛十八,女的是他的婆娘,姓梅,祖籍梅州,从好几年前就开始干拐卖人口的营生,一开始是做中人,将过不下去的人家的孩子卖到别处,他们从中间收取中人费用,后来觉得人口买卖可以赚大钱,就开始拐卖。

      这二人从梅州出发,一路拐一路卖,途径吉州、阜城,北上到达京城。在京城过了一个年,同时四处闲逛踩点,最后在花灯节的晚上拐走了八个女孩子。接着连夜离开京城,将其中四个在路过桐化、北原两个县城时给卖掉了,剩下这四个打算在宛城卖掉俩个,剩下俩个带去梅州卖掉。

      “为了证明本官没有冤枉好人,现在将被拐卖的孩童和证人带上来。”县令一拍惊堂木,立刻有衙役高喊“带证人”。

      这时候的县衙后堂,曹典从刚教完春霞她们实话实说,听到前堂喊“带证人”,就站起身整了整衣裳,让康离她们按大小个排好,从后堂走去了前面。

      县衙大堂和电视剧里看到的差不多,两边站着衙役,县令坐在中间的桌案后面,头上是“明镜高悬”的匾额,地上跪着人贩子,外头还水泄不通地围着一众围观百姓。

      除此之外,一起进了大堂的还有两个人。不是别人,正是之前用鸡腿逗了康离却不给他吃的年长士兵和那个名为“大喜”的少年士兵。

      进了大堂,春霞三个不用人叮嘱,直接跪了下来,唯有康离,站着一动不动,还仰着头看前面的县令。旁边的女孩子拽拽康离的裤子,示意她也跪下。

      “算了算了,一个小娃娃,不跪就不跪吧。”县令十分好说话,摆摆手表示没关系,然后看向大喜他们俩,“两位军士,可是今日事件的目击人?”

      年长的那个士兵向前迈了一步,对县令拱手,然后才开口讲话。年长的士兵名叫高大强,少年士兵叫郑大喜,都是宛城驻军的士兵,高大强还是个小队长。

      高大强说,今日军队轮休,他和小队里其他人一起出城去打猎,回城的时候在半路上一个茶铺休息,“我们路上就已经遇到了人贩的马车,等我们到了茶铺后不久,他们也到了,之后男的将车停在一旁,女的把几个孩子带下了车。”

      高大强说当时并未放在心上,正是中午的时候停下来吃饭很正常,但是他无意中抬头瞅了一眼,发现事情有点不对劲。

      “这几个女孩子年纪相貌各不相同,与这赶车的二人也完全不像,尤其那个最小的女娃娃,虽然脸脏了但是能看出来又白又胖,更不像事普通人家的孩子,我就起了疑心。”

      县令听了点头,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起了疑心的高大强想找个机会试探一下,但是一直找不到,却没想到上完厕所的康离偷偷摸摸凑了过来,盯着桌子上的食物不挪眼。高大强灵机一动,扯了根鸡腿逗康离,“若那二人真是孩子们的父母亲戚,要么会给孩子买些吃的要么会心疼的,可是这二人,非但不心疼,还要打骂孩子。”

      高大强的话音一落,外面围观的百姓就开始议论纷纷,这个说:“是呀是呀,亲爹妈心疼来不及,哪会打孩子啊。”

      那个跟着附和,“是呢是呢,要是我我宁可要饭也得让闺女吃上肉。”

      而另一个却说,“你们没看到那个小娃娃,哎哟,长得白胖白胖的,可招人心疼了,要是我家有这么个孩子又丢了,我得哭死。”

      “就说是呢,人贩子真该死!”

      一句话将百姓们的怒火和气愤全部点燃,开始有人高喊“人贩子该死”,有一个就有两个,有两个就有更多。

      “肃静!”县令一拍惊堂木,制止了喧闹,“高队长请继续说。”

      高大强就说,人贩子把孩子带走了,但是孩子落了一只鞋在地上。然后他回头冲郑大喜伸手,郑大喜就从怀里掏了一只手掌大的小鞋子交给了他,“请大人过目。”

      曹典从将小鞋子拿过来,去给县令送去的时候低头看了一眼,然后微微变了脸色,她将鞋子放到县令面前,却没有立即离开。

      县令有些奇怪,忍不住低低提问,“曹典从可是发现了什么?”

      曹典从微微偏头,压低了声音说:“之前没有注意,现在才发现,这娃娃的鞋的料子,用的是贡品,只怕身份不简单。您看……”

      县令无论如何也没想到,不过是抓个人贩子,竟然救了大人物——拿贡品布料给小孩子做鞋,定是权贵人家!

      县令能做县令,自然是有一定的才智的,不过片刻间,他就明白了。县令微微颔首,“我知道了。你放心。”

      曹典从重新回到康离身边,忍不住重新打量她一番——白胖、四五岁、受宠溺——京城里有这样孩子的权贵人家不少,她一时也猜不出这孩子是谁家的。

      县令假模假样地端详了一会儿康离的鞋子,突然起身下来了。县令站在康离面前仔细瞧了一会儿,这小娃娃也就四五岁的样子,倒是一点都不怕,甚至比旁边几个大的还镇定,果然是大人物家的孩子,见过世面,“小娃娃,你叫啥?几岁了?”

      康离没想到县令居然直奔自己来了,一时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她可是对这具身体的主人一点都不了解,若胡乱回答,万一把信息传回京城去,这具身体的真正家人找不到怎么办?

      想来想去,康离决定先避重就轻,“我……我四岁,不对,五岁,我京城的,我爹……”康离转着眼珠子想往下编,却发现根本没那个能耐,什么都编不出来,干脆大嘴一张,开始假装哭起来,“爹!娘!呜呜……”

      若说康离一开始是想假哭,可是哭着哭着,眼泪就成真了。她是真委屈啊,莫名其妙地穿越了,穿越不算还被拐卖,拐卖被人解救下来,却对原主一点都不了解,编个身世都编不出来。穿越回现代已然不可能,这个时代的父母再找不到,她可怎么办啊。

      这么一想,康离哭得越发伤心了。

      县令没想到康离一下子哭了起来,有些无措,只好看向旁边站着的曹典从。曹典接收到信号,从立刻上前解围,“小孩子怕是思念父母,一时悲伤吧。”

      “有道理。”县令点点头,抚了下自己的山羊胡子,重重地叹气,“真是可怜啊,告诉她,莫要哭了,本官一定会为她做主给她找到父母的。”

      曹典从应着,弯下腰打算把康离抱起来先送到后堂去,毕竟这里在审案,不能让小孩子在公堂哭闹,结果她的手才架到康离的腋下,康离哭得更大声了,一边哭还一边喊“好疼!好疼!”

      曹典从一愣,她动作很轻,也没有用力,怎么会疼?不过她稍微冷静地一想就明白了,小娃娃不懂事肯定免不了哭闹,人贩子只怕是打人了。

      思及此,曹典从的脸色更加难看了,“大人,还是请个郎中来看看吧。”

      县令哪有不同意的,立刻着人去请郎中。恰好围观的百姓中就有一个郎中,听到后立即应答,“我就是郎中。”

      曹典从抱着康离带着郎中进了后堂,并不急着让郎中给她诊脉看病,反而请郎中在门口等着,自己抱康离进了旁边的小屋。

      曹典从把康离放到炕上,开始动手给她解衣服,一边解一边哄着问她,“那婆子是不是打你了?”

      康离点头,指了指自己的腋下和大腿内侧,“掐我,这里,疼。不给饭吃,肚肚,饿。”因为刚刚在哭,眼泪还在眼圈里打转,眼睫毛也是湿的,看着好不可怜。

      曹典从已经将将康离的衣服解开了,一眼就看到了康离腋下的青紫,气愤不已,“该死!”她低声咒骂,将衣服重新给康离穿好,问她还想不想去前面。

      康离点头,必须去,必须看到人贩子被伏法。

      曹典从:“不困吗?”

      康离摇头。曹典从见她确实很精神,想着要是困了就再抱回来好了,就点头抱着她回去了前头公堂。

      前面公堂上,县令正对春霞三人进行问话,她们倒是记住了曹典从教的“实话实说”,把所有的事都竹筒倒豆子一般说了出来:经常不给饭吃不给水喝,不顺心就打人,不让解手结果尿了裤子不给换……

      公堂上所有人,无论是县令还是衙役还是围观的老百姓,所有人都异常气愤,有的人甚至已经捡了石子儿往人贩子身上扔了。

      县令本不想阻止,但到底是公堂之上,“不得滥用私刑。”县令说,然后问两个人贩子,“毛十八,梅氏,他们所言可有误?”

      两个人贩子跪在地上,低着头不言不语。

      “好!”县令一拍惊堂木,“毛十八梅氏,本官问你,你二人拐卖人口、虐打孩童,可认罪?”

      人贩子还是没出声,若不是二人因为跪久了开始打晃,大家甚至以为他们已经没气了。

      “好,毛十八在宛城拐卖人口一案已经审理清楚,此案人证物证皆在证据确凿,本应立即宣判,但此案还关联着其他几个州城,本官需整理清楚后上报朝廷,请朝廷定夺,在朝廷旨意下达前,将毛十八二人押在水牢,不得探视!”

      “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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