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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下坠 ...

  •     好吧,并不是单独和马修·布朗这个该死的蠢东西单独吃饭。
      贝特曼得知这个消息先是松了口气,但立刻又警觉起来。
      他身上有两把消..音..手..枪,是吸取了上一次的教训。就算又被马修抢走一把,贝特曼也还剩下另一把手..枪可以用来防身。
      什么?防身!
      贝特曼被自己这个想法给弄得有点儿恼怒,他当然一句客套话都不会多说,见面就直接开..枪打死马修·布朗!说不定只要他用灰褐色的丝绸布盖住还在流血的脑袋,把尸体往巷子里一扔,就会有其他的基佬流浪汉去强..奸马修看起来还不错的身体。
      说实话,贝特曼是有嫉妒马修的成分在的,因为他每天都在努力保持均衡饮食,用适度的运动来管理自己的完美身材。而区区一个精神病院的护工,竟然也能在这方面做得相当不错,只是比他逊色一些,却比大多数人要好得多得多。
      这根本是没道理的事情!
      贝特曼决心找个暗点的巷子动手,可能就是今晚。
      当然,是没有实现的。
      因为贝特曼想要先和李斯一起吃顿晚餐,这种美好平和的幻想终止了他脑子里所有的关于暴力、血腥与不洁的想法。
      他花大价钱提前预订了一家据说是传统中式的酒楼,里面所有的陈设都是实木的,雕龙刻凤的八角桌上燃着昂贵的东方香料。每一根柱子甚至屋檐上的瓦片都做有抛光设计,在暖黄色的灯光下反射出柔润暗影。
      贝特曼预订的是这栋楼的最顶层,视野极佳,最重要的是不会有其他人打扰。贝特曼觉得李斯绝对没见过这种场面,他想看看李斯进来一边喝酒一边观月的震撼表情。
      因为贝特曼确信李斯不会有一套合体的西装足以逃过大堂经理的法眼,男士穿着便装可不能随便走进顶级的西餐厅。
      不过中式酒楼从没有这种规矩,贝特曼稍微了解到一些,他希望李斯可以在这里感到放松舒适,自在地感受来自家乡的文化氛围。
      李斯可能会对此感到惊喜,又或者崇拜,反正是完全正面的情绪反馈。
      贝特曼觉得李斯是一定会给他这种感觉的,因为李斯本就是个有血有肉的人,并且因为某种原因而拥有一个真正的灵魂。
      李斯不是行尸走肉,无条件地关心其他人,热爱自己的工作和生活,没有成为金钱主义的附属物品,本身足够完美而能让人忽略掉着装上的一些小缺陷。
      反正贝特曼深信自己可以一直帮助他、容忍他、接纳他,直到李斯完全蜕变成一个可以带出去的完美伙伴,在此之前其实最好都待在自己的家里。
      贝特曼住在纽约西品街花园大厦的第十一层,夜晚可以从高大的落地窗看见霓光闪烁的曼哈顿。如果李斯愿意,他就可以把他带回家里,什么都不用做,也绝对不会感到无聊。
      贝特曼有一整面墙的娱乐杂志、金融杂志、色..情杂志、各类变态杀人狂的电影碟片、乐手惠特曼·休斯顿的所有CD、皇后乐队的所有CD,全套彩绘的《格氏解剖学》,现代艺术集册画,荣格的心理学书刊。
      他不可能让李斯在他家里感到无聊,而且他可以教会李斯怎样合理地健身。贝特曼可以在早上做九十个仰卧起坐,一百五十个俯卧撑,然后原地跑步二十分钟。他其实能做得更多,但肌肉太发达了会把西装的胸部撑得外扩,反而不美观。
      所以他要杀了马修,然后把李斯带回去。
      抱着这样的想法,贝特曼抓着栏杆向下俯瞰,试图从渺小的人的可悲虚影里找到他想要的那一个,最好的那一个。
      碎发从额间掉下来,贝特曼短暂地恨了一会儿自己毫无作用的发胶,便完全被两个白色的身影吸引住了,西服,风衣,非常完美,但这种完美让贝特曼感到空虚。
      他难道订错了酒店?这两个人是故意打扮成社会精英的模样过来羞辱他吗?
      贝特曼闭上眼睛,做着缓慢而持久的深呼吸,他压抑着自己内心深处扭曲的恨意,直到能够平静的开始进行社交。
      但是他不能,因为眼前这个人活生生地站在他的身边,出于真心去叫“帕特里克·贝特曼”,而不是“马库斯·哈博斯坦”、“范·帕顿”或者其他任何人的名字。
      那么的真诚,温和又鲜活。
      李斯先去看贝特曼的脸而不是他身上华伦天奴出品的由Alexander Julian设计的混纺呢绒西服,柔软的暗波点阿玛尼领带,拉尔夫·劳伦的淡蓝纯棉条纹衬衫。
      李斯不借助这些来评估他的身价和阶层,给他笑容是看清楚了他是帕特里克·贝特曼,而不是看清楚了他身上的某一件名牌需要花上万美元。
      贝特曼肯定李斯没有注意到自己穿了A. Testoni设计的鳄鱼皮鞋,因为在这短短的他们不曾见面的一周里发生了可怕而巨大的畸变。
      李斯身上动人的纯洁性被破坏掉了,他的完美灵魂产生了一个缺口。
      他不再随性、自由、无拘无束的快乐,身上穿了体面的定制西服,出自Bill Blass或者Lafont Paris一类的设计师的手笔,他们热衷于创造这样典雅的风格,大师之作中的绝妙精品,但压抑天性。
      如果是有其他有钱又英俊的阔佬要和贝特曼争抢,那么只有比贝特曼更优渥的家境才能收回即将发..射的子..弹。
      如果李斯本身就很有钱,那就糟糕了。李斯很快就会堕落成游手好闲的富贵婊..子,就和贝特曼身边品味低劣而又喜好讨论着装的同事们一样,无所事事地暴露在空气里腐烂。
      要阻止这种可怕的变化继续下去,贝特曼就得使时间停止,把名牌都拿走,让所有肮脏阴险的人远离李斯,亦或是直接干脆了当的杀死这只将要撞进荆棘的小鸟。
      贝特曼觉得李斯是一只不算名贵的小鸟,但是这只小鸟的羽毛上承载着其他鸟儿都无法拥有的特质:他每次路过,都可以聆听一段欢快的歌声,他们之间是有着紧密联系的,他们彼此爱护。
      可李斯不会只为他一个人而歌唱,这也是最痛苦的事实。他不能忍受自己压抑住这份可贵的自由,只好永远掐灭声音的源头。
      贝特曼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一言不发。马修坐在他的左边,同样沉默寡言。李斯坐在贝特曼的右边,暗中给马修使眼色,让他开口说点什么,以防在等菜的时候冷了场。
      马修领会到这个暗示,左眼眨了两下,以表示疑惑。
      李斯觉得他们小情侣的浪漫月光晚餐根本不该带上自己这个电灯泡,出于某种微妙的原因,大家都在发呆。冷淡的气氛让李斯有些尴尬,所以他主动找了个话题。
      “八个摄像头,你换了手机?”李斯用手撑着脸颊,身体微微倾斜向贝特曼靠过来,从他身上传渡过来一种贝特曼从来没有闻到过的淡淡的香味。
      像是某种说不清楚的花果香,带着体温,暖融融地上升。贝特曼从幻想里坠落出来,突然感觉到一阵隐隐约约的兴奋,但又克制住自己深深吸气的欲..望。
      “是啊。”贝特曼把手机从桌子上翻过来,挪到李斯面前供他仔细察看,“这个款式是鳟鱼色的,同系列最时髦的颜色。”
      当然价格也贵了好几倍,最主要的是现在还没有发行,这是很难得的,以防和其他人买到一模一样的东西,否则就会被不小心错认。
      就比如保罗·艾伦今天不小心把贝特曼认成了哈博斯坦,这是完全可能的,因为他们都穿华伦天奴西服,戴阿玛尼领带。倘若明天贝特曼戴黑色犀角珐琅眼镜,提瞪羚皮公文包,那他又会可能被认成傻..逼范·帕顿或者红毛白痴路易斯·卡特罗斯。
      这都是正常的社交失误,并且可以被容忍。
      贝特曼殷切地盯着李斯,提醒他把这个时髦的灰色手机举起来对着灯光看。到了这时候,李斯才发现一点特殊的地方,灰色里隐隐透出蓝紫色的沙质光泽,在苹果的标志下又组成一个苹果。
      “这真是……”李斯感慨了一下,“和你的瞳色还挺像的。”
      “我的……瞳色?”贝特曼结结巴巴地反问道,不可置信地盯着李斯,他感觉到自己英俊的脸上充斥着绯红的血色,但他们还没开始喝酒。
      “嗯,平常看起来是暗哑的灰褐色,不过如果在灯光下面就会夹杂一点点清透的蓝。”李斯又凑近了些,把手机安稳推到了远离圆桌边缘的位置。
      “我看起来会和其他人有明显的不同吗?”贝特曼透过桌子的反光去观察自己的脸,他一想到别人会用有和自己一模一样的眼睛,就难受得想哭。
      只是瞬间,难过又转为了暴怒。
      如果他从李斯嘴里听见第二个名字,他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去摧毁那个人,把另一双灰褐里带有蓝色的眼睛挖出来,以保全“唯一”这种珍贵的特性。
      “应该不会……”李斯垂眼看着鳟鱼色的手机,稍微有些不好意思,“只是我比较注意。”
      毕竟老爱盯着别人的眼睛看,也不是什么太好的社交习惯。
      不能完全不看,也不能一直盯着猛看,李斯一旦意识到自己的眼神在哪个地方定死了,就会立即移开,很多时候都造成了他躲避眼神交流的假象。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李斯觉得自己在巴尔的摩住久了,多少也受到了点影响,无形中养成了这个挺变态的习惯。
      确实是很变态,李斯便自觉减少了自己对贝特曼的目光投注。
      不过贝特曼似乎并不介意,反而很殷切地等他继续说下去。
      李斯忍着心里泛起的怪异感觉,拖着这个话题继续延伸解释。
      “仔细去琢磨的话,其实每个人的瞳色都不一样。可能底调是褐色、蓝色或者绿色,但总有差别可以区分出来。瞳孔的大小和形状,虹膜上的色彩的分布,内生的疾病,未表达完全的基因,甚至是不同的环境光照,都会影响瞳色的显现。”
      “是这样吗?”贝特曼更困惑了,他被李斯的话给弄得迷糊了,甚至隐约像喝醉酒那样开始感到眩晕。
      见菜还没上齐,李斯便起身走到了围栏旁边,借着月光让贝特曼能够清楚地看见这个不同凡响的变化。
      确实可以很清晰地察觉出不同,李斯的眼睛长得很柔美,眼角和睫毛都微微下垂,深褐色的虹膜在暖色光下看着很普通。最外围包裹住了一圈浅淡的灰蓝,乍一看也并不引人注目。
      李斯靠着栏杆微微后仰,在冷白月光的映射下,那一点灰蓝色就变得清透、发亮。
      贝特曼死死盯着那双在月光下异常漂亮的眼睛,不像是在细究光线变化,目光很空洞。李斯被他这种意味不明的眼神锁定,一时间弄不清楚他想到了什么,只好掩饰似地靠在镂空的围栏上,抬头仰望夜景。
      贝特曼是在发怔。
      他不知道这居然是可以区分的,哪怕差别是如此的微小,但却是足以分辨出人与人之间的不同。而贝特曼发觉自己居然从来都没有注意到,就和其他对一切事物都漠不关心的人一样。
      一模一样。
      一模一样?!
      贝特曼顿时恐慌起来,他看见李斯的脸开始缓慢融化,五官模糊得看不出轮廓。他惊惶回头,马修·布朗整个人都变成了一座巨大的蜡块,没有五官,没有皮肤,没有肌肉,连性别都无法区分。
      头顶上的月亮看起来比平时更亮更大,残酷地压在这栋死气沉沉的古楼正上方,仿佛下一秒就会坠下来砸死所有人。
      黑蓝色的天空倒转过来变成陆地,脚下坚实的木质地板不堪重负地开始咯吱作响。空气变得潮湿而黏稠,就像是肆意流动的奶油,让人感到有异物堵住肺部的沉重窒息。
      这绝对是幻觉,贝特曼非常肯定,但这个念头并不能让他平静下来。
      贝特曼不能保证自己醒着的时候不是在做梦,他做一个温柔迷幻的美梦,欺骗自己不堪重负的脆弱心灵。
      当帕特里克·贝特曼再次完成睁开合拢眼睛的流程,就会发现这个世界上根本不会存在一个叫李斯的人,也没有谁会拥有一个与他人都不尽然相同的灵魂。
      不会有人注意到你叫什么,穿什么,到底是谁。也不会有人发现你消瘦或是肥胖,贫穷还是富有。难过、愤怒、痛苦、愉快是绝不可能被发现的情绪,况且情绪这个词本身就虚无缥缈。
      我们都对彼此的境遇漠不关心,实际上根本不会有“我们”这种被称作“人”的物质存在,存活在这块土地上的一切都是彼此不相联系的个体,冷漠麻木地在海平面上漂浮。
      所以,这绝不会是真的。
      贝特曼猜测自己是在会议室得到了足够的漠视和侮辱,所以幻想出了两个截然不同的对象来承接他无处发泄的绝望。再度睁开双眼,他恐怕仍然坐在那间会议室里听着刺耳的笑声。
      所有的时间都花在了“工作”和“保持让自己看起来很好”这两件事上,贝特曼决不会剩下多余的时间跑来巴尔的摩看心理医生,更不用提再巧合地遇见一个真正在乎他的人。
      所以,这绝不会是真的。
      不是。
      随着这个念头的出现,李斯的身影变得更加虚幻了,仿佛某一刻就会无声无息地消失,就像把一杯水倒进海里。
      贝特曼陡然从心底萌发出了一种奇妙的冲动,这份欲..望的到来是如此强烈而难以抑制。从没有哪一刻他是像今晚这样,明确地清楚自己是谁,身处何方,想要做什么。
      或许仍然是下午,他是皮尔斯金融事务所的副总裁帕特里克·贝特曼,在会议室里,他将要因为沉迷幻想而从桌上推下来一个装满水的杯子。
      蒂莫西·普莱斯轻蔑地对他吐出讥讽的词语,碎片砸落在脚下发出痛苦的尖叫,而他终于清醒过来,附和众人大笑出声。
      贝特曼缓缓凑近,向李斯哆哆嗦嗦伸出手指,他频繁地眨眼,额头渗出冷汗,尝试着把李斯从高楼上推下去,让这个虚假的生命与月光一同摔得粉碎。
      他要亲手掐死从暴力幻觉里诞生的美梦,赶在幻觉自己破碎之前。只有这样,李斯才会成为真正独属于他的密切联系,完全的,与他相关。
      或者,李斯是一只小鸟,可以拍打着翅膀再度飞起来。脚底下是反转的天空,头顶上是沉暗的土地,李斯先是下坠,接着又会在重力的作用下回到原点,回到原先的天上与现在的陆地中央。
      这时他会乞求李斯带着他一起离开,巨大的月亮将在今夜坠落。
      肺部的痛感更加强烈,贝特曼在幻觉里抓住了一根皎白的羽毛,他渴望听见瓷杯碎裂的声音。
      水,会从残片里流出来。
      而他得以回到最初的奇点,不再随同可悲的幻象混沌漂浮。

  • 作者有话要说:  并不是瓷杯/小鸟/美女/耶稣/啮齿动物/三色伯恩山的小李表示:“我想当人。”
    #禁止物化/泥..塑/动物塑#
    好阴间的更新时间……(do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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