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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第一十七章一起合作好 ...

  •   莫里斯意外地挑了挑眉,迫使自己镇静下来,哑着嗓子回问:“你想怎么做?”

      说实话,冲动之下杀了人,又不小心被人撞见,被人拿枪指着威胁。

      他现在心乱如麻,脑袋一片混乱,根本不知道自己嘴上在说什么。

      “你想啊,”施格明慢慢踱步到莫里斯身边,将枪轻轻抵在他的脖子上。

      “那个被你打死的人开着政治宣传车撞死了安格鲁,现在罪魁已死,那么被利用的工具也要除掉。”

      “是吧?”施格明绕到莫里斯面前,看着他的眼睛。

      莫里斯根本没有过脑子,脱口而出:“对!”

      不过他转念一想,寻思自己的罪名不就更多了吗?

      赶忙接话道:“那这件事就由你去做,你提提你的条件吧。”

      “当然,”施格明脸上笑容更加灿烂,他的目的达到了。

      “我的要求到也简单,就是你现在不是房东吗?”施格明笑容满面,嘴角透出一丝谄媚的味道。

      他把枪离开对方的脖子,继续提出自己的要求:“想必你的上级应该已经和你说过了你的工作任务,我记得……房东,可以敲诈勒索房客的吧?”

      莫里斯一惊,他怎么知道这些的?

      他迅速抬头,直视对方眼睛,眼中带有一点疑惑和惊讶。

      看对方那样子,施格明就知道他在想什么,他笑着解释道:“我之前不是在部里干过吗?小房东一般都要自己把业绩或是举报交上去的——你也不会例外。”

      “在工作期间,我遇到了不知多少像你这样的小房东,所以房东干的那点事我当然都知道了。”

      “至于我的要求嘛……就是请你多敲诈一下其他房客,得到的钱我们五五开怎样?”

      “这……”莫里斯沉思。

      觉得自己根本没有义务去帮对方弄钱,刚想开口拒绝,脖子复又被冰冷的枪口抵住。

      施格明不知何时绕到他的身后,俯下身子,凑着他耳旁轻声道:“你刚才报仇的时候,说的可是南波利语哦!”

      莫里斯一僵,出口反驳:“我是在学校学习……”

      “别跟我扯什么在大学学的!”施格明突然出声打断他。

      “你果然不是本国人!大学只会教授唯一的一种外语,便是我们伟大祖国友好邻居的语言。”

      “那种语言我曾学过,虽然不精,但我也知道他的基本发音,与你刚才说的发音大相径庭!”

      这话说完,他示范性地说了一句。

      在莫里斯耳中,净是一些佶屈聱牙的奇怪音调。

      但他依旧嘴硬,改口争辩:“那那个韦伯不也精通多国语言吗?他怎么学的我就是怎么学的!”

      施格明不屑地冷笑一声,眼神怪异地看着他:“你知道他已经逝世的母亲是图书管理员吗?那些敌国语言的“禁书”,可都是他借母亲职务便利得来的。”

      莫里斯傻眼,这个情报,前任房东的笔记上可没有记录,他一个新到任半天的管理员能知道什么。

      “承认自己是间谍很丢脸吗?”施格明叹了一口气,“我只是想得到你的真实信息,这样我们就可以完全变成一根绳上的蚂蚱。”

      “我只求钱,你的秘密什么的我完全没有兴趣,所以……”

      他把枪往莫里斯的脖子里戳了戳,打开保险,吓得对方连连回应:“我答应,我答应!”

      “完事!”施格明笑眯眯地直起身,“那么下午就开始,我相信你的前任给你留下了一些宝贵的资料。”

      收起枪,正想出房东家,施格明突然想起尸体的问题,于是站在门框上回头对呆坐在沙发上的莫里斯交代:

      “那个尸体就下午请住户们吃一顿吧,以表现一下新来的你的友善,毕竟在我们这,肉不多吃。”

      “什么!”

      莫里斯震惊抬头,有些不可思议地看着门口那个眉眼带笑的男人。

      “别惊讶嘛,”施格明灰色的眼睛里不带一丝感情,似叙述一件再平常不过的小事那样悠悠说道,

      “那些有着反叛行动或是被上面不容的人,有的可是被做成了香肠了哦。”

      此言一出,莫里斯惊得跳起,手指伸进嘴里就想呕出来些东西。

      施格明承认他有一些恶趣味,他依旧一副笑脸,补充说明:

      “赶快分解处理一下,把不能显现的挑出来,我待会有事出去,可以帮你扔掉一些。”

      说完,他也没等对方回复,就退出公寓,关紧房门。

      以防莫里斯在催吐忘来关门,结果刚好被人看到里面的狼藉血迹。

      回到公共厨房,里面的人已经走光了。

      施格明心情甚好地哼着小曲,洗刷起自己刚剩下的餐具。

      清洗工作完毕,与刚从洗手间出来的韦伯闲聊了几句,他就回到自己的公寓。

      先打开广播,听一听有没有什么新颁布的、他不知道的法令。

      省的自己违反规定还不自知,结果被其他人占了个举报的便宜。

      他举着记录法令的小笔记本,看到上面最新记载的还是那个苹果法,等着广播播报法令条例。

      “法令编号6040

      自1984年9月1日起,所有苹果必须被销毁。储存或消费它们是非法的。”

      施格明听着点点头,这条他已经记了。

      “法令编号6041

      自1984年9月2日起,在秩序部面前唱歌是被禁止的。”

      施格明在本子上抄写,思考他身边有什么人属于秩序部。

      抄着接下来的两条法令,施格明思来想去也只找到了一个可能算是的人——丹尼尔·莫里斯。

      他是房屋管理员,还要监视房客的行为,当然属于秩序部了。

      看来以后不能在他面前哼小曲了。

      听着广播,手上抄着,又过了几条法令,施格明觉得其内容越来越不对劲了。

      禁止外国商品、外国货币他还可以理解。

      为什么要禁止牛仔裤、禁止鱼、禁止储存灯泡、禁止打蓝领带啊?

      而且为什么连书都不能阅读和持有?

      他注意了一下那个禁书令生效时间,是1984年9月12日。

      他有些慌,因为他今天——也就是9月17日才看了书,而且还是一本学习外国语言的书!

  •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从这感觉水起来了,有点写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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