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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乌鸦 ...

  •   十五岁的秦霄百无聊赖地将重心换到另外一条腿,转着手中的军刀,琢磨着等会儿是吃土豆浓汤还是土豆饼。
      二者的香气,争先恐后地从窄小的方形窗口涌出,凑到早已厌倦了的人们的鼻尖,只是让人们本来就皱起的眉头蹙得更紧:
      “我说大哥,食堂真的没有别的东西了么?”
      被叫作大哥的人戴着白色的帽子,勉力从窄小的窗口中探出头来:
      “就算有,凭你这点本事,也吃不着啊。”
      粗鲁的辱骂和肆意的讥笑响成一片,吵吵嚷嚷,每一寸空气都被填充了各式各样的声音。

      这里是基地,生活在这里的人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叫做幸存者。
      地球经历了一场浩劫,大量的宇宙射线裹挟着带有巨大放射性的粒子直接降落于地表,彻底摧毁了早就摇摇欲坠的地球生态。辐射造成的物种变异,自然灾害导致原有物种的灭绝,人类作为一种高智能的动物,在灾难面前表现出了惊人的求生意志。
      人类以地理界线为划分,在每片大陆上紧急建设起基地,作为最后的人类的避难所。
      即使浩劫让这世界上大多数人已经失去生命,或是失去人的身份成为怪物,但是人类文明的火种总算是得到了保存。
      当然,这火种只是暂时燃烧着,没有人能担保它能够得到传续。
      但大家总归都在努力。
      但即使这样努力的活着的人类,数量仍在不断削减。
      距离大浩劫不过短短十年,对于基地来说,想要建立一个完善可持续的运行体系的确是太难。基地每一个细节,都透着一股子左支右绌,力不从心的疲惫感。
      食堂里日复一日的土豆是,漏水漏风还不定时停电的幸存者住宿区是,不断下走的生育率也是。
      秦霄的父辈们,被称作先驱。大浩劫降临时,他们大多是意气风发,踌躇满志的青年,胼手胝足杀出一条血路,筚路蓝缕建设基地。
      秦霄当时还是个十三岁的小萝卜头,被匆匆忙忙塞到基地里,和剩下的一群人类幼崽挤挤挨挨,探头探脑地问老师自己父母去了哪里这样的问题。
      老师总是笑着说她也不知道。
      基地外的世界变幻莫测,危险重重,前一秒还言笑晏晏的父母,下一秒就可能是撕咬同类乃至自己后代的嗜血怪物。
      上帝都不能知道下一瞬间这个世界该通向何方,何况是一个与孩子打交道的平凡女人。

      秦霄真正知道自己父母死讯的时候刚好十五岁,距他进入基地已经两年。
      两个活生生的人,回来的只有两枚带血的五芒星。两颗星星的绶带紧紧交缠,就像墓碑上相连的红绸。

      秦霄此时已经初步具备了一个少年人的轮廓,身型虽不魁梧,也透露出挺拔与矫捷。尚未完全长开的五官,隐隐有一股子桀骜不驯的狼性透出来。
      他攥着那对五芒星,跌跌撞撞地走上了废弃的瞭望台。这里是基地里少数与外界相连的地方之一,外面的风裹挟着沙砾,带来太阳过度炙烤的热度。
      他盘腿坐在已经斑驳陆离的楼台边缘,一俯身,就是外界无边无际的黄沙。其实这么多年杳无消息,他早就做好了这一天的准备,可等这一天真的到来时,他还是觉得很难过,还有一种巨大的迷茫。
      他也不知道自己对什么而迷茫,他只是坐在那里,一呼一吸,感受着粗粝的空气摩擦过滚烫的喉咙,生疼生疼,像出了血。

      林鹊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在他的生命中。

      秦霄哭的时候,别人是不能看的。
      因为看到了就会知道,这只披着一层凶狠外皮的小狼,还只是个小崽子而已,虽然可怜,也萌的不行。

      彼时林鹊还没修炼成后期那样的无欲无求波澜不惊,看到迎着风掉金豆豆的小秦霄,立马就被萌的一塌糊涂。
      林鹊躲在巨大的水泥柱后默默欣赏许久,看到小秦霄眼泪掉的差不多,拍拍屁股准备走人了,才从柱子后面绕了出来。
      “左一道右一道的,当别人看不出来你哭过么。”
      因为迎风流泪,眼泪干涸后留在脸上淡淡的白色踪迹,左一道右一道,如同河道交叉。
      滑稽得令人发笑,又忍不住心疼。
      林鹊觉得这小男孩忒可爱了些,特别是他那遮遮掩掩别别扭扭的样子,叫人看了特想逗逗他。

      当然,彼时的林鹊,内心和外表还是勉强一致,非常纯良无害的。
      所以在经过了一番艰难的内心斗争之后,他还是递出一块手帕,告诉秦霄,你脸花了,擦擦脸再走。

      秦霄的脸腾一下子就红了,林鹊好像都看见了他头上冒出的傻气。
      小男孩结结巴巴,不知道是不是在找借口来解释自己的满脸泪痕,奈何城府和脸皮都不如面前这个坏心眼的男人,只是把一张俊脸憋的更红,几乎像一只熟透的柿子,噗噗冒着热气。

      林鹊保持着递手绢的姿势良久,也没见小家伙支吾出个所以然,忍不住噗嗤笑出了声,自己拿手帕轻轻给他擦了擦脸上的泪痕。
      冰凉的手指偶尔触到秦霄的脸颊,感受到了年轻人火一般的热度,几乎要把他烫伤。
      秦霄呆了两秒,登时炸毛了,气咻咻地挥开他的手。然后又考虑了一下,把手绢抢了过来
      胡乱抹了两把,听见对面的人带着笑:“好了,这下子干净了。”

      林鹊还在纳闷,果然小孩子体内火气盛么,这脸不会是血管爆裂吧,怎么又红了一个度。
      秦霄只看见这个漂亮得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的男的面部表情逐渐从戏谑转到疑惑,迎着他打量的眼神,不禁摸了摸自己的脸。
      除了烫了一点,眼睛鼻子嘴巴的数量都没有变啊。
      他这种仿佛看外星人的目光是怎么回事啊!?一定不是要把他绑了做研究吧!?

      林鹊或许也是意识到了自己盯着秦霄看的时间太长,有些欲盖弥彰的拢了拢散落至肩的长发。“好想养一只。”他默默地想。
      基地的生活太过枯燥,寂寞让林鹊有时忘了自己还是个活生生的人。

      呼叫器亮起闪烁的红光,他匆匆接通,匆匆转身。
      养小狼崽子的想法只能深埋心底,他还要为生存继续奔波。就算如此努力,也没有人能够理直气壮的确信自己能够活到下一刻。

      他离开的脚步太过匆忙,临行前只顾上随手呼噜了一把秦霄的头发,本来就乱哄哄的头发此时更让人看不下去。
      他说,再会,小朋友。

      秦霄攥着手帕,呆呆地看着他走远,许久才反应过来,大叫“你的东西还没拿走!”
      林鹊只是笑着回头,挥了挥手,绚丽的晚霞给他的脸镀上一层耀眼的金粉色。他的眉眼并没有因为暗下来的天色而显得丝毫阴郁,而是模糊在一片耀眼的金色中,就好像他从万年呼啸的风沙中,迎着光走出。

      秦霄想,一定是那天的风沙太大,自己担心这块手帕被风刮走的话,这个男人找不到它,会怪罪到自己头上。

      所以他才会把已经扔到地上的手帕再捡起来,勉为其难的折了两下,塞到裤兜,想了想又拿出来,放进胸前的口袋里。

      多年之后,他还是记得,那一天攥着两颗五芒星几乎要淹没他的巨大迷茫,和林鹊在余晖中周身的光。

      秦霄很快进入了基地学校,他学习格斗技巧,野外生存法则,学习武器使用方法,还有和平时代最通俗的数理化知识。
      他的父母是搞科研的,跟随拓荒者出征,双双离世,但仍是留下了数不清的成果,为基地的生物安全作出了巨大贡献。

      秦霄好像没有继承父母的沉静,勉强算个成绩能够混个及格的普通学生,整日吊儿郎当,只有在学习格斗和驾驶时才显得稍稍专注一些。
      见过他父母的人都说他这孩子半点不像他那英年早逝的科学狂人父母,倒是秦霄的校长,他父母昔日的好友,说这孩子身上那股子倔劲儿像足了他爸爸,将来一定是个能为基地做大贡献的人。

      秦霄听了这话,嬉皮笑脸:哎呀我不是,毕竟我还想多活两年。
      徒留班主任在一旁一个劲儿叹气,校长笑得照样高深莫测。

      秦霄调皮捣蛋,十五岁活得还不如十三岁。秦霄又逃课,这次数学模考也是刚刚及格。
      班主任说,老师相信你很聪明,只要认真学习,一定能取得更好的成绩。
      秦霄反问,老师,我为什么要取得更好的成绩?
      老师哑然。
      秦霄不依不饶,老师,基地都不知道能维持到什么时候,为什么我们要那么辛苦的活着?地球都即将会覆灭,人类为什么还在以这样难看的一副姿态挣扎着延续下去?

      老师当然是不会因为一个小孩的话就轻易动摇自己的信仰,他只是把这番话忠实的转述给了校长。
      校长沉思半晌,然后通知秦霄不用上学了。

      不用上学不代表不用学习,校长亲自找了外援给秦霄做私教。

      “不用把眼睛瞪那么大,我就是你的新老师。”林鹊悠然地把烫金牛皮的笔记本放在秦霄面前的课桌上。
      这个人的头发已经长长了许多,已经有几缕蜿蜒到了腰部,他也不束起,就那么任柔软乌黑发丝随着风轻轻飘动。
      秦霄不知道是应该惊叹在基地这么差的环境中这个人居然还能费心费力养了一头这样的头发,还是感叹在如今一切求简的风气里,这人还能自得其乐地使用繁复的烫金笔记本。
      在别人眼里,林鹊简直就是和基地主旋律故意唱反调。活得拧巴的很,若是已经被基地洗脑的精神洁癖能活生生被他刺挠死。

      林鹊倒没有秦霄那样丰富且少见多怪的心理活动,他只是高兴,想养许久的小狼崽子居然又撞回了自己身边。哪怕这只小狼崽子现在看起来一身倒刺十分难驯,他也有信心在不久之后秦霄将会变得服服帖帖。

      热风吹进室内,带起洁白的窗帘,反而让狭窄的房间里更加燥热。
      林鹊拢拢因为低头散落的发丝,带笑看着装作专注看书的秦霄。
      秦霄感受到这视线,也不肯轻易抬头,过了许久,那视线仍未散去,他正准备抬头大骂,正撞上那双盛着盈盈笑意的眼睛。
      “其实在来之前,我和你们校长吵了一架。”
      “他说,秦霄的父母都是高智商人才,秦霄培养好了对于基地建设一定有很大助力。于是他要求我好好的教这个孩子。”

      秦霄一听,当即不屑冷笑。陈词滥调而已,他听得耳朵都要长茧,有什么可吵?
      林鹊也不管他这阴阳怪气,不紧不慢地继续说:“我跟他说,‘我答应了,不过不是因为他的父母是什么人才,也不是因为这个孩子特别聪明特别有潜力,嗯…或者用你的话来说,对基地有助力。
      ‘而是因为这个孩子,他很可爱。’
      ‘他会自己一个人偷偷抹眼泪但是忘记擦脸,差点就把自己哭的稀里哗啦的事实昭告天下。他会缩在天台边上手里攥着父母的遗物发呆,还在外人面前装作一副若无其事的态度。’
      ‘我不认为这样的一个孩子,受教育的权利仅仅来自于他的父母和他即将对基地做出的贡献。不谈教育本身只谈利用价值的你让我觉得悲哀。’ ”

      秦霄仍旧盯着那本书,但显然,他一字不落地把林鹊的话听了进去。
      这还是第一次有人,这样纯粹直白的夸他可爱,没有聪明,潜力之类的修饰,好像可爱就是他最值得骄傲的优点。
      林鹊换了个姿势,抱着胳膊倚在书桌上,一只腿微微屈起,另一条腿放松的舒展,从秦霄的角度看上去长得不可思议。

      “我很尊敬你们校长,但他作为先驱者所持有的一些观点真是让我无法苟同。我们两个大吵了一架,临走前我搞坏了他办公室的空调开关。”林鹊耸耸肩,无奈道,“然后,我想是出于报复心理,我们被分到了这个地方作为辅导室。”

      秦霄环顾一周,果然没有空调的踪迹。更过分的是,窗户居然也关不严,热风不断裹挟着外界的热度汹涌而入,白色窗帘也无法抵挡过分毒辣的阳光,整个房间燥热难耐。

      就是在这样燥热的环境中,林鹊仍然保持了一个教师应有的优雅与涵养。
      “我叫林鹊,树林的林,喜鹊的鹊。托基地的福,这种鸟类没有灭绝。”他眨眨眼。
      “秦霄。”秦霄别别扭扭,在珍稀且昂贵的笔记本上刷刷写下两个大字,带着少年人独有的潦草,“秦岭的秦,云霄的霄。”

      林鹊打眼一瞧,果然还是个孩子。字体也带着这个年纪的特点——故作成熟,但其实不堪一击,没经过严格的日复一日的书法训练,却要拗出一副成熟的字体,该连笔的地方不连,不该连的地方瞎连,毫无章法,贻笑大方罢了。
      林鹊也不直说,他不是那种毒舌技能满点的麻辣鲜师,他比较习惯于润物无声。
      他只会悄悄给秦霄布置大量的练字任务,平均分摊到一年的作业量当中,每天三张大字,少一个都会让他在第二天慢条斯理地说“啊昨天的任务没有完成,今天六张大字努努力补上昨天的进度。”
      这不就是变相的少一个罚三张吗!

      但当时秦霄年轻啊,城府浅到像一方浅浅的池塘,林鹊在外头他在里头。
      秦霄当时就对林鹊的温柔感到无比的感恩戴德,你看,这还是第一个没有一看到他的字就唉声叹气逼着他练字的老师!

      林鹊一直觉得秦霄在某些方面有点傻,尤其秦霄本人又很爱装聪明,欲盖弥彰,就显得更傻了。
      比如林鹊从基地中心带出来高层特供的奇异果,这孩子抱起来就啃,皮也不剥。
      林鹊委婉地提醒,你不觉得剥了皮会比较好吃吗?
      秦霄从鼻子里哼了一声,说你不懂,我就喜欢这么吃。
      林鹊就笑,弯了一双眉眼,说:嗯,这样保留了最自然的风味。

      之后每逢带奇异果,林鹊都会在秦霄吃之前剥好,跟他说自己喜欢吃不带皮的,希望秦霄迁就一下自己。
      然后秦霄也是轻轻的从鼻子里含混不清地嗯了一声,递过来的翠绿色水果也没有拒绝,反而一个接一个吃得带劲。
      他一边吃,林鹊就一边给他剥。细长的手指沾上绿色的汁液,他拿新的手帕擦掉。

      秦霄想起这双手曾经握着手帕轻轻擦过自己的脸,又想到那张手帕他到现在还没还给林鹊。
      之后他仍是没还,借口自己忘记了。
      他才没有不舍得还。
      林鹊的手帕上都绣着一只喜鹊,展翅飞翔的姿态。秦霄手里的那块,他一直分不清那是乌鸦还是喜鹊,如今才明白了。
      林鹊现在用的这一块,绣工明显进步,喜鹊眼睛中的光泽都清清楚楚,羽毛色彩变化也流畅许多。

      秦霄怀疑林鹊有一个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恋人,这么多年互相陪伴,进步的绣工就是两个人相濡以沫的明证。
      “你女朋友绣的?”秦霄单刀直入,趁着林鹊不注意一把抢过手帕,装模作样地打量,语气里盛满了酸味儿,“绣的真难看,和生物课本上一点都不一样。”
      林鹊哭笑不得,但还是准备逗逗他:“很难看吗?”
      “难看死了,你整天拿着这个晃来晃去我都嫌膈应,这是什么啊,绣的不知道是喜鹊还是乌鸦。”秦霄看着那连眼珠都充满亮泽,羽毛层次分明一看就是喜鹊的图案,决定还是睁眼说瞎话。
      “这是乌鸦。”林鹊说,笑意都弥漫开来,把有些上挑的眼角氤氲出了一层模糊的水光。“乌鸦是一种高智能的鸟类,乌鸦代表智慧,女朋友在手绢上绣乌鸦说明我在她心中的形象很高大嘛。”

      秦霄盯着那显然就是喜鹊的图案,开始怀疑生物课本的权威。不是吧?真的是乌鸦?难道课本上的图片都是错的?那喜鹊究竟长什么样子?

      林鹊看着秦霄的表情由横眉立眼的嚣张转为一脸的迷惑,脑袋上几乎要冒出两个黑色加粗大大的问号来。终于也忍不住噗嗤笑出了声。
      他眉眼本就美艳到近乎妖冶,一笑更加生动夺目,仿佛他轻呵一口气便会是万千生灵绽放。
      秦霄几乎看呆了,在那物资匮乏的年代,朝不保夕的年代,林鹊就是他美的启蒙。他始终如一个图腾般存在在秦霄的记忆当中,浓墨重彩难以抹消,散发着绚烂的光彩,照亮黑色而单调的生命。

  •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大伙儿能耐心忍受我这东拉西扯的闲篇子。
    爱你们。
    第一次写,希望各位留个脚印儿再走,不胜感激。
    能点下收藏我就高兴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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