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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鱼头”和“真聪明” ...

  •   “他,根本不是圣克莱尔家族的人。”兰德注视着电梯按钮上一格格下跳的亮光,“这一点,零你也发现了吧。”
      “嗯。”零轻轻点头,在兰德的示意下接着说了下去,“手腕上的痕迹是假的。”
      “不仅如此。”电梯的门缓缓打开,兰德走了出去,继续说道,“圣克莱尔家族的重力扣内部都有一个特殊的纹饰,长期佩戴的人会在手腕上留下轻微的痕迹,而他的没有。”
      “一个用命来刻意撒谎的人,根本没有询问的价值。”兰德淡然地下了这样一个结论,而且从小到大,他遇到的危险不计其数,如果一个个地去详细调查的话,他即使有八辈子的时间也不够用。
      “对了,圣克莱尔家族的现任家主你见过吧?”走入二十四层的大厅中,兰德微笑地接过从柜台后女孩那飞来的友好问候,随口问道。
      零点了点头:“是,两年前跟随您参加他孙女的订婚宴时见过。”
      “印象怎么样?”兰德回过头看向零,语气难得地带着些许好奇,“要说实话哦。”
      “……一只老狐狸。”
      “精辟。”兰德轻笑出声,这是个真正的笑容,每当兰德真心地展露出笑意时,嘴角的弧度虽然不会扩大,眉头却会微微舒展,面容的线条亦会变得柔和,如兰德了解零一般,零也同样了解着他的主人,这是一个管家必须履行的义务,他坚信。
      “那么,你认为这位老狐狸在派人狙击我的时候,会刻意选择有圣克莱尔标记的人,还给他配备具有相同标记的枪和子弹吗?”兰德想到这里,眉梢轻皱,那只老狐狸的狡猾人所共知,他也曾在他的手底下吃过一些亏。
      “他的话。”零沉默了片刻,联想起刚才兰德的笑容决定再次如实回答,“会直接聘请独身杀手,然后在事成后把杀手抹杀吧。”
      “零。”兰德讶然地注视着零,仿佛第一次见到他,“我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这么有幽默感。”
      “……”
      “开玩笑的。”兰德拍了拍零的肩头,因为零比他要高一个头左右,所以他做这个动作有些吃力,于是每次零都会配合着微微地躬下身,这次也不例外。
      就在零躬下身的瞬间,一个巨大的声响从他们的身后传来,零下意识地转过身,一手将兰德推到了身后,愕然地发现,这响声来源于他们刚才所进入的那个房间,所有的落地窗玻璃全部碎裂开来,大部分的碎片都往楼下的方向坠落而去。
      透过两道楼间通道的透明玻璃,零清楚地看见,有个黑色的身影在那个房间的窗旁一闪而过。
      “少爷?”那个人不是刚才他们所见到的狙击者。
      “我知道。”兰德点了点头,一种不太好的预感涌上了他的心头,不过“麻烦”这种东西似乎从来就没有远离过他的身边,于是他瞬间镇定了下来,“零,回去后把玻璃换掉。”
      “是。”
      事实证明了兰德的预感是无比正确的。
      余泽死了,就死在房号为三七一四的那个房间中。
      而事发当日大厦的监控录像中,自然留下了他和零的身影。
      “停。”禹风低喊了一声,身旁的人会意地按下了暂停按钮,将画面定格在了中午12点35分42秒的一瞬。
      “案发当日使用这座电梯的人数为七十八人,其中在案发时间两小时前后使用的人是十五人。”禹风的手敲着座椅的扶手,边思考边低声说道,“从录像上可以清晰地看到他们所按下的楼层,这十五人中有四个人到过三十七层,而在案发时间左右离开的———只有两个人。”
      定格的画面中出现的赫然是兰德和零,禹风托着下巴看着这两名不知名的男子,眉心微皱,他从事警察这个职业的年岁不算短,几年的摸爬滚打将他看人的眼光磨练得十分毒辣,画面中的这两名男子,给他的第一感觉就是———不简单。
      “小明,去询问下大厦的服务人员,看有没有人见过这两个人。”
      “小明?”没有得到助手任何回应的禹风有些不耐地扭过头,却看见助手正咬着手中圆珠笔的笔头一脸烦恼地看着他。
      “禹头,你刚才分析的话再复述一遍吧,我没记住。”被叫做小明的青年身材十分瘦小,长着一张颇为清秀的娃娃脸,随便丢在路上绝对没有人会相信他居然是一名人民警察,所以禹风总把他丢出去做调查工作,然而这张颇讨一般人喜欢的脸上此刻正挂着烦恼的神色,两眼直勾勾地盯着禹风,让他直起鸡皮疙瘩。
      禹风知道,他的助手在某些方面有着超强的执著,如果不满足他的要求,会有不可怕却很麻烦的后果,于是他一手拿过青年手中的笔记本和圆珠笔,快速地将上面空白的部分填充起来。
      “谢谢禹头。”小明看着禹风的动作,羞涩地抓了抓自己的头发,露出了一个颇为不好意思的笑容。
      禹风抽了抽嘴角,没有回答,他可没有忘记,刚合作不久后,这位看似瘦小的青年因为没有记全会议记录,居然在打雷停电的当晚于敲门未果后执著地爬上了他二楼卧房的窗户,浑身湿漉漉地趴在玻璃上对他冷笑。
      他很庆幸自己没有心脏病,否则现在他应该躺在冰冷的公墓里而不是在这里填写这本幼稚的笔记,这个青年居然在他说的所有话前面加上了<。)#)))≦的标记,再联想到他平时最自己的称呼,禹风觉得自己的修养真的特别好。
      “啊———”
      这一声突如其来的大叫差点让禹风折断他手中的圆珠笔,他皱了皱眉头,看着透过玻璃射进来的其他同事好奇的目光,一字一顿地咬牙说道:“甄——琮——明。”
      “谢谢长官夸奖。”这位叫做“真聪明”的青年很显然自顾自地误解了上司的意思。
      禹风按了按眉心,理智地选择了跳过刚才的话题:“你叫什么?”
      “报告禹头。”甄琮明握紧手中的笔记本,干净利落地对禹头敬了个礼,“我认识这个人。”
      “哪个?”禹风微微吃惊地问道。
      “银色头发紫色眼睛银灰色风衣比旁边那个黑发男子矮一个头的那个。”
      “……名字是什么?”禹风觉得自己象征着理智的那根弦即将报废。
      “唔,真实姓名貌似是个挺绕口的外国人名。”甄琮明用笔头敲了敲嘴唇,看似费神地思考起来,“啊,对了,叫兰德,兰德·伊夫特。”

  • 作者有话要说:  望天,更完这边继续去码那边的更新,于是我发现了一个惊天动地的大道理:
    原来写文就像是【哔——】,之前做好准备工作,挖第一铲土就像前戏,只不过差别是,有的人早泄了,有的人做到一半不做了,甚少有人能一直做得又长质量又高的,望天,我文艺了~!
    不晓得我是哪一种呢,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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