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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见(修) ...

  •   很少有刚上大学的青年就自己买房的,尤其是在马塞诸塞州,这儿的房价可不便宜。

      但是心疼女儿的奥哈拉先生还是选择掏钱买了一个小公寓,一个人住刚好,地段也可以,就是价格很美丽。不过奥哈拉家家底不薄,这套“小公寓”根本算不了什么。

      简对于物质享受倒是不太看重,租房住还是买房住都是一样的。她对于房子的要求就是有一个冰箱,有一个厨房,最好再有一张床。

      但是当自己真正有了一个房子之后才明白不同之处,比如一向刻板的简也学会了在傍晚散步时买一束花。

      她过了十三年的漂泊生活,去过世界的很多地方,直到如今才真正的在一个城市有了自己的安身立命之地。安定的生活让她很受用。

      而美好的大学生活让简几乎没有思念上一段感情的时间,她要干的事情太多了,画画,跑步,看书,每天都要练的小提琴,完成教授布置的作业。即使她不擅长于人际交往,她的生活也比大多数人丰富。

      但是每晚她都会整理《柏林之夜》。这是简和弗雷德在高中时的作品,弗雷德选择放弃了它,简没有,简还是想着要把它出版。有时候在整理的过程中她会想起弗雷德,但是没有出现那种不甘郁闷的情绪,只是有一些怅惘,弗雷德是一个很好的人,好到挑不出一丝错处来。

      现在是三月,马萨诸塞州还有点凉,但是比不上柏林,简仍能保持每天早起去图书馆看书的好习惯。

      于简而言,哈佛大学的图书馆是个既能打发时间又能充实自己的好地方,安静,书籍量大,看书的人有素质。

      她仅仅是端着一杯特浓咖啡,就能看一上午。

      而亚瑟是简上大学以来被迫遇到的第一个有趣人。

      他的样貌端正,头发近铂金色,眼睛是很漂亮的墨绿色,眼尾微微下压,很可爱的狗狗眼,这让他看上去温和纯良。简认识他,甚至去过他的生日晚宴,灯红酒绿珠光宝气之间,金发的小王子也能成为全场的焦点。

      他光光是坐在那里,手里捧着本书,都能勾到一些女生的垂涎目光,咳,有时也有男生。

      一见钟情的戏码不可能发生,简不是肤浅的女人,可是当两个人连着在图书馆遇到一个月,还因为各种原因坐到一起时,简都要开始感慨是不是上帝转行当丘比特了。两个星期之后亚瑟见到她都会笑眯眯的,很明显记住她这张脸了。

      该说不说,还要谢谢这位大少爷没有那些钱人的疑心病,会把她当成什么居心叵测的女人对待。

      据她的观察,对面的亚瑟的书基本隔几天就会换一本。他真的很喜欢看爱情小说和诗选,这对于一个十八岁的青年来说未免有点奇怪。而且他似乎还懂得德语,因为他看过一本德语版的小说。

      这让简对他有了点好感,她在德国和祖父母生活过一年,始终对那片土地抱有眷恋。

      终于,两个被上帝眷顾的年轻人赶在三月的末尾有了交流。

      两人在简小公寓附近的那个花店相遇。

      花店的老板是一个年纪三十岁左右的白人太太,家里好像有点薄产,开花店只是兴趣爱好。平时去花店的人寥寥无几,简算一个,所以太太对于简总是过于热情。

      “夫人,我想要风信子。”简刚跑步回来,褐色的头发扎成马尾,穿着一件米色T恤和牛仔裤。

      太太一边熟练地帮简包装花朵,一边说道:“最近正好是风信子的花期呢。说起来奥哈拉,你和蓝色风信子的花语很像。”

      简想了想风信子的花语,笑道:“太太,我想我不算一个很有活力的人。”

      “奥哈拉,别这么说,你一直都很完美,生命的重点不是活力,默默生长也是生命。好了,你的蓝色风信子。”

      简接过,想要道别离开。

      “奥哈拉,你叫奥哈拉吗?”清朗的男声从花店的角落传来。

      简一转头就看到了亚瑟。他应该也是在看花,手里还拿着一束白色的风信子。亚瑟笑得张扬,夕阳的暖光在他身上投下过于暧昧的痕迹,铂金的头发亮的出奇,暖光融进墨绿色的双眼多了几分缱绻柔情。

      简觉得亚瑟是她见过最漂亮的人了。

      “真巧啊,奥哈拉小姐,这是你的姓氏吗?对了,我叫亚瑟,亚瑟·里德尔。”

      “是我的姓氏,”看亚瑟报了全名,简也道:“我叫简·奥哈拉。”

      “我喜欢你的姓氏,斯嘉丽。”

      简想了想,他好像这几天刚看完《飘》,看上头了吗?

      “你是德国人吗?”亚瑟又问道。

      他似乎不是很会搭讪的样子,简心道。

      “我不是德国人,但我小时候在柏林呆过很长的一段时间。怎么看出来的,我的衣品很糟糕吗?”

      亚瑟抿嘴想了想,有些迟疑道:“不是,你的衣品很正常。其实我也说不上来,但你确实有刻板印象中德国人的气质,严谨、认真、整洁。”

      “是的我学的是哲学。”

      亚瑟的笑意更深了,简又觉得他像是小时候养的cc,一只金毛大狗。

      她无意纠缠,想要告辞离开。亚瑟看出她不愿多谈,直接开口问:“我能不能给你我的联系方式。”

      “嗯,我想应该没问题。”

      老板娘默默递过来水笔和便签纸。亚瑟郑重地写下自己地电话号码,双手奉上。

      额,这是什么日剧的经典场景,美国也被日本文化入侵了吗?心里吐槽着,简也礼尚往来地写了自己的联系方式递过去。

      “再见?”简道。

      “再,再见。”

      好像更加奇怪了。

      到了家的简进浴室洗了澡,又做了个三明治简单对付两口,她回想起和亚瑟的见面只觉得好笑。

      简不是没有接触过那些富家公子哥,哈佛大学里面多的是,关系最近的也有弗雷德,他们大多数装的教养很好,尊重女性。哪里会这么青涩,那个亚瑟估计也差不多。

      她的厨艺一般,做出的事物也仅仅能维持生命体征罢了。好在她对于食物的味道并没有执念,所以手中的普通三明治也能吃的津津有味。

      《柏林之夜》需要修改的地方并不多,毕竟是简和弗雷德打磨了整整三年的作品。

      所以她只用了几个月就把书给整理完了。

      但是想要让《柏林之夜》成功出版并不是什么简单的小事情。如果找祖父帮忙介绍会简单很多,但是《柏林之夜》是她的第一部书。这一部承载了她和弗雷德梦想的书简希望靠她自己的能力出版。

      她也确实找到了一个出版经纪人——汤姆·史密斯先生,一个三十多岁的黑人男性。

      史密斯先生在出版界刚刚崭露头角,和他认识是同系朋友杰西卡介绍的。

      托杰西卡的福,他花了两天认真看过一遍《柏林之夜》,立刻同意和简见一面,时间定在明天早上。

      简有把握把事情谈拢,美女作家配上有蕾丝倾向的书,多好的噱头啊,甚至和市场倾向也相符。这不是说《柏林之夜》写的不好,只是在这个重利的社会谁也不会为你的一腔赤诚买单,大家看得只是你的梦想还值多少钱。

      简迟疑地给弗雷德发了条短信:“我约了经纪人,《柏林之夜》应该是可以出版的,作者要加上你的名字吗?或者特别鸣谢?这毕竟是你我的作品。”

      现在是晚上十一点,对面却回复得很快:“不用了。”

  • 作者有话要说:  这是作者写的第一本小说,真的会超级超级狗血,因为我爱,里面的人物会有很多性格缺点,请把三观和脑子丢掉再来阅读本文。如果丢不掉,就请尽情骂你看的不爽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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