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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正义的一集 ...

  •   我真没想到,我入学才没过两天,就有人找上门来了。

      找来的人是林家的。

      这家族来头不小。

      琼家以断层优势占据世界家族头名,而在琼家崛起前,林家曾经也是首屈一指的大家族,后来一度没落,但近年来接连出了许多了不起的人物,发展势头迅猛,已经重回第二的位子。

      林家最受争议的就是“联姻政治”。

      这是一个把裙带关系玩到极致的家族,几代间不断与其他家族联姻,以寻求政治伙伴,最夸张的时候,林家的一位小姐先后拥有三个未婚夫,虽然只和其中一人结婚,但与另外两人都诞下了子嗣。

      这种流氓路数,全帝国也只有林家能这么干。因为林家家传的血脉来自远古东方,十分特别,不管是和哪种血脉结合,都能只有两种结果——完全继承林家血脉或者完全继承别家血脉。

      和林家联姻,也就意味着自家血脉可以不受污染地传承下去。这对其他家族无疑是极大的诱惑。

      而且林家不挑联姻对象,无论大小家族,只要有合作意向,他们很乐意与之结下婚约。唯一的要求是,继承了林家血脉的孩子,必须随林姓,并且送到林家养。

      林扶风,林家年轻一辈最出色的孩子。他和亚伦的哥哥沃尔同岁,就读于首都军科大三年级。

      我真没想到,我还没见到沃尔,就见到了林扶风。

      林扶风穿着一身黑色西装,腕间戴着檀木手串,清瘦高挑,比起亚伦略显单薄,身姿笔挺如松。他眼眸狭长,始终含笑微弯,让人想到山中狐。

      “敝姓林,名扶风,代林氏邀小姐一叙。”

      “白河小姐大名,我早有耳闻。如今一见,果真风姿过人,不同凡响。”

      他说着恭维的话,我却眼皮直跳。

      所以我入学时的假身份白做了?我当雇佣兵时的假身份也白做了?

      这就把我的老底查清楚了?不对啊,我根本没暴露,亚伦也没蠢到把我暴露,为什么他们会特意查一个刚入学且毫无背景的新生?

      “我只是普通人,何德何能被您如此关注?”我干笑一声,准备绕过他,“您别捉弄我了。

      林扶风轻笑。

      他一句话轻飘飘挡住我的去路:“如果Killer都算普通,那世上应当无人堪为出众。”

      ………Killer……

      我偷溜的动作僵住。

      这不是我中二时期给自己起的花名吗?

      有点尴尬。

      能查到我和这个名字的联系,想必也不可能是凭空瞎蒙,他必然掌握了某些证据。

      眼见已没必要掩饰,我一边拿着手机快速编辑了一条消息通知亚伦,一边恢复了懒散的样子:“所以呢?你想说什么?”

      他看一眼我的手机,面上依然是亲切平和的微笑:“小姐不必紧张,我不过是见到故人,有些怀念,借此叙叙旧罢了。”

      “我不记得在哪见过你。”

      我十分冷漠。

      他还是笑着:“看来小姐已经忘了。三年前你大闹北境森堡,我回家还挨了一番训。”

      呃,北境森堡。

      我艰难地在记忆中检索这个地名。

      不过我搞过的事太多,一时之间想不起是哪一件。

      于是我坦然自若道:“我不记得了。”

      哦,对了,北境森堡,好像是个蓄奴场的所在地。那蓄奴场应该是林家的产业。这么说的话,我可能真的搞过。

      “我临时起意,前往考察家中产业的经营情况。”林扶风耐心地帮她回忆,“刚到森堡,看到的就是冲天火光。”

      火?

      我脑中闪过几个片段。

      有印象了!

      他说的应该是我烧了森堡的事。

      我当时正是年少气盛的时候,桀骜不驯目空一切,特别中二,能干出这种事不稀奇。

      那时我刚到当地游历,在酒吧喝得烂醉,一觉醒来发现自己被绑到一个蓄奴场里了,身边全是臭哄哄瘦巴巴半死不活的奴隶。

      我从来没受过如此奇耻大辱,恨得两眼发红,但好在我还有几分理智,蛰伏一段时间后找机会逃了,并且制定了复仇计划,很快卷土重来,一举屠光了蓄奴场的守卫,放跑奴隶,吓尿高层,最后一把火烧了蓄奴场。

      本来我还想用守卫的尸体堆出一个京观来,但是他们援兵到了。

      思及此处,我神色一滞。

      “你不会是……”

      当时我站在小巷中,浑身往下滴着血,有别人的也有自己的,手里还拖着一具尸体,活像刚从地狱里爬出来的修罗。

      猝不及防,在小巷口看到一个人。那个人脸上戴着银纹面具,一身黑斗篷,他似乎只是路过,结果很不凑巧地和我四目相对了。

      这个对视只维持了一秒,我飞速判断出他的实力不比我逊色多少,毫不犹豫丢下尸体翻墙逃跑。

      他居然也没有追击,我逃出一段距离后回头看,他还站在原地,几个侍卫打扮的人急匆匆地聚拢过去。

      我还迷糊地记得,那双眼睛是绿色的,在黑沉的夜色中就像幽幽鬼火。

      林扶风的眼睛也是绿色的。

      不过此时,在阳光下,这双眼像七月阳光下的叶片,光影被睫羽切割,投下星星点点的碎光。

      很难联系到一起。

      我试探地问:“你那天带着银面具?”

      林扶风笑意依旧:“想起来了?”

      哦,真的是他。

      所以千万别信“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这种话。

      外形是最能欺骗人的。尤其是他们这些人的眼睛。

      哪怕曾经映出尸山血海,在阳光下依然显得清澈明朗。

      当然,我不一样,我表里如一,温柔可亲。

      我心里叹了口气。

      怪就怪我当年太中二,杀就杀了,还非得留下自己的大名,把Killer用血写在蓄奴场门口的地上。

      不过他到底怎么查到我是killer的?

      “我真不记得了。”我面不改色,“肯定不是我做的,我只是路过。”

      林扶风摩挲腕间手串:“之前没想到白小姐是这么有意思的人。”

      之前没发现我这么无耻对吧。

      毕竟我曾经是个铁头娃,什么都不管就是刚。但现在不一样了。

      我又在心里哀叹了一下逝去的青春。

      “不过我一直很好奇,为什么killer要毁掉那个蓄奴场。”林扶风笑眯眯道。

      见我沉吟不语,林扶风又半开玩笑地说:“难道只是一时兴起么?“

      怎么说呢,居然还真给他蒙对了一半。他这都能蒙对一半,可见是有本事的。

      我在大陆横行霸道多年,素来有行侠仗义劫富济贫的名声。

      但大多数人不知道,我做事的理由除了为了钱,就是一时兴起。

      比如我劫富济贫,就会从中取点抽成。毕竟我自己也很贫啊,需要富老爷的救济很合理吧。

      我从异兽口中救人也不只为了听他们对我感恩戴德。我专门挑看起来有钱的救,不但能听他们感谢我,还能敲竹竿。

      我去修理地头蛇也只是因为我手痒了,找个名正言顺的理由揍人。

      我在贵族圈里臭名昭著,但在平民中流芳百世。

      林扶风不愧是世界第二大家族的新生代领头人,直觉还挺敏锐的。

      但是我必不可能说真话。

      我懒懒笑了笑:“可能是看不过眼吧。”

      假的,是你手下太傻逼,阴到我头上我才动手的。

      林扶风长睫微垂,语气柔和:“为何?”

      我一字一句道:“把人当做畜生驯养,这和杀了他们有什么区别?或许Killer只是无法眼睁睁看着他们失去作为人的尊严,变成权贵肆意践踏的玩物。而那些为虎作伥,欺凌弱者之人,难道不该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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