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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第 152 章 ...

  •   忆兮对贺朝安是有一些敌意的,不单是因为这个人会跟他抢霍舒衍,更因为当年他在斐煜手上受的那些气。虽然贺朝安对前尘往事并无记忆,但一点儿也不影响他对某人进行打击报复,哈,谁让现在的贺朝安对上他毫无还手之力呢。

      贺朝安与忆兮的真人首次会面还算友好,毕竟忆兮有李家一众人和老管家护着,贺朝安这个真后娘养的没人袒护,还因为忆兮现在的身份是霍公子的弟弟,对于小舅子,贺朝安他的心态可以放平一点,甚至可以带点讨好的,所以贺朝安态度没问题。

      至于忆兮,他在霍公子面前一贯乖巧,怎么也不会明着拂贺朝安的面子,甚至连对方给出的明显是敷衍的礼物,都表现得很欢喜。

      只是当天晚上,本想跟霍公子好好温存的贺朝安莫名沉睡,霍舒衍也只以为兄长是旅途太过劳累,并未在意,却不知道沉睡的贺朝安陷入了一个奇怪的梦境。

      梦里他变成了一只小白狐狸,被人裹挟在怀里前行,那人骑在马上飞奔,凛冽的风从衣襟处钻入,冻得他直打哆嗦。贺朝安觉得真是奇怪,明明他看不到自己的模样,却莫名知道自己此时是一只小白狐,明明只是梦,可这梦境中的寒冷却像是浸到骨子里,不含半分虚假。

      也不知抱他的那人赶了多久的路,只梦境中的他便瞌睡过去了几次,那人才终于停在一处院落,无匾无额,离最近的村落都想去几里,这样偏僻的位置实在不是人该住的地方——毕竟人都是群居动物。

      只是贺朝安料错了,这样的地方还是有人住的,还是个很熟悉的人。那人的脸可不正是霍舒衍的吗,只是身着广袖长袍,不是他记忆中的样子罢了。

      但他还是有一种直觉,这个人就是霍舒衍,这个身体里的灵魂,就是霍舒衍。

      院中的男子青丝半绾,跪坐于亭中央,身形笔直,面前是未完的棋局,青竹作伴、幽兰为友,无端将男子的气质拔出尘世,似乎这才该是那人该处的位置,应有的举止。

      可这人周身的气质太过寂寥,仿佛他是在这浊世踽踽独行,稍不注意便要羽化飞升一般。贺朝安开始挣扎,他实在不想看霍舒衍这般。

      好在抱他的那人似乎知他心意,俯身便将递到霍舒衍怀里,触碰到他的人稍有愣怔,随即才将手抚上他的头顶,动作轻柔,似乎稍重一点便会伤到他那般。

      贺朝安正要眯眼享受爱抚,却见先前带他来的那人捉住了霍舒衍的手,甚至还暧昧地在人手心滑动,贺朝安感觉自己全身的狐狸毛都炸了起来,猥琐!色狼!情敌!

      无师自通龇牙威胁的贺狐狸被人瞥过一眼后,感受到了幼崽面对猛禽的那种颤栗,全身僵硬,弱小、可怜又无助,眼睛不自觉泛红泛酸,似乎下一秒就能流出两滴狐狸泪来。霍舒衍感觉到怀中萌物的僵硬,轻轻抽出被斐煜握住的手,捏捏贺朝安毛茸茸的小耳朵,说:“这只小猫软软糯糯倒也可爱,不如取名忆兮吧,记不可追忆之往昔。”

      听到忆兮名字的贺朝安一瞬间回头,满含不可置信地看着霍舒衍,忆兮?这只狐狸是忆兮?他现在是忆兮?那这里真的只是单纯的梦境吗?

      很快贺朝安发现了不对,虽然幼猫跟幼狐长得确实很相像,但叫声、饮食习惯以及一些动作都是不同的,但霍舒衍却固执地认为他是一只猫。

      霍舒衍的生活也不似他先前想的那般诗意,简直单调无趣的过分,那人经常是抱着他跪坐于窗前,手轻轻地抚摸他光滑的皮毛,一坐便是整日。后来抱他回来的人好似提起猫爱吃鱼,霍舒衍才像有了什么目标,开始出门,给他钓些口粮。

      不过几日相处,贺朝安就发现了许多不同寻常的地方,他觉得霍舒衍就像是先前带他回来的那人的金丝雀,还是那种折了翅膀、剜去双眼的金丝雀。霍舒衍如今是个瞎子,离了那方小院,走哪儿都需要人搀扶着引路,因为耳聋,别人也无法出声提醒。

      所以贺朝安总是见先前那人藉由各种借口亲近霍舒衍,可他如今不过一只狐狸,什么也无法做,是以只能此般看着。

      这段时间以来,他了解到那人的字应该是斐煜,虽然霍舒衍眼盲耳聋,但他同那人交流却是惯常用讲话的。其实他们交流很少,大多数时候霍舒衍都是抱着它枯坐,而斐煜便会寻一僻静处陪着,该是知道霍舒衍听不到,他会自顾自讲一下话,一些他绝不会让霍舒衍知道的话。

      那人说:“文清,害得你如此,我虽然心痛,却并不曾后悔过。我只是有时会想,如果我发现自己的心意发现得早一点,那是不是一切都会不一样。”

      “听闻你有恋慕的女子时,我笑着给了祝福,当时心中莫名生起的不悦,我也只以为是友人间的独占欲作祟,但其实稍作深思便会发现,我的友人几乎便布了大汉,可我又何曾因为他们多了一二红颜知己不悦。年年跋涉于大汉的疆土,可除了这长安,有哪一处会让我有倦鸟归林之感?而这让我产生家感觉的人,是你啊。”

      “在汉宫时,我明白了自己的心意,却发现那时你已对别人情根深种,跋涉带回的桃木,你却用来为她作塑。我当时便在心里对自己说,放弃吧,这个人身边终究是有别人了。”

      “一份心意,发觉与未发觉,是全然不同的两种状态,我几乎一离开你身处的那片天地,便开始了无尽的思念。好在离别那日你未曾来送,你若来了,我大约也就走不了了。”

      “不想因这份情意影响我们的友谊,是以写信我总是斟酌再斟酌,因不停奔波导致无法收到你的回信,这总让我不安,忐忑于你是否因知晓了我的心意而疏远于我。好在迟钝如你,大约是从未发觉的。否则,你怎会残忍地邀请我参加你的大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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