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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此路不通 ...

  •   “拜勒锡,我想去你的诊所看看。”
      被点名的暗金发色的高大男子有点惊讶的低头看旁边的小孩儿,随即挂上宠溺的笑:“怎么突然对我感兴趣了?”
      “我自己在家很无聊嘛……再说你自己待在诊所没有病人的时候不也很无聊,我去陪你一箭双雕啊。”
      加百利见男人沉默不语,讨好版凑到他身边,把上半身的重量都压在他胳膊上,他温热的气息带着撒娇的意味,可怜兮兮的睁着碧色的小鹿一般的眼睛。拜勒锡最终受不了小孩的骚扰,把他带到了自己的工作场所。
      这里充斥着明显拜勒锡风格的装饰和家具,略微昏暗的氛围让人觉得无比安心。
      “我说,你和你的患者都不觉得想睡觉吗?这里看着太舒服了。”
      拜勒锡无奈的看着小孩儿四处打量他的诊所,像是来到了爱丽丝的新冒险世界:“一个好的环境能让人更轻易放松警惕,至于放松的方式,我想你的是感到睡意。”
      加百利翻个白眼儿:“好的,拜勒锡‘教授’。”
      落地玻璃被亚麻布窗帘轻轻掩住,泄出无比温暖而晕黄色的光。加百利窝在侧间的休息间,静静地听着拜勒锡·莱克托与病人的对话,不知不觉失去了意识。

      他听到了回声,来自空旷的洞天。
      “没想到能在这遇见你。”
      “我也是。”
      那个男人说:“你还与我记忆中一样,可我,已经大不相同了。”
      “变与未变,并不在于别人的观察,”加百利握住他的手,“仅有一个人自己才清楚本我是何种卑劣险恶的人。”
      他的手很冰,仿佛侵染了多年的寒气。他说:“我过得很不好。”
      “你为什么不来找我我呢?我是一直欢迎你的。”
      “我怀念的是和你在一起的很久之前的那一段日子。”
      “你怀念的只是一个和你共苦的人,我碰巧出现而已。”
      “不,不……你知道吗,我过得很不好。”
      加百利视线恍惚了。谁又过得好呢?“你觉得我过得好吗?我每日都在无尽的孤独里度过。我很想你,很想过去的那段时光,即使我知道你我都不想回到过去,但是……”
      人们都喜欢回忆过去奋斗的峥嵘岁月,却都不肯再次重来。
      “我不喜欢吃培根和芝士。你离去后,我再也没吃过。即使我有千百次想品尝一下过去的味道,但是……”
      “可你还是我喜欢的模样。你从未为谁停留过,你可以在任何场合任何时间过得惬意舒适,你还是如此这般吸引我……我听了你的新专辑,如果能遇到你这般的太阳,做一只终生只为向日而活的花又如何呢?”
      “你魔怔了。”
      “这次是我帮你收拾了,你什么时候能多关心一下自己呢?你总是这样,完全意识不到自己有多危险。”
      危险又是何物呢?如果你想,什么地方都可以成为危险的境地,也可以成为安全的境地。一片光怪陆离的幻觉忽然包裹了加百利,像是舞台上色彩斑斓的镁光灯,也像是蝴蝶翅膀上诡异的斑点花纹,无比美艳耀眼。
      他脑海中响起他当年的歌声,也并不是很遥远的过去,似乎就在几个月以前,他还拥有一切的时候,光芒四射的冲着台下痴迷他的粉丝招手,他们喊着什么,他开怀的笑着。
      这一切都太棒了,加百利痴迷的想。我也想成为这样的人。我能成为这样的人吗?这样的耀眼华贵,自信满满,被这些蝼蚁一般低贱卑劣的下等人视为尊者,用痴迷充满爱意的目光注视着——想想就让人激动地热血贲张!
      真好啊,真好啊……
      我想要舍弃的过去,想要舍弃的蝼蚁般的过去,都被这刺眼却让人感到幸福的镁光灯吞噬掉了!
      加百利的身体轻盈极了,即使不费力气也能跳过一米八的跳高杆,小哥哥会拍手夸奖他。可他讨厌自己的头发。卷曲的,脏兮兮的,蜜糖一般浓郁的金色,像是腐烂过期了的芝士,乱糟糟的堆在一起。
      小哥哥答应他,等他长大赚了钱,给他请最高级的设计师设计发型,还要雇一个厨师,一个保姆,让他衣食无忧。那天他们吃到一种味道奇怪的鱼,是生的,吃起来却比熟的还鲜美,加百利想,好幸福啊。他的手也纤细修长,像白玉雕刻成的奢侈品,单是看手,很难和他打着补丁的旧衣服联系成同一人。他曾以为世界上所有人的手都是这般的,直到看到小哥哥的手。那是一双稚嫩,却布满裂纹和伤痕的手。少年生长期瘦削的骨头上包着未曾愈合大小伤口的皮肤,如他所过的生活般千疮百孔。
      如果世界上只剩下两个人就好了,加百利默不作声的看着自己娇嫩的手想,只剩我和小哥哥就好了。
      可是,我的小哥哥呢?
      加百利头疼欲裂,无数只怪虫吞噬他的脑髓,神经末梢痛楚的尖叫。
      一定是哪里出了问题,加百列白眼不由自主的抽搐着,他甚至想不起小哥哥最基本的名字是什么。他被小哥哥抛弃了,小哥哥找到了新的加百列。
      明明是他先的。相依为命也好,互相依靠也好,明明是他先的。然后加百利眼睁睁的看着另一个金发碧眼的小孩儿拉着小哥哥的手走了。那个小孩真漂亮。头发是太阳光一般的灿金色,碧色双眼慵懒如猫般微眯着,一张秀丽娇气的小脸儿。
      加百利泪流满面。
      这样的人,他一根手指头都比不上。他厌恶自己,厌恶卑劣丑陋的自己,厌恶心比天高却命途坎坷的自己。
      那个人为什么不去死呢?那可是他的小哥哥,明明是上帝宠儿一样的人,一定每天被优渥的生活包围着吧。而加百利只有一个小哥哥了,为什么连这唯一的东西,都要向他抢呢?
      上帝啊,如果你眼中还存在如蝼蚁一般挣扎苟活的我,请听听我一生里唯一的心愿吧。
      让那个人去死。
      让那个人去死!
      他该知道的。上帝从来没有关注过垃圾一样的他。无论是痛楚亦或绝望,上帝都不曾将他放在眼里。而终究,加百利只剩自己了。于是他做了这辈子一定不会后悔的事情,他杀死了他。
      那个灿金色头发的小男孩,睁着无机质般的碧色眼眸,失去了生命痕迹。
      小哥哥抱住了他。他很幸福。

      “怎么又睡着了?”
      拜勒锡刮刮他的挺翘的小鼻子,不容反抗的把他坐直,套上外套。
      “嗯……没有其他事情做嘛。”
      “你哭着闹着要来参观,满意了?”
      加百利咯咯笑:“满意了。拜勒锡,你工作的时候意外的正经嘛。”
      医生没有理会找事的小孩儿,把桌面清理整洁,又把病历一一用标签分类存好。加百利则在后面跟屁虫一样对什么都好奇,趁医生不注意,他抽出一本病历。
      路易斯·莱特曼。
      偏执型精神障碍。
      “哇哦,这人好帅。就算是现在出道,对比老辈明星也毫不逊色。”
      拜勒锡无奈而强硬的抽走他手里的病历,随意的往封面上瞟了一眼,塞回了病历夹。
      “保护病人隐私是我的义务,艾斯特,我希望你不要让我为难。”
      加百利不在意的夸张摊摊手,蹦跳着又去别的地方散发好奇心了。
      明明是标志性的法国男名,姓氏却是大众美国姓氏,也太奇怪了。这家人起名真是毫不掩饰的欧洲文化狂热者。
      “拜勒锡,如果你是欧洲文化狂热者,你让孩子叫Lewis还是Ludwige?”
      忙碌着除灰的暗金发色男子停顿了一下,似乎在思索,很快给出了答案。
      “Ludwige,查尔斯·路德维希·道奇森当年使用的笔名便是路易斯·卡罗。如果叫路易斯,有种敷衍的感觉。”
      “对吧,”加百利很满意他的回答,眯着眼看被锁好的病历本,“偏执型精神障碍是什么病症呢?”
      医生似乎明白他突如其来的好奇心是从何而来,看着笑的天真烂漫的小孩儿却说不出更多责备的话,只得给加百利详细的上了一课。而小孩儿听完课对着老师暗含期待的眼神,却只评论了一句:“果然还是我的名字最好听啊,又有深意,发音又美。”
      得,拜勒锡无奈的想,他真是小看了小孩儿的自恋程度了。

  • 作者有话要说:  qwq 感觉在发单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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