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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子 ...

  •   景阳路的艾里克小区里住着几个搞艺术的人。每晚八点整,这几户人的家里,总会准时传出各种乐器的声音。

      乐音还是噪音?

      暂时没人去评论,甚至没有人知道,这究竟是一种消遣,还是他们用来相互攀比的方式——好吧,我们姑且就先将晚上八点当做是一天中大家公认的,最适合练琴的时间吧。

      百乐齐鸣中,一个中年男子领着一个二十来岁的女生再次造访这个小区。老王没有拦住他们。

      老王是这个小区里的保安。他对这个男人的相貌已经熟的不能再熟了。来的头几次,老王还以为“她”是一位标准的、有较高社会地位的女人:身材瘦长,过肩的长发被他梳的油光发亮,或许是为了显示身份的与众不同,每次走到小区门口,他都要象征性地把他那副闪着金光的眼镜往鼻梁上推一推,好引起老王的注意。

      “别拦我,我可是个有身份的人!”——至少,老王觉得他周身散发着这样的气场。

      不过不管怎么样,这就算打招呼了吧!他带来的那个女孩则长得普普通通。

      “又来了又来了,这么大姑娘了,也不知道害臊!”老王颇为嫌弃地说。这样的场景他最近看多了,只见两人大步流星地走进A号楼,长头发就在那男人的背后不停地甩来甩去。

      直到两人都上了电梯,老王才把目光收回来,继续悠哉悠哉地看他的电视。

      “好一朵茉莉花啊,好一朵茉莉花!” 老王看着屏幕上的歌唱家,信口哼了起来,“满园花开——嘿,谁说我不能搞艺术了——看花的人儿,他将我骂——嘿,这该死的东西怎么又黑了,老张前天才修过!”

      老王骂骂咧咧地对准电视机壳猛敲了几下,见还是不好,只得作罢,又拿起他最钟爱的收音机,煞有介事地走到保安室门口,一屁股坐到了外面的竹凳上。

      “好一朵茉莉花啊,好一朵茉莉花——嘿嘿嘿,怎么又吵起来了!”他的目光飞快地锁定在了A号楼二零零三室的窗台上。“回回来,回回吵,有什么事情不能好好说,非要闹得这么大……嘿,怎么就停了!”

      窗户上的人影停止了剧烈的晃动。

      这是个预兆,老王知道。他一个转身就闪进了屋里,免得与一会儿将要路过的人对上眼。

      很快,那一男一女就从A号楼里走了出来,脸色跟前几天一样臭,嘴里还不停地嘟囔着什么。

      “听到了吗,听到了吗,听到了吗,简!”男人念咒似的说。

      “一清二楚。”那个叫简的女孩无奈道。

      “五千万啊!她以为真的是泼水呐,说洒就洒!”男人又说。

      “呵,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简冷冷地回说。

      “说得轻巧,”男人没好气地说,“当初不是你说爱的吗,既然爱,就该做出个样子来给我看看!”

      经过大门时,这几句对话恰好落进了老王的耳朵里。他探出头,见两人已经走远,才又回到竹凳上,再次翘起他的二郎腿。

      其实身为一个保安,他并不确定继续任由那两个人进入小区是否是对的,因为他们俩的到来,显然已经对业主们的生活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由开始的小吵发展成了现在,都能从嘈杂的琴声中辨别出的大吵。

      不过目前为止,物业那边倒还没接到过相关的投诉,这充分证明他们的行为还没过分到叫人无法容忍,所以,现在的他,尚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况且,盘古开天地以来,哪家还没有一本难念的经,吵归吵,有问题就该解决!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这门都还没过,胳膊肘就往外拐了!”老王由衷感叹道,对于刚刚发生的事,仿佛自己就是个亲眼见证者。“哎,养了这么大,该花的也花了,不就一份嫁妆钱嘛,有什么好省的。好好的一个姑娘,再这么耽搁下去……五千万呐!”老王嘀咕着,将手塞进脚趾缝里,忘情地挠了起来,“唔,舒服!唉,整天不是看人就是盯着这臭脚丫子,进棺材都不见得能看到这么多钱!”他又用力将脚往地上甩去,“不过那娘儿们也真够狠的,你说这做儿子的也不来露个面,人姑娘家都上门多少回了,要真对人家有意思,早该娶进门了,哪来的那么多破事儿。我看啊,就是玩玩儿的!”

      杂乱的琴声还在继续,二零零三的窗帘却突然被拉上。

      “知道累啦?现在图个安稳,明天来了还不是得吵。这种事情,小两口自己解决不就行了,跟着瞎参合啥呀,还让人家大男人成天拎着闺女往这跑,啧啧啧,脸都丢大发了!”

      可从那个晚上起,那对“父女”就再没来过小区。

      整件事,其实完全是老王误会了:那个叫简的女孩并不是男人的孩子,二零零三的女人不是他们未来的亲家,当然,更不会向他们要什么嫁妆。准确地说,这三个人之间,半点私人关系都没有。

      只是那五千万——

      “哎!”女人倚在床头愁眉不展。只有床头灯是开着的,由于窗帘很厚,拉得很严实,没有足够的光源,从外面看进来就是一片漆黑。“渴聆啊渴聆,我该拿你怎么办!”

      那女人口中所说的渴聆,不过是就读于当地某大学的一个平凡到不能再平凡的女生——当然,如果你说她是幼稚园里最成熟的孩子,那一点也不为过,你要认为她是高校里最幼稚的学生,似乎也合情合理。但是你要知道,只有那些不认识她,或者完全不了解她的人才会这么描述:

      “奶黄色的尼龙衫罩着她身体的五分之二,黑色的牛仔裤和三十五码的运动鞋占据了她余下的大半部分。宏光上看,她的个子不高,但也算不上太矮;从微光的角度说,一米四的人必须仰视她,一米七五的则可以稍微俯视。”

      “渴聆很喜欢出其不意,并且到目前为止,她的每个蓦然回首几乎都能引起一声惊叫——不不不,她绝对不拥有林妹妹般的娇容!只是,当她那条乌黑亮丽的马尾辫猛地贴到别人的脸上时,瞬间的触感,真能叫人痛到龇牙咧嘴!”

      不过,就算天底下最幼稚的孩子,也绝对拥有着别人鲜为人知的秘密。而我现在要告诉你的这件事,我保证,从头到尾,渴聆都是一步步偷偷进行的,偷偷得就连她的爸妈都一无所知——当然,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儿,因为渴聆实在无法想象,万一某一天,爸妈无意间知道了这档事儿,她会有什么样的下场?

      迎面劈来的怒吼?间歇性的狂轰滥炸?这是必然的。

      所以,她只能偷偷地,偷偷地……

      “六号了!渴聆,六号了!你到底打算什么时候给我?”

      “最近作业太多,还有一大堆排练。噢,妈妈咪啊,眉姐,你知道的,我时间上有点——”

      “别跟我说时间,杰克可跟我说了,你昨天还去了普罗旺斯街,买什么......海报?”

      “那可是限量版的,老板说了,要是我再迟点去可就没了!”

      “你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学着成熟一点,平时装疯卖傻的我就不说你了,还学什么林黛玉——你说你学她干嘛呀,没事瞎抽抽。我可警告你啊,下次再让我看到你拿那条手帕,别怪我翻脸不认人!”

      “你可不能这么做,要是被我爸妈知道,我们这辈子的缘分可就尽了!噢,妈妈咪呀,眉姐,你也不想这种情况发生吧!”

      “行,我也不威胁你,但你要保证让我看到你的决心——记得自己当初说过什么吧?”

      “在公司好好学习,争取成为一名优秀的曲作者!”

      “还有呢?”

      “这是我的理想,也是我的人生目标!”

      “所以我们约定过——”

      “我会配合你的要求,但你不能把这件事告诉我爸妈!”

      “万一他们知道了——”

      “我就会被取消生活费,退学,还会被限制人生自由!”

      “为什么?”

      “爸妈说,不想成为人民教师的艺术生不是好青年!”

      “还有吗?”

      “爸妈说,身为学生,我们必须无条件服从学校的安排,这有利于我们的健康成长,做与学校安排无关的事,就是在违背成长规律。”

      “那你为什么还到这儿来?”

      “因为我知道,那并不是我想要的生活,对我来说,能创作出更多更好听的旋律,才是我的毕生所求!”

      “可是,如果你不能遵守我们的约定——”

      “我错了,眉姐,我真的错了!明天,不,后天,我保证,后天我一定交来!你就原谅我这次好吗?噢,妈妈咪啊!”

      这渴聆最喜欢的感叹词,高兴时感叹一下,不高兴时也要感叹一下。

      叶渴聆,二十一岁,M音乐学院大二学生,辛达唱片公司试用曲作者。

      眉姐,四十八岁,艾里克小区A座二零零三室业主,辛达唱片公司金牌制作人,曾被誉为唱片销量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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