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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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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长篇小说,我酝酿了有十五年之久,或许更久。在大学时代我就在一个棕皮本子上写下过其中一些片段。我曾为它起名《三百六十五里路》,得名于那首歌:“我那万丈的雄心,从来没有消失过,即使时光渐去依然执着;自从离乡背境已过了多少三百六十五日。三百六十五里路哟,从故乡到异乡;三百六十五里路哟,从少年到白头…….”这歌曲是十八年前香港回归,我们这届大学生毕业时,在清华大学礼堂前举行的盛大庆典上演唱过的。也曾想给它起名《一世易朝市》,后者是陶渊明的诗,说的是一个人过了三十年又回到从前生活过的地方,发现一切都改变了。最后还是用了《刚刚过去的时代》这个名字。
这是以笔墨自遣的志业之作,若果能使读者知我情感之所寄,亦为幸事。我选择的题材是当下文学作品里较少见的,即大时代里两代知识分子的人生,或许不是好作品,却是真情的凝结。在它身上凝聚了我对父辈和同龄校园人的同情、爱戴和理解。我对这些人实在是太熟悉了。强烈的情感压迫着我,不吐不快,尤其后面一部分更是让我自己每每读之怅然涕下。是的,我一生中最美好的岁月,是从那些路上走过的。
对一个自小就生活在校园里,又有一定文学气质和足够敏感的人,每一条路,每一片居民区,每一丛绿荫,都是拟人化地与我同生共长的伙伴。
一个人可以被毁灭,却不能被战胜。在面对生命中不可预知与不可避免的痛苦的挣扎与无奈时,坚强的人终能涅磐。亲爱的读者,如果您在终卷之际能得到这样的结论,我感谢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