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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四章 争锋 ...

  •   气氛突然变得凝涩。
      他在说什么?他说得是真的?等等,他为什么要把这样的内幕透露给我知道,还是,他……在怀疑我什么?
      心内盘算,唐青面上却做出标准惊愕表情。
      四、三、二、一!他在心里数到零,然后做惊慌状大笑:“哈哈,郑警官,你别开玩笑!吃人?我可不喜欢看香港惊悚片。”
      郑枚拿他贴着创可贴的手撑着头,静静看唐青脸上表情,昏昧光线下,他的脸面一半隐藏在阴影中并不看得分明,只有一双细长弯弯的笑眼,即使在黑暗中依旧闪烁着逼人的光彩。
      “香港十大奇案之一,八五年的八仙饭店灭门惨案,七年后被李修贤拍成了《八仙饭店之人肉叉烧包》,主演是黄秋生。”郑枚淡淡地道,“这部片子我念小学的时候看过,至今想起来还是会发抖,因为这部片子说得都是真、的!”
      最后的那两个字,似乎为了强调,从齿缝间一个字、一个字迸出来,发音清晰,掷地有声,一经抛掷到空气中,仿佛便能看到摩擦出的一列绚烂火花。
      唐青皱起眉头来:“郑警官,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八五年的八仙饭店灭门惨案中那几具尸体是否真的被做成了叉烧包,最后是没有定论的。在路环黑沙阿婆秧滩虽然发现了11件人体断肢,但其中仅有一件女性手掌被验证为属于失踪被害者之一,其余的身份至今不能确定,所以……”
      “所以,唐老板还不是也很喜欢看香港惊悚片?”郑枚大笑。唐青发现他笑起来相当生动,仿佛每一个五官都舒展开来一般,惬意的、放肆的大笑,只是每一朵微笑的背后,却仿佛都隐藏着什么深意。
      “这部片子太有名,也因为太过出人意料,所以即便是我这样不喜欢看惊悚片的人,也多多少少知道点。”唐青谨慎回答道。
      这一次说得确实是真话。因为当时曝出的焦点是“吃人”,他曾经怀疑过这起事件并非“人为”,然而,毕竟因为事隔多年,他也没兴趣去关照别人的地盘,所以这么多年来这件事也就成了心中一桩无关紧要的无头公案。
      郑枚止了笑,愉悦地说道:“这么说起来,唐老板应该跟我是一辈人了,不知道方便问一下年龄么?”
      “三千……”唐青刹住口,笑道,“算了,不开玩笑了,三十二岁。”
      “属蛇?”
      “正是。”
      郑枚笑起来:“我属羊,刚好比你小两岁,不如以后我叫你唐大哥好不好?”
      “这怎么敢当。”唐青也笑道,“不过郑警官如果不嫌弃的话,我倒是不介意多你这么一个老弟。”
      “当然不会嫌弃。像唐大哥这样年纪轻轻便事业有成的人,做弟弟的我可是羡慕都来不及,又怎么会嫌弃呢?”
      “那就好。”唐青端起一旁的玻璃瓶来又替郑枚的杯中添水,一面又道:“郑老弟,既然你喊我一声大哥,那么我就多事问一句,老弟你为什么会怀疑那具尸体是被吃掉的?”
      “谢谢。”唐青拿起杯子来,喝了一口道,“因为咬痕。后巷的那具尸体只剩了个头留在那里,身体的其他部位全都不见,从颈部的伤口切面来看,伴随着撕裂痕迹,不像是为利器所砍落,倒像是被什么野兽撕咬造成。”
      被野兽咬死?唐青的心里沉了一下,难道……
      “会不会是什么动物园的猛兽跑出来了?”
      “不是没有那种可能性,虽然警方到现在为止还没有收到本市任何动物园的求救电话。”
      “或许因为事情太大,所以下面的人隐瞒不报呢?”
      “除非这个人有本事单枪匹马把跑了的野兽都抓回去,否则迟早总要上报。话说回来,四年前白石桥动物园跑出来的那7匹狼,可是什么事都没干就被抓捕归园了。现在动物园的兽类都被驯化过度,基本没有野性了。”
      “那会不会是市民饲养的宠物,比如藏獒、杜宾之类?”
      “如果是宠物的话,按照常理推断,或许是可能咬死人,但应该不会将人体的其他部分吞食掉。”
      唐青想了想:“既然死者可能是被野兽咬死的,那么跟这个人有什么关系?”他说着,将那张照片推到郑枚眼前来。二十几岁年轻男子的长圆脸在烛光下安静地微笑,看得出来这个人不太自信,在面对相机的时候,脸上的微笑也显得有些勉强和不自然。
      郑枚看了看那张照片道,“他叫谭星辉,今年二十七岁,山东人,大学毕业后来到本市工作,出事前在一家中美合资企业做销售,为人还算规矩,也没案底。昨天半夜一点多的时候,后区有个出来上厕所的老伯看到他慌慌张张地跑出来,两人打了个照面,但没留意。今天一大清早,有个清洁工发现了垃圾场的尸块,然后报了警。我们警方去调查的时候,才想到这么一宗。依我个人看来,这个人,或许不是凶手,但肯定是第一个发现尸体的人,只可惜,他现在失踪了。”
      “失踪?”唐青皱眉道,“看来情况很凶险。”
      “没错。如果谭星辉不仅是第一发现者,还是凶案目击证人的话,那么现在在找他的恐怕不止我们警方,还有那个真正的凶手。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谭星辉现在会失踪。他一定是看到了什么,所以才会吓得躲起来。”
      “但是……”唐青挥手打断了郑枚的话,“我记得你刚才可是说过,被害人可能是被猛兽咬死的,难道说这头猛兽能通人性,还是说我们的这位凶手豢养着一头专食人肉的怪物?在现在的社会,这种事情可能发生吗?”
      “现在这样的社会,还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吗?”郑枚却反问回去。
      “好,就算确实存在这么一个豢养着杀人凶兽的家伙,谭星辉如果撞见了他杀人的场面,怎么可能跑得掉?以人的速度来对抗猛兽的速度,根本毫无胜算可言,除非谭星辉身怀绝技,可我看他不是这种人。”
      郑枚的神情一下子变得很烦躁,他耙耙自己的乱发,脑袋上的垃圾便跟着一个劲地往下掉:“所以我才说麻烦,谭星辉或者是失踪了,但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也死了,而且这次可能是连个头都没有留下来!”
      “这一点我倒是不赞同。”唐青靠着吧台悠然道,“一只成年老虎一天的食量不过是六公斤的肉,一头成年狮子则是七公斤,假设上一个死者被那头猛兽吞吃了身体的其他部分,以一个成年人至少超过40KG的体重来计算的话,这头猛兽能够吞吃掉第一个人已经很不错了,怎么还有余力去吃第二个,除非那是一条霸王龙。”
      “对啊!”郑枚激动地拍了下桌子道,“到底还是唐大哥你见多识广,这么看来谭星辉活着的几率还挺高!”
      唐青看着他一下烦恼一下又复活的样子,心内觉得很好笑,却仍在旁边表面安慰道:“郑老弟,事情或者远没有你想得那么糟。不管怎么说,你们掌握了被害者的尸体,等到死者身份确认了,再从人际关系上去排查的话,总会有些收获的。”顿了顿,又补上一句,“我看侦探小说里都是这么写的,一切犯罪都是有动机的。”
      “话是这么说,但如果碰上变态杀手的话,事情就难办了。美国有一例连环杀人案件,所有被害人与凶手都不认识,他只是因为恋物癖而发展成杀人狂,从喜欢收集女人的红色高跟鞋,到专门杀害穿红色高跟鞋的女人,然后砍下她们穿着红色高跟鞋的脚掌,放在自己家的冰箱里收藏……”
      唐青挑起眉:“那么,他的动机就是收藏癖好,或者他的收藏癖来自童年时期的一次不如意或者一个心理缺陷。我不是一个侦探,但我知道一个人无论做什么事,总是有原因的,没有什么犯罪行为是没有动机的。而但凡做得越多,掩饰越多,便越容易露出马脚。”
      郑枚仿佛对唐青更加佩服了,他望着唐青的双眼里闪烁着无限崇拜的光辉:“唐大哥,你看这个凶手杀人会是出于什么动机?”
      唐青微笑道:“这我怎么知道,为钱,为情,为仇,或者就是被害人的某个特质符合他喜欢杀的人的特征都有可能。只不过手段那么残忍,恐怕凶手的心理多少是有问题的。”
      “哎,就是啊。”郑枚叹息道,“现在这个社会真是什么人都有,我们同事上次处理过一起案件,说出来真是好笑。有个女人,因为她男朋友移情别恋,一气之下,居然将她男人的那里切掉了,然后丢到抽水马桶里冲掉了,连个缝合的机会都不给对方,哈,真是干脆利落。”
      唐青有些拿不准应该对这个话题怎么回复,于是便摇了摇头,道:“现在的人的确是令人捉摸不透。”
      “就是啊!”郑枚看了下表,然后像突然想到什么似的跳起来,嚷嚷道,“哎呀,我答应了晓乐今晚请他吃饭,都这么晚了,我得走了,唐大哥,谢谢你给我的指点,我以后还来找你可以吗?”
      还要来?为什么?
      心里虽然这么想,唐青却依然点了点头:“当然可以,不过下次来,你可要记得消费,我这里每日的开销可大着呢!”
      “哈哈,那是当然。”郑枚倚着吧台道,“对了,唐大哥,昨晚发生那么大的事,你们真的什么都没听到吗?”
      唐青仔细地想了想,摇了摇头。
      的确,昨晚在离他地盘不远的地方发生了这么一起凶杀案,他却什么也没有听到,或者这是因为被害人没有能够发出求救,也或者,因为人声与音乐声掩盖了那微弱的呼救,但是有一点直到现在却引起了他的注意。
      郑枚说,现场流了一地的血。
      如果现场流了一地的血,为什么,他却没有闻到任何血腥味?不仅是他,昨晚在酒吧内的白言冰和朱黄他们几个也全都没有闻到血腥味,为什么?妖对于人血的味道应该是最敏感的,这不合常理!
      “唐大哥,你想到什么了?”
      “啊?”一抬头,却发现郑枚不知何时将脸孔凑在离自己只有几公分的地方,黑黑黄黄的脸上,一双弯弯的笑眼闪烁着令人心惊的光辉。
      “你想到什么了,眉头聚得那么拢?”郑枚伸出手,第二指关节处带着粗茧的手指点上唐青的眉间,“看来,是件很令人烦恼的事情。”
      唐青不着痕迹地伸手将郑枚的手轻轻地抓了放下来:“只是想到那个恐怖的现场有些心惊,你们做警察的真是不容易。”
      “就是啊。”郑枚叹气,“尤其是我们凶杀科的,成年累月不着家的跑,累死累活还老要被民众误会我们不管老百姓死活,哎,我有的时候想想真沮丧,还不如调到户籍科去坐坐班算了。”
      唐青扬起一边唇角:“人尽其才,郑老弟你有这个才能,何况你当初会选择这一行总是因为喜欢,既然喜欢,就坚持到底吧。”
      “也只能这样了。”郑枚摆摆手,“唐大哥,我走了,改天我再来找你。”
      “好,郑老弟你走好。”
      “对了,”郑枚走到门口,手已经握上把手,却又放下来转身问道,“唐大哥,二十年前,在这个市里,在这一带也曾经发生过一起杀人案,被害人同样表现出被咬死的特征,不知道你有没有印象?”
      唐青的心里“咯噔”一下,微风从敞开的窗外吹进来,吹得吧台上的球形蜡烛火苗一时摇摆不定。
      二十年前。
      原来这才是他来找我的真正原因。二十年前的那桩公案,对于这个早该死了的郑枚而言,到底仅仅是一起骇人听闻的大案,还是一个对他人生产生至关重要影响的转折点?他为什么会活着?他现在是谁?他又到底记得几分?
      唐青的眼眸微微眯起来,血色的光芒在眼底隐隐透露。不知哪间酒吧不要命地在歌舞升平,在这个距离凶杀案现场不远的地方依然放肆高歌。
      “Mama, just killed a man,
      Put a gun against his head,
      Pulled my trigger, now he's dead,
      Mama, life had just begun,
      But now I've gone and thrown it all away …”
      “很有意思的歌曲。”郑枚道。
      “皇后乐队的《Bohemian Rhapsody》。”唐青回答,“郑老弟,二十年前那件事,我已经忘了。”
      “也是。”郑枚笑道,“这种事情还是忘了的好,不是什么值得记忆的事情,何况,最后证实人不是你杀的。”
note作者有话说
第5章 第四章 争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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