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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hapter 1 ...

  •   他在晕眩中睁开眼睛,模糊的视线投向穹顶。

      这里不是赫尔……这里是斯科曼。

      他深吸一口气,头痛欲裂,无力起身,耳边声音嘈杂,有人看到他半睁的眼睛,惊呼道:“醒了,看来不会有事了。”

      他脑海中一片空白,不知身在何妨,不知自己姓名。

      他觉得自己像条濒死的鱼。

      “诺文德……”他喃喃道,思绪混乱的情况,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只能念出单个的单词,甚至不成语句,“诺文德……违约……恨意……永远……不见……”

      声音一出现,连他自己都觉得诧异。诺文德是谁?

      有男人弯下腰,他说出的明明应该是代表喜悦的话语,但是语气里带着不加遮掩的恶意:“殿下,恭喜您凯旋而归,完成你身为王族应该完成的任务。”

      他无力回答,又一次沉入梦乡,在晕过去的前一瞬,他听见那个男人吩咐道:“王族不能失去两个公爵继承人。路易的灵力极为特殊,看护好他。”

      等他再次苏醒时,他看到一个贵族夫人站在他的床前,神情严肃,容颜姣好,但是每一缕头发都刻着严格两个字。

      “我是谁……?”他抬头看向贵族夫人。

      夫人冷漠地伸出手,敷衍地拍了拍他的肩:“可怜的路易,没想到你真的失忆了。”

      话所这么说,但是她的语气里没有怜悯:“我是你的伯母。你是斯科曼帝国王族,路易·德文希。你的叔叔是现今的国王,你的大伯是德文希公爵,也是我的丈夫。”

      路易迷茫地看着夫人:“那么伯母,我的父母呢?”

      夫人垂下眸子,看上去有些刻薄:“几天前你和他们外出,遇到了盗贼。他们不幸身亡,你也撞到了头,重伤昏迷。王室都以为你也醒不过来了。想来是你的父母在庇护你,让你重返人间。”

      路易抬起手按上自己的头,只听公爵夫人继续道:“我和公爵与你父母感情最好,你养伤期间,就呆在我的家中吧。等你伤好之后,若是要自己居住,我也会帮助你的。”

      路易低低应了声,公爵夫人转身离开,留他自己一人躺在阳光下。

      晨曦那么美,他却蓦然觉得伤感。

      路易的伤好的很快,中途有医生来看诊时说过,路易有着一种极为特殊的灵力,这种灵力挽救了他的生命。

      青年虽然忘记了自己的过往,但是常识还隐约记得,这个大陆上会使用魔法的人占总人口一半,多供职于各个城邦国度。而当今最强大的两个国度,一个就是自己所在的斯科曼。另一个则叫做赫尔。这两个国家彼此敌对。

      不过这些对路易来说都不重要。

      他在床上躺的实在无聊,在得到了批准后,他拖着虚弱的身体,在公爵的城堡中游荡,企图寻觅到一丝熟悉的痕迹,以唤醒他缺失的记忆。

      但是城堡太大,他最终迷路了。

      路易站在一间偏僻的房间前,实在有些走不动了。这个房间在城堡的一个不起眼的角落,甚至没有佣人在附近。

      他想了想,还是决定进去休息一下。

      当他推开门后,首先被铺天盖地的灰尘呛了一下。路易挥动着手臂,掩住口鼻走了进去,惊奇地发现里面居然床、桌子和沙发。似乎有人在这里住过。

      他一回头,看见墙上挂着一幅蒙灰的画像。画像不大,尺寸实在不像贵族的肖像画。但是路易看到第一眼就怔住了。

      画上的人和他长得极为相似,除了发色和瞳孔的颜色。

      他站在原地,疑惑地观望着。正在出神,却听见他的伯母,公爵夫人冷漠的声音传来:“路易,你怎么在这?”

      路易笑了笑:“迷路了,恰好走到这里。”他顿了顿,斟酌着措辞,“伯母,这个与我长得非常像的青年是谁?”

      公爵夫人眼中闪过厌恶,她冷硬地回答:“我的次子,兰卡诺尔。你的堂弟,已经死了,过几日就要下葬。或许你忘了你们以前关系并不算很好。”

      路易脑海中蓦然闪过当他半醒未醒时男人的话:“不是能失去两个公爵继承人。”他还想追问,公爵夫人却不耐烦地道:“他是家族之耻,他的死因我不想多提。路易,请你不要再发问,也不要和外人说。他对外是不存在的,从生到死,都没有外人知道我还要这么一个儿子,明白了吗?”

      路易莫名心头一紧,但是仍旧礼貌地点了点头。

      公爵夫人似乎心情不佳,漫不经心道:“我来找你,是理查德元帅要见你,跟我来。”

      理查德是斯科曼王国圣骑士军的同龄。路易见过一次。就是他在自己耳边莫名其妙地说恭喜的男人。路易见他第一面心中就浮现了一个词。

      衣冠禽兽。

      理查德给他的感觉像是一条毒蛇,优雅地吐着信子,牙齿里都是剧毒。路易强忍着不适,坐在了他的对面。

      理查德微笑着放下烟斗:“路易殿下似乎有所好转。”

      路易矜持而冷淡地点了点头。

      理查德倒也不在意:“虽然你失忆了,但是还要生活,想来你的基本情况已经有人告知过你。所以你应该很清楚你的灵力极为特殊强大了?我此次前来,是想邀请你彻底康复后,加入圣骑士军。只要你入伍,就可以直接当一个少校。”

      路易端起红茶杯:”可我不记得如何使用。“

      “我会找人重新教你。”理查德靠在柔软的沙发里,眼睛藏在金丝眼镜后,“你只需要答应。我想建功立业,上阵杀敌,是每个男人的梦想吧。自己手中掌握着权利,总比靠着王室贵族身份混吃等死要好。”

      路易手一顿,红茶微微荡了一下,他被理查德说中了心事。

      他沉默许久,最后放下茶杯,抬头直视理查德的眼睛:“可以,我答应,但我有个要求,我只负责国内的战争,对外的战争,无论是对战赫尔还是其他小国,我一概不参与。”

      理查德点了点头:“可以。路易殿下,你还有什么问题,可以趁这个机会一起问我,毕竟你也知道,我很忙碌。之后可能没有太多时间为你详细解答。”

      路易看着理查德的脸,心里那种莫名的提防并没有消失,他沉吟片刻,有些冷淡地问道:“诺文德是谁?”

      理查德虚伪的笑容不变:“没想到你连这件事都忘记了,他可是个风云人物呢。诺文德·欧文纳。赫尔的新国王。是第一位以赏金猎人身份登上国王宝座的人。”

      路易问道:“我和他有渊源?”

      理查德道:“有一点,你曾经接触过他,但是你们之间发生过什么事情,我并不知晓。”他停了停,反问道,“公爵夫人说你见到了兰卡诺尔的画像?”

      路易看着他,慢慢点了点头:“没错,我很奇怪,我为何会和自己的堂弟如此相像。”

      “你的家族很多人长相都很类似,因为联姻的对象都来自同一个家族。我之所以提起他,是因为他和诺文德的渊源最深。”理查德露出一个惋惜的表情,“他似乎很喜欢那位诺文德陛下,但是很可惜,诺文德陛下似乎并不觉得他们很适合。所以就在不久前,你重伤的时候,兰卡诺尔被赫尔的人杀死了。过几天就是葬礼,公爵夫人拜托我问问你,愿不愿意做你堂弟的抬棺人。”

      “……”路易点点头,“可以,还有别的事情么?”

      “还有最后一件事。”理查德倾身,盯着路易的眼睛,“是关于你进入骑士团之后的任务。殿下,你应该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四块强大的魔法石。其中一块火之魔法石已经在我们的手里,但这远远不够,你加入骑士团之后,如你所愿,无须参加战争,但是你要不惜一切代价,帮我寻找到我们需要的那块魔法石,记住它是风之魔法石。”

      路易的神色微微一变,但是他没有拒绝。自那之后数十年的光阴一闪而过,理查德要的风之魔法石仍旧下落不明,但路易不再是当年孱弱的青年,而成了王国中有名的骑士。只是他不爱在人多的地方面前露面。所以自他而起,手下统领的一支骑士军团都带着面具。

      与其骁勇善战的名声同时广为流传的是他的风流之名。谁都知道,路易殿下是一个体贴的情人,风趣而强大。美丽又有钱。唯一美中不足是和当初提携他的理查德元帅关系不好,恐怕以后晋升困难,但是他们圣骑士之间的龃龉,又关路易殿下的爱慕者们什么事情呢?

      只不过路易殿下又很久没有出现了,但是他的爱慕者们——大部分只见过他的面具——这次没有哀怨地迎风落泪唱伤感的歌,因为敌对多年的斯科曼王国和赫尔王国居然有联盟的趋势。

      起因近些年是有一个名为克斯特的国家异军突起,已经影响到赫尔和斯科曼的战局。倘若克斯特与赫尔结盟,那么斯科曼就会腹背受敌。所以这一次,斯科曼终于放下了身段,开始筹备联盟和谈判的事宜。

      国王向赫尔王发出邀请,赫尔的陛下似乎有来到斯科曼做客的意思。

      虽然一切都还未定,也许最后只有使团到来,但是首都已经展开了庆典,人们也喜闻乐见地投入到这场狂欢中。

      最大的庆典当天,在闹市中,女人们用围裙兜着新鲜的花向路人兜售,男人们抽着烟斗,站在瓜果前放声吆喝:“来自乡下的新鲜莴苣、土豆、西红柿。老爷们夫人们,不买一些回去炖汤吗?”

      在繁杂的集市中,有一间小小的旅店,环境拥挤而昏暗,破旧的木板楼梯嘎吱嘎吱地响,耗子在人们脚下穿梭。蒙面的男子裹紧身上的披风,推开旅店的大门,目不斜视地向走出去。

      被门铃声惊醒的老板揉了揉长着雀斑的大鼻子,睡眼朦胧望了一眼男人的背影,对伙计说:“那群蒙面的混蛋到底是什么人?神神秘秘的,这是他第一次出房间。”

      伙计用灰扑扑的抹布擦着油污的盘子:“而且我那天去送客房服务,他们居然用剑抵着我的脖子,天哪,我觉得他们肯定是逃犯。”

      “逃犯不会那么嚣张。”老板打了个哈欠,重新趴下,嘴里还念叨着,“我倒是觉得像是赏金猎人。”

      伙计耸耸肩:“会魔法的哪个都不好惹,管他是什么。对了老板,赫尔的国王真的会来我们的王城吗?这庆祝的盛典可真不错,但是我更想看一看城市在云端飞的样子。”

      然而老板已经打起了呼噜,伙计撇撇嘴,放下手里的活,开始对着天空发呆。

      刚走出门的男人身材高挑,带着金色的面具,和黑色的手套,裹着考究的衣服和披风,更显得他腰细腿长,

      他停在阴影处,不消片刻,有一个穿着朴素的男人缓缓走来,好像不忍阳光的热烈,在此处遮阳一般。来者拉了拉帽檐,低声对他说:“路易殿下,尊敬的团长,线索持有者就是那个老鼠眼的男人,根据我们的情报,他持有风之魔法石的线索,根据我们的跟踪和调查,他很可能和启动风之魔法石的四样物品有关,您确定要亲自去抓人吗?第一骑士团的我们谁都可以为您代劳。”

      路易靠在墙,看见那老鼠眼的男人正滴溜溜地盯着买花姑娘的胸脯,他双手交叉抱在胸前,随意曲起一条腿抵在墙上:“我确定我要亲自去抓人,他手中的线索指向的是开启魔法石的四样物品的哪一样?”

      “戒指,镶嵌着琥珀的戒指。”

      “好。”路易想了想,“你先不要离开,赫尔的国王现在还不知所踪,也不知道他的存在会不会影响我们的行动。毕竟我此刻应该在皇宫里等候他的大驾光临,没想到我玩失踪也就算了,他居然也一直不出现。万一他也知道城中有风之魔法石的线索,也在暗中调查才迟迟不露面呢?我可不想多一个敌手。”

      “请放心,殿下。”那位骑士揉了揉自己的手腕,“风之魔法石必定属于我们,以圣子名义起誓。”

      “不要掉以轻心。”路易抬头看了看天,“自从我下定决定,找到风之魔法石之后不交给理查德,反而要自己留下的时候开始,我们和理查德就已经是对立了。对付他这只老狐狸已经很麻烦,我可不想再牵扯到别人。”

      “宫里一旦有消息,我都会立刻通知您。”

      “好,听着,我亲爱的骑士。如果有意外情况发生使我不得不中途离开,你带着我们的人继续追踪监视那个老鼠眼的男人,其余的不要轻举妄动,这件事很重要,如果我因为各类意外因素不能亲自动手,我会让杰克或者索菲亚替我完成任务。”

      “明白,我们会全程在您的沿途蹲守,保证不会丢失目标。”

      路易刚想走,却又停住:“算了,我们还是先排除一个危险因素吧,理查德找我了吗?”

      “找了,我们挡回去了,他目前不知道您出宫了。”属下低声道,“不过我们一直认为,您如果再不收敛,他可能就要把您扔到赫尔国去卖身了。”

      路易轻笑一声,懒洋洋地偏头对属下说:“我虽然风流花名在外,但是只有我嫖别人,没有别人包我的,卖身一说有损我的威名,他不敢这么做——今天王宫谁当差?”

      属下恭敬道:“您的两位老相好。”

      路易悲伤地叹息:“我的姘头太多了,你说哪个?”

      属下道:“被您害得挨骂最多那二位,我们尊敬的两位副团长。”

      路易一拍手:“行,那我就可以安心等着赫尔国王把沾了毒药的匕首插到我们昏庸又伟大的陛下脖子里了,大家打了这么多年,我可不信诺文德·欧文纳有联盟的诚心,他恨不得斯科曼快点覆灭。”

      “……话是没错,但是您这样说你的伯父不太好,多少收敛吧殿下。”属下继续道,“顺便和你说一声,我们都觉得赫尔国王现在都不出现,纯粹是不想给理查德面子,压根就没打算来斯科曼。”

      路易站起身,风度翩翩道:“哦,他爱来不来。”说完他终于动身,敏捷而无声跟在那老鼠眼男人身后离开了。

      今天赫尔国的使者自两国敌对数年以来,第一次大驾光临斯科曼的首都——梅迪城,街上到处是庆祝的人群,鲜花在空中飞舞,人们举着酒,醉醺醺唱着不成调的歌,主道上马戏团在绕着城循环演出,小丑狂笑着向观众扔出橘子,被砸中的人惊叫一声,随即笑呵呵地剥开橘子皮,开心吃起来。

      四处都是人,但是路易紧紧看着老鼠眼,一步也没跟丢。老鼠眼似乎在某个暗无天日的地方憋坏了,今天溜出来,游玩的兴致非常高,他四处张望着,时不时眯起眼睛打量行人的钱包。

      如果情报无误,他和他的老大为了保护手中那几乎可以说是价值连城的戒指,已经在充斥着烟草和酒臭的破旧酒馆带了近两周。会那种酒馆的都是三教九流,不少都是通缉犯,虽说老鼠眼的老大也是个狠角色,但是胆小如鼠的老鼠眼未必会觉得舒服。

      今天因为城中人多,行走在其中不易被察觉,老鼠眼才出来逛逛。

      路易得知自己的目标居然主动出门了,本应该今天结束监视,回宫应酬的他非常开心地抛下王宫里的政敌,依旧留在宫外抓人。

      老鼠的所在地他们很清楚,按理说他的老大应该也在那个酒馆,但是他的骑士们始终没有发现老鼠眼老大的踪迹,说不定另有住处,到了这一步,就需要抓出老鼠眼。

      可惜三教九流太多的地方有利有弊,监视起来简单,但是抓人不轻松。

      所以今天是很关键的一天。

      老鼠眼走走停停,路易不远不近地跟着,看上去闲庭漫步,仿佛只是个游客,但是他的手一直按在斗篷下的匕首上。

      一旦有机会,他的魔力就会在匕首上燃烧起来,能够精准地刺伤老鼠眼的一些部位,让他难以行动。

      不能在闹市区。路易想:万一这附近有理查德的眼线就麻烦了,那个混账绝对会来分一杯羹。

      而且闹市区人多眼杂,说不定有什么人也觊觎着那枚戒指。

      但是要如何将他引到人少的地方呢?路易垂着眼睛,盯着老鼠眼的影子:或许让他的手下扮成漂亮的舞者,把老鼠眼引诱过去?不行,那样的话太多引人注目。

      不如制造点混乱,让人们的注意都集中在一侧,那么他所在的区域就是寂静之地。

      他正这么想着,余光瞥见一对小丑装扮的滑稽地走过。

      今天动手的好处还有一点:这座王城中有圣骑士,有占星师,还有赏金猎人和游吟诗人。今天更是人声鼎沸,穿成什么样子的都有,他的面具和披风虽然华丽了些,倒也不会引起太多注意。

      但是有些人就不一定了。

      路易在瞥见那个男人的瞬间,脚步暂缓。他看见一个男人坐在路边,明明集市吵闹得如果数万只鸟雀齐鸣,人们欢呼叫嚷着,可偏偏他的周围却莫名的静谧。

      男人的身形与路易差不多,在普遍高个子的王城,他们也算是较高的那一批,男人的长腿半蜷着,脸上带了个一个只能遮住眼周的面具,露出的下颌骨和嘴唇形状完美,那双眼睛也透着安静和寂寞。

      男人怀里抱着一个七弦琴,显而易见,他是一个落魄的游吟诗人,他正望着王宫的方向,独自低声吟唱着。他的声音极低,但偏偏路易头一痛,总觉得在鼎沸的人声中听见了他的歌声。

      那是一首悲伤的情歌,在讲述古时的屠龙英雄怀念他逝去的爱人。他的爱人是他的同伴,是他的左膀右臂,当巨龙倒下的时候,他的爱人也闭上了眼睛。

      英雄如幽灵般徘徊在洞窟和森林里,不断地吟唱着这首歌,直到嗓子泣血,夜莺哭泣,他才停下,化作了爱人坟墓旁的一朵玫瑰。

      路易摇了摇头,把忽如其来的阵痛甩开,随即他就看见老鼠眼的男人正不怀好意地看着诗人的钱袋。

      就在此时,远处的歌舞表演达到了高潮,数位漂亮的姑娘一边舞蹈一边飞上云端,大家的目光都被吸引过去,并且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真是好运气,都不需要他和他的骑士们人为制造焦点。这种好机会不把握,岂不是辜负了神明的好意?

      路易一扬眉,身形一闪,趁着大家的注意力不在这里,眨眼就来到老鼠眼的身前:“嘿先生。”

      老鼠眼被他吓得往后一跳,路易接着笑道:“听说你前不久偷到了一枚琥珀戒指,请问你是自己交出来,还是我来搜身呢?”

      老鼠眼眼睛一转,夺路想逃,路易的匕首却已经到了他的鼻尖前,老鼠眼紧张地盯着剑锋,生生看成了斗鸡眼:“哦不,如果我给你,我的老大会杀了我的。”

      路易很有礼貌地回答:“哦不,如果你不给我,我现在就会杀你了。”

      老鼠眼抖着腿,一步一步向后退:“先生,老爷,请你放过我。”

      路易也跟着一步向前走,忧郁地回答:“不行啊亲爱的,为了找到你的行踪,我放弃了锦衣玉食和美人们,在一个脏兮兮的旅馆呆了三天,我必须对得起我的付出。”

      他的剑尖忽然燃起紫色火焰,老鼠眼惊叫一声,跌坐在地:“已经,已经交给我们老大了!大人,大人,请您放过我!他就在麻雀酒馆,而他把我安排在白鲸旅馆,我没有骗您!”

      路易微微皱起眉,正要说话,却听见远处忽然传来一阵爆炸声,人群瞬间拥挤不堪,隐约间能听见有人在尖叫:“理查德阁下带人出来抓人了!”

      路易忍不住看了一眼明媚的阳光,多么美好的下午,被摄政的圣骑士团统帅理查德殿下彻底毁了,人流开始逆行,拥挤之中,老鼠眼趁机撒开腿跑了。

      路易没有管他,他微微偏了偏头,好像只是单纯地在看人潮。而隐藏在附近楼顶的一团骑士们点了点头,纷纷拉上帽檐,转身离开。而最开始和路易接头的骑士,早就在老鼠眼逃跑的瞬间就紧紧追了上去,此时已经和老鼠眼一起消失在人潮之中。

      路易见情报到了收,其余一切都还在掌控之中,便暗中挑了挑眉,心满意足地琢磨下一步该干什么。他站在吵嚷的人群里,意外看见混乱之中诗人仍坐在原地,静静看着他。

      那个人实在太安静,仿佛世间所有的喜怒哀乐都与他无关,只有注视着路易,才是他今生的使命。

      那眼神太过深情,就仿佛他经历了千难万险,迈向未知的黑暗,斩断所有荆棘,最后遍体鳞伤站在终点时,看见了情人温柔的笑容一样。

      路易心里忍不住一动,这时男人开口了:“亲爱的先生。”

      他的声音低沉而悦耳:“我没有入城批准,如果被圣骑士团抓到会被抓入大牢,您愿意带我离开这里,收容我片刻吗?

      路易沉默片刻,他仔细打量着男人的轮廓,想起了赫尔王国送来的今天官方访客名单中,有一位位高权重者的画像似乎和此人的气质很是相似,只是眼前这人和自己一样带着面具,不能进一步的确认。

      路易听见理查德的马蹄声在靠近,他忽然走上前,猝不及防地摘下男人的面具。

      他的动作太快,男人来不及躲闪,只微微睁大眼睛,仰头看着路易。

      路易看着那张英俊至极的脸,轻轻笑了:“当然可以,美人的要求我从来不会不解风情地拒绝,在下路易·德文希,此国侯爵兼圣骑士军团长,请随我来。”

      男人在阳光下闪烁着浅金色的光芒,他站起身,跟在路易身后,忽然道:“听说您素有风流之名?”

      路易带着诗人熟练地在小道中穿梭:“我确实很喜欢美人,无论男女,如果你和我们陛下一样是个糟老头子,我绝对亲自把你送到理查德手里。”

      忧郁沉静的诗人第一次笑了:“那我能采摘下您这朵月下的虞美人,做你的入幕之宾吗?”

      路易停下脚步,看着诗人微笑的模样,摊了摊手:“当然,旁边就是旅馆,我们进去?”

      诗人向他伸出手:“荣幸之至。”

  • 作者有话要说:  提前预警,受表面看来花花公子情人无数,实际上情人都是假的,是个恋爱都没谈过的老处男,花花公子都是自己树立的迷惑别人的假人设,这点第五六章左右就会明确解释。
    攻也一样是个没谈过恋爱的老处男,虽然俩人见面互撩,但是确实都是纸上谈兵老房子着火类型。
    1v1, 1v1.攻受没爱过别人也不会爱除了彼此的别人,一切矛盾和冲突后面都有解释。
    不是渣攻,不是渣攻,前期可能觉得渣是因为视角展开问题。
    伪替身,伪替身,不是真替身。差不多十章以内就会说明白这个伪替身的问题。
    请牢记本章作话再阅读正文,以免造成误会。我前期肯定不会把所有悬念都交代清楚,但是不是真的渣贱替身,他们彼此相爱,没了,如果能接受这些预设前提,请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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