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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窗外 ...

  •   林西子来美国之前,姑姑的这座cabin在平常闲置的时候也会偶尔出租。很多有多处房产的美国人都是这样做的,但中国人的观念根深蒂固,姑姑始终不大放心外人使用,而屋子长期空着不住又很不利于保养,因此林西子来了以后,姑姑就让她住了进来。当然,当初选学校的时候,这个cabin也是姑姑强力推荐附近学校的一个重大原因。
      因为原只是供人休闲度假的时候暂住,而不是要给一大家人长住的,这座小木屋并不算太大。同一般的house不同,它没有带地下室,因此通常设在地下室的洗衣房,就建在厨房的一侧,加搭出一个小隔间,多余的部分又再隔断,作为天太冷无法进行户外活动时的烧烤屋。
      一楼除了客厅、餐厅和厨房之外,还有一间书房和带淋浴的洗手间,书房外有一架旋转小扶梯,连接到二楼。
      说是二楼,其实也只能算半层,它并未覆盖满整个一楼的面积,而是一个小阁楼,倚着栏杆便可俯览客厅。一上扶梯就是一个半开放式的斜顶睡房,旁边才另外隔了一间全封闭带浴室的主卧。这样的设计是给独子小家庭,父母睡在主卧里,孩子就在外面,随时可以照料得到。
      林西子平常是住在主卧里的,姑姑姑父来的时候,虽然他们总是反复强调不必麻烦,她仍总会提前给他们换好床单,清出衣柜,搬到外面的斜顶睡房里住。

      林西子熟练地把车开到cabin前,兜一个圈子,便倒着停在了门前,这样下次再出门的时候,直接就可以开走,免得还需要倒车。她下车开门进屋,墙上挂着的大钟正指着下午三点过一点儿,她长长地舒了口气,把书包往茶几旁的地毯上随意一扔,心里懒懒地有一种专属于周五下午的放松感觉在酽酽地弥漫。
      她换了拖鞋和轻便宽松的家居服,到厨房给自己煮了一杯奶茶。本来是一个奥地利同学教她的方法,用沸水浓浓地冲一杯红茶,泡熟后丢掉茶包。抽离茶包后腾出来的体积刚好够兑入最浓的全脂牛奶。
      后来林西子自己改进了这个方法,换成直接用奶锅烧小半锅水,水开后把两包红茶扔进去煮浓,再加入牛奶煮到将开未开——牛奶不是要不到煮沸才能保持营养么?而且这样一来,一次煮的奶茶就够喝两大杯的,省得总要去冲。
      她总是把奶茶煮成淡咖啡的颜色,不加糖,然后用厚厚重重绘着可爱卡通图案的咖啡杯装了,小心翼翼地捧在手上,把她常常冰凉着的手指一点一点温暖成鲜嫩嫩仿佛半透明的红色。

      那只杯子上是一个穿着红色大衣系着白色围巾的小女孩儿,同一株挂满了鲜艳饰品的圣诞树一起站在飘飘扬扬的雪花里面。这是大学第一年的圣诞节时,同系的美国男孩儿Greg送的礼物。她那时候还嘻嘻哈哈地取笑那个又高又瘦有一双蓝汪汪深邃眼睛的牛仔:“你居然有本事淘到这么女孩子气的礼物,不怕别人以为你是同性恋么?”
      Greg咧开嘴爽朗地一笑:“送女孩子气十足的女孩子礼物,当然要选她真正会喜欢的东西嘛,否则不是浪费钱吗?如果同性恋的特质就是贴心的话,那我也不妨向他们学习这么一次啦。”
      牛仔没说错,林西子就是对这个咖啡杯常看常新地爱不释手,于是这个咖啡杯便一直陪在她的手边,直到现在,大学里的第三个圣诞节都要近了。

      端了奶茶,林西子便舒舒服服地靠在了沙发里。因为她从外面回来带进了冷风,暖气一直在启动,直到奶茶煮好才刚刚停止,整个屋子便都弥漫着暖暖的香味。轻松只是心里的感觉而已,而实际上因为再过一周就有一篇小论文要交,林西子还得努力学习。
      她半躺在沙发里,伸手展开脚边那条沙发专用的毯子,覆到腰处,至紧要是给光着的脚丫子保暖。其实因为室内温度是可以自己调的,大多数怕冷的中国人,只要暖气费是包在房租里的,就都习惯把家里的暖气调大,使得大冬天里也能达到华氏七八十度,尽可以穿着夏装随意活动。林西子的姑姑姑父也并不在乎暖气费,但林西子自己觉得,就算是一家人,姑姑已经给自己免费提供了住处,就不能再多浪费。而且她总觉得秋冬还是要有个秋冬的样子,暖气开太足,人都要闷出病来了。

      她就这样地,躺在沙发里开始看书,手边是还冒着袅袅白汽的奶茶,而沙发的背后是一个大大的落地窗。白天的时候,林西子总是把厚帘子敞着,仅下一层薄薄的轻纱,这样屋里就很敞亮,也能看见外面密密层层的树叶影影绰绰。
      其实要说如果连这层窗纱也不下的话,当然是会更美的,但就是要舍掉厚帘子只下窗纱,林西子也是跟自己斗争了好一阵子才战胜了那个心理障碍。

      林西子的心理障碍是从小学六年级的时候开始的。那时她家住在二楼,她当惯了事事无需遮掩的小女孩儿,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渐渐长成少女,于是也还没有下窗帘的习惯。那时候她因为学习很轻松,常常一边写作业一边哼歌,然后有一天晚上,竟然听见窗外传来一个声音,像是刚刚开始变声的男孩子逼紧了喉咙学女声的那种嗓音,跟着她在唱同一首歌,但因为故意搞怪,好好一首歌被唱得乌七八糟的。
      林西子吓一大跳,赶快把窗户关上,窗帘也下下来了。第二天来到学校上早读课,大家都在好好地读书,俞乐怀忽然捏着嗓子就唱起歌来,把全班同学都逗得大为捧腹,只除了目瞪口呆的林西子。
      因为俞乐怀唱的那首歌,正是林西子头一天晚上被模仿的,而原来俞乐怀,就是那个学她唱歌的人。

      下课的时候,颖卓来找她,有些难以启齿的样子,直把她拉到了隐秘的角落,才小心翼翼地开口说:“我刚才听见男生们在议论,俞乐怀常常在你窗外偷看你……”
      林西子大为吃惊:“怎么可能呢?我家在二楼啊!”
      颖卓说:“可是你窗口对面不是有个篮球场么?他们男生都会爬围墙的。”
      林西子这才明白过来。她家楼侧是有一个篮球场,为了防止篮球砸过来打坏了居室的玻璃,就在那里砌了一道矮墙,没想到反而成了坏小子偷窥楼上女孩儿的便梯。

      想到俞乐怀已经不知这么做了多久、而自己的一举一动也许都被他看到了眼里,林西子又羞又气,偏偏又是说不出口的事情,没办法找他算账,只好忍下了这口气,只是从此就算是什么都不干,也再不敢拉开房间的窗帘了。
      这个习惯一直延伸到了人烟稀少的美国荒野里。其实美国人即使在聚居的大城市里也未必下了窗帘才敢进行私秘活动,大家都很善良地认为别人不会这么无聊到要偷窥他人的隐私,而且看了就看了吧,看得见也摸不着不是么?更何况林西子所住的cabin,同邻居的屋子之间隔着树篱,也更少有人会从窗外走过。
      但林西子第一次决定拉开窗帘的时候,还是跑到外面左看右看地再三确定了透过窗纱根本看不见里面的活动之后,才忐忑犹疑地开始这项冒险一般的习惯。
      俞乐怀,总是他,可恶的他!

      在拉开窗帘的日子里,便能越发清晰地感受到秋是怎样地一天天越来越深了。清早的时候,窗外的枫树会趁着晨曦在室内映出一片红光,炽烈的美慑人心魄,仿佛迫不及待地要在一切归于银白之前将所有绚烂的光与色挥霍一空。而这样奋不顾身的一场美丽,也常常引得林西子在阅读之余怔怔地出了神,往往要呆呆地对着外面望上好一阵儿才能把心收回到书本上来。
      在这个年代,书本已经是一个开始渐渐过时的词汇,但林西子还是喜欢把所有资料,包括老师上课前发到邮箱里的讲义,一一打印出来,这样她就可以一边看一边用笔在上面写写画画,在旁边的空白处写上自己的评论和问题。在林西子刚来美国的时候,这样的习惯是因为比较方便她把不认识的词标出来注上读音和中文解释,后来这个需要早已不存在,她的写划便有了更多的意义,也就越发放不下了这个习惯。
      所以林西子用笔也比别的同学要多一些,但她向来总是只用一支笔,把这支笔里的墨用完了,她就再买一支,贵一点不要紧,关键是要好看,因为她横竖也要把这支笔用上很长一段时间的。

      真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吧,因为这样子,她总是在某一支笔快要用到头的时候,梦见俞乐怀给她送来一支新的笔。在梦里,他总是好像仍然是她的同学一样,亲亲近近老在身边,知道她的笔什么时候快该换了,他就去买一对新的笔,一模一样,也算是情侣笔吧?他给她一支,自己留着一支。为了和她一起用情侣笔,俞乐怀总是委委屈屈地用那种造型小巧、色彩鲜艳的小女孩儿类型的笔。其实因为林西子一直是勤奋的好学生,写字比较多,她的笔总是先于他用完,但她一旦换了笔,不管旧的笔有没有用完,俞乐怀也总会同时开始使用新的笔,然后他们就永远都是用同样的一支笔写字。
      每次做完这样的梦,林西子就会到学校的书店去,找梦中新来的那支笔。她总是能找到一模一样的款式,然后毫不犹豫地买下来。
      只是,在梦里,那些笔全都是俞乐怀买的,而一旦醒来,却只能是林西子自己。

      林西子看了会儿资料,觉得自己已经差不多准备好,便把笔记本电脑打开放在膝头,开始做笔记构思初稿。不知不觉就写了呼呼拉拉好几页,觉得思绪有些淡了,才停下来,用力伸一个懒腰,活动活动拳着打了好半天字而变得酸痛的手掌,再揉揉太阳穴做一会儿眼保健操。奶茶已经喝完,林西子起身给自己倒了一杯清水,小口小口地酌了一会儿,含在嘴里噙一噙,才慢慢咽下去,像是在清洗自己纷乱的思考。
      可思绪那么一断,人就惫懒了,一时之间竟然回不到先前的状态里去。而正在这时,有笃笃笃的敲门声。

      林西子顺手把毛毯裹在身上,便趿着大大的毛绒拖鞋走去开门。不用看她也知道,这时候还能有谁呢?一定是邻居一家三口中的某一位。
      果不其然,打开门,站在廊上的是Jeremy。他是一个十岁的男孩子,有一头柔软的棕色头发,皮肤又白又薄,几乎可以看见下面覆盖着的淡蓝色毛细血管。
      “Jeremy,宝贝儿,你好吗?”林西子招呼他。
      “我很好,Sissi,你好吗?”小男孩儿礼貌地回问。
      “我也很好。你放学啦?”林西子很了解地搭了一句话。
      “对,而且还跟奶奶shopping回来了呢。”Jeremy很认真地汇报自己的行动。
      林西子便微微地笑了,说:“那很不错啊!你要进来吗?”她侧身往门内让了让。
      Jeremy摇摇头,终于说到了正题:“Sissi,我在想,你有没有时间陪我打一会儿乒乓球?”
      林西子回头看了一下墙上的钟,快要六点了。她便对小男孩儿点点头:“好吧,你先去,我换了衣服就来。”

      关上门,林西子到楼上卧室去换了一身运动休闲装,因为只是乒乓球而已,穿牛仔裤也没有关系。
      说起来,Jeremy的乒乓球还是林西子教的。本来他家的乒乓球桌是早就有了,他的爷爷奶奶也已经开始教他,但自从知道林西子是来自乒乓球无可争锋的中国之后,小男孩儿就再也看不上爷爷奶奶的技术了。
      林西子也只得窃窃苦笑。她对乒乓球也仅仅是会打而已,并不能说一定比Jeremy的爷爷奶奶强,但孩子的想法是无法争辩的,他就认上自己了,球技再烂也没辙啊!
note作者有话说
第2章 窗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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