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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 7 章 ...

  •   简不是一个擅长说谎的人,她那局促的小动作被亚瑟看在眼里。他看向简身边的那个女人,又不着痕迹地把目光收回。

      回去可以查一下座位表,他想着。

      电影结束之后就是各种发言,简只听了导演和几位主演的感想,其他互动她都没有在意。

      今天来观影的都是业内人士和有背景的关系户,导演说了米莎没来的原因,是胃病发作送医院去了,除此之外还有不少好话。米莎在业内的口碑很好,出了名的敬业亲切,大家也就接受了这个说法。

      只有简看着左手边空了的座位若有所思。米莎不知道什么时候出去了,应该是害怕媒体把自己拍进去,到时候不好解释。

      女神离自己那么近,她怎么能不去追呢。

      “亚瑟,我去厕所,几分钟之后回来。”她点了点手腕上的细表,就猫着腰走了。

      亚瑟看到简旁边的空座位,一下就想通了关窍,他装出一副善解人意的小白花模样点头,看着女表气冲天,简还偏偏吃这一套,因为心虚露出点愧疚的神情来。

      简猫着腰离开观影厅,刚跑两步就看到米莎的背影。

      今天电影院被包场了,媒体那些都在影厅里面,外面是空荡荡的。米莎没有戴帽子,那头铂金色的长发垂到腰处,随着她走路的动作微微摇晃着,她还穿了一件墨绿色的风衣,也有可能一直穿着,只是影厅里面灯光太暗简没有看到。

      也许是听到简的脚步声,她停住脚步转过身。一看到是简,她有点冷的眉眼就化开,含而不露的欣喜就在其中。简望着她的模样出神,她不是第一次看到她,但是这是她第一次感受到米莎的目光在自己身上。

      这种感觉真是棒极了,简的脑袋被变得空白一片。

      “是想要签名吗?”米莎问。

      简回过神来,慌张道:“是的,不是不是,好像是的……额……”

      “我们可以去卫生间聊一下,我害怕外面有人。”

      简乖乖跟在米莎后面,看着她进到洗手间就摘下口罩,露出那张精致的面孔。她是个很上镜的人,说得再夸张一点,她这张脸就是为了镜头而生的。离开明星的光环和镜头赋予的美,她看着平凡很多,尽管仍然是人群的焦点。

      “你是安妮?”

      “是的,那是我的笔名,您怎么知道的?”

      米莎用食指点点唇,做出思考模样,看着有点天真的可爱,声音也是轻柔温暖的:“我提前看了坐在我身边的人是谁,才决定来不来的。我看过你写的文章,如果你是我的粉丝,肯定不忍心让我陷入舆论风波吧。”

      “所以,你根本没有生病吗?”

      “nonono,我确实去医院了,但是情况好转得很快。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部电影是冲奖的,我当然要来看看质量啦。不过大家都彩排好了,我突然加入肯定要重新走流程,所以导演给了我普通观众的座位。
      所以,电影怎么样?影评家小姐。”

      简舒了一口气,她的偶像和她想的果然一样,太好了。不过这部电影嘛,有点难讲,因为同时期上映的还有《穿透乌云》。

      这是她爸爸的小说改编的电影,她爸爸写过的爱情小说只有两本,数量上远远比不上写过的推理小说。但是这两本书一直都是经典,以中立而客观的心态,揭示着爱情的本质,其中还有对神学和人性的复杂思考。

      《穿透乌云》一直很畅销。简去过电影的试映会,不管是选角、剧情和场景都很还原。《爱丽丝》是一部好电影,但是绝对比不过《穿透乌云》。看来今年米莎又要陪跑了,说不定还要被拉踩一番。

      “很不错。”她实在不忍心伤米莎的心,干脆含糊过去了。

      看简这副欲言又止的样子,米莎摸摸她的脑袋,笑着说:“好了宝贝,我的消息可比你灵通,逗你玩儿的,这么漂亮的眉毛皱起来就是在暴殄天物。我得走了,确定不要签名吗。”

      “要!”完全没有感觉到米莎是在逗小孩。

      米莎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明信片和一根细管裸色口红,她这次的签名不是洋洋洒洒的艺术体,而是很认真地写上米莎·斯图尔特,她的字母写得不太好看,但是有种难以言喻的质朴的可爱。

      “抱歉,忘记带签字笔了,不过这个口红的颜色我很喜欢。”她抬头微笑,如同蔷薇般鲜妍。

      简看着她收好东西离开,在她快要离开洗手间时,对她的背影大声说:“我的真名是简·奥哈拉!”

      米莎脚步微顿,用她那独特的圆滑嗓音说:“好的,我记得了,奥哈拉。”

      简又回到了影厅,心情颇好,喝了几口可乐,就着爆米花。在之前,亚瑟和简的爆米花和可乐基本没被动过。

      亚瑟是因为前几天吃了太多马卡龙,减肥减的天昏地暗,暂时对这种高热量的食物感到恶心。简则是还在减脂期,不想因为几口吃的得在健身房多待一小时。

      “你不是减脂吗?”亚瑟问。

      “买都买了,不吃很浪费。”简答。

      亚瑟情感上是想吃的,但是身体已经应激了,他的手刚伸到爆米花就开始抖个不停,最后爆米花是被他的手抖下去的。亚瑟彻底安分了,美味爆米花绝对不能以这种愚蠢的方式死去!

      简塞了一颗到亚瑟的嘴里,亚瑟终于把握住机会,焦糖香气盈满口腔,他突然好想吃抹茶,还是那种微苦的,老实说这爆米花挺一般的。

      他们坐在较暗的角落里,是亚瑟特意安排的。这个选择很明智,就看现在,他们两个人在导演讲话的时候说一些没有营养的话题也没关系。

      亚瑟的手机响了一声,威廉发消息说自己在车库了,开的是让他赶快滚出来。

      “是酒到了吗?”简猜道。

      亚瑟点头,压低声音说:“我们先走吧,如果等流程走完还得要几十分钟。”

      简有点为难,因为她这次来是收钱的,不可能收了人家的钱还不好好工作吧,这绝对不可能,她一向认真严谨到古板的地步。

      亚瑟发出狗狗垂泪眼攻击。

      简知道亚瑟是在骗她,但是亚瑟的脸实在太有欺骗性了,皮肤如同那个古老东方大国的白瓷般洁白细腻,金色的睫毛很浅很翘又很闪,衬得眼睛绿幽幽的,像价值连城的祖母绿。

      他不过分俊秀,不过分英挺,不过分柔软,也不至于没有特色,从小到大最好的吃穿用度让他周身萦绕着贵气感。这种贵气感表现在,就算亚瑟穿的不是高定西装,而是一身普通的T恤短裤,也能让人觉得他是兜里有黑卡的公子哥儿。

      不过可惜了,简最常被人夸赞的优点就是做事情严谨有条理,很难出错。她会提前把什么时间该做什么事在睡前列成计划清单,再在第二天逐一完成,一旦是她认准的事情就很难有偏差。她还有着惊人的敏锐和分析能力,所以从来没有把事情搞砸过。

      人是会对美好事物产生迷恋的,简知道亚瑟的模样是装出来的,但是她也不能彻底拒绝他。

      “你先出去拿酒吧,要是被发现了我以后就别想在这个行业工作了。”她柔声道。

      亚瑟讨厌死她这种语气了,像是在对着自己的弟弟说话,早知道就不用这个人设来接近简了,应该要用那种优雅的高岭之花人设,弗雷德不就是这样吗?

      他几乎要郁闷死了但还是乖乖地溜出去拿酒。

      在车库等他的威廉无聊到在刷短视频。他身材高大健壮,金发蓝眼,长相如同阿波罗般俊美。如今穿着正式的黑色西装,靠在黑色迈巴赫上,熟男气质浑然天成。

      在亚瑟离威廉还有几步路的时候,威廉就警觉地抬起头,表情有点嫌弃。

      从影厅到车库的距离还不够亚瑟卸掉伪装。

      小王子是表现给简看的性格,只要是熟悉亚瑟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个多么冷漠自私的人,脸上常常端着埃克苏佩里家族那看似优雅实则傲慢的表情,性格也很恶劣,双子男的心你猜不透。

      威廉看到他的模样就无语,刚刚装出来的bking的气质瞬间崩塌,随手递给他酒之后就上车溜了,这玩意儿太恶心了,见一眼都得吐。

      亚瑟朝着迈巴赫的车尾气竖了个中指。

      等亚瑟载着简回到公寓的时候已经很晚了,墙上挂钟的时针转到十点。

      亚瑟去切冰球了,让简可以在屋子里随便逛逛。

      亚瑟的家是很典型的法式乡村风格。胡桃木的家具,线条简单但是典雅,装饰很少但是奢华。随便一块布靠近了看都是漂亮的刺绣和蕾丝。小茶几上的瓷瓶里插着鲜花,应该是从阳台养的花中摘的。他还有一些很老式的银烛台,上面是燃过的白蜡烛,底下留着干掉的蜡油。

      大概都是如此,满满的法式风情。

      “我还以为你的家是那种好莱坞风格。”她朝厨房那边说。

      亚瑟的冰球也凿完了,他用盘子端着白兰地和两个放着冰球的玻璃杯出来,一边走一边说:“这房子不是我的,是我外祖母的。她闲的没事就喜欢在各种地方买房子。她是个法国没落‘贵族’,自命不凡,看不太起我们这边潮流的东西,就把自己的房子弄得全是法式风格。
      但是不赖吧?”

      简倒了点白兰地在被子里,随口回答:“不错,我喜欢你墙上的那幅画。那是谁画的?”

      “马修·安德烈。我从家里带来的。”

      “他的所有画我都见过,唯独没见过这幅画。”

      亚瑟挑眉,“所有?”

      简道:“亚瑟,碧池表情不适合你。我和安德烈是朋友,在澳大利亚认识的,他基本画了新画都会发给我看。所以,解释一下?”

      亚瑟和安德烈很熟,那个画家在绘画方面像个疯子。他们有过一面之交,在悉尼的一个高档咖啡馆里面聊了三个小时并互换联系方式。他们没再见过对方,但是仍有书信往来。某一天他收到一个来自悉尼的包裹——就是这幅油画,花丛中看书的女孩。

      之后他再也没有收到安德烈的回信。

      他给简大概讲了一下,接着又说:“我给你讲了我小时候的故事,我和安德烈的故事,所以现在我想听你和安德烈在澳大利亚的故事。”

      事情有点久了,简给自己灌了一大口酒,喉咙辛辣的刺痛让她回到十年前的那个仲夏。

      “那时候我和爸爸妈妈住在澳大利亚的一个很大很大的牧场里面。看过《荆棘鸟》吗,你可以把它代入进入。安德烈那时候也是个孩子,牧场的小少爷。他不爱骑马不爱绵羊,他只爱画画。

      在一个夏天,他让我给他做模特。我不知道该怎么做,他说只要我平时拉琴的时候让他在旁边画就好了。

      那三个月每天我拉琴他都会来,不一定拿着画具,更多时候是观察我。最后他拿着一幅油画来找我,他说这是他第一幅画女人的油画。

      那时候父亲在书房里面看书,他凑过来看到了马修的画。他一向欣赏青年才俊,马修的绘画天赋让他惊叹。他认识一个绘画大师,就住在悉尼,于是他为马修写了一封很长的推荐信,也就是这样,马修成了那个大师的学生。

      他的确很有天赋,不是吗?如今已经是声名鹊起的大画家了。”

      亚瑟抬眼望向那幅画,画上的女孩身着白色蕾丝礼裙,仰倒在草坪上看书,书挡住了女孩的脸,只能看到她披散的浅褐色长卷发。那时候是春天,各色野花开了个遍,春光烂漫,这遮盖不了女孩的纯洁明亮。

      “我觉得马修喜欢你。”

      “嗯?”

      “我觉得这画上画的是你。”

      “为什么?”

      “大概是男人的直觉吧。”

      简无所谓的笑笑,那个小画家的喜欢是真是假,她都不在乎,反正她不喜欢他,她现在甚至记不清马修小时候的模样。

      “所以马修为什么要把这幅画给你?这不符合常理。”

      亚瑟想了想,好像是真的,难不成知道他喜欢简,所以特意过来宣战的?但是那时候简的男友是弗雷德吧。

      “不知道,也许是想把最后的留恋送给自己的好朋友吧。”

      “叮叮叮——”是简的闹钟。

      简一口饮尽杯中的白兰地,一边收东西一边念叨:“我很抱歉,但是我得回家了。故事会到此结束。”

      那瓶白兰地只喝了半瓶,虽然不舍简的离开,但是他没有留她过夜的理由,他不愿自己在简心中形象变成花花公子。

      在简即将推门的时候,亚瑟开了个小玩笑:“你答应要给我一个吻作为奖励的。”

      听到这话的简碰门把的手微顿,亚瑟恨不得抽自己两巴掌,整得这么尴尬。

      但是简利落地转身,穿过客厅弯腰,轻轻地在亚瑟额头烙下一吻。

      她的浅褐色长发落到亚瑟的肩头,又微微拂过他的耳尖。简身上的味道太让人迷醉了,薄荷的清爽染上酒的微醺,仿佛他们是在交合中最意乱情迷的时刻。

      这个不太算吻的吻,持续了有八秒,这八秒足够让亚瑟的心掀起惊涛骇浪。

      突如其来的幸福将他砸昏头了,他握住简左手的手腕,想要通过这种方式确定自己没有做梦。

      但是手中纤细小巧的腕骨让他无从是从,一用力害怕她疼,一轻害怕她像一只蝴蝶一样飞走了。他只能虚虚地圈住手腕,努力克制自己不去婆娑细腻的皮肤。

      “再见。”简起身,喝了酒,她的脸有点红,单词说得含含糊糊。

      亚瑟忘记送来她的手腕,她低头,用右手点了点亚瑟握住她手腕的手,亚瑟就好像被烫到一样,匆匆收回手。

      他有好多话想说,但是梗在喉咙里,最后只能干巴巴地回答一句:“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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