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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思无涯 ...

  •   雨夜,齐宵立于尸海,面无表情的看着眼前的人。
      “张陵,按你信上所求回来了。”
      面前的男子头戴斗笠,笑道:“你可真是狂妄,现在也敢直呼我的名讳了。”
      他负手而立,丢了张画像在他面前道:“所绘的那个美男子,就是你在乎的人吧。”
      齐宵心中一紧,看向那画,画中人鲜而不妖,面如冠玉,唇红齿白,美而剑眉星目,正是程衔云。
      他问道:“你费尽心思查他,想要什么。”
      那人阴测测道:“你该知道,你想脱离组织,要承受什么?”
      齐宵看着尸横遍野,修长的双手擦了擦溅在脸上的鲜血道:“过去我曾说,我不会滥杀无辜,只替你杀该死之人,如今依旧。”
      张陵道:“你当然有这个恃才傲物的资本,你这样的武学奇才,该是我手中最好用的刀,可若你要离我而去,必要扒下一层皮才行,你别忘了,你体内还有噬魂骨。”
      “直说就是,你要什么。”,齐宵有些不耐。
      “过无涯洞,取回功法,我给你自由。”
      齐宵嗤笑道:“功法也要看何人来练,你真以为武学之道最重要的是功法?”
      张陵看向远处的尸骸,又道:“你既选择归隐与那小子过日子,再无人能比你,有了这功法,我也算能高枕无忧,怎样,你要自由,我要力量,此后再无交集。”
      “好。”,他捏了捏手中的剑,飞往无涯峰。
      几天后。
      山脚下茶铺,几个年轻侠客议论着:“听说这无涯峰,从古至今三百年没人能活着出来的,为了取功法,不知死了多少人了。”
      “谁说不是呢,一个个的真是不要命了。”,另一个男子附和道。
      微胖的男子道:“兄台,这你可就不懂男人了,天下男子,谁不想做天下第一,谁又没有些抱负了,倒也不足为奇。”
      齐宵喝了半盏凉茶,苦笑着,天下第一吗?他倒觉得这个名头不如程衔云笑一笑,每次一见他,博他一笑,他的剑就拿不稳了。
      他尚武,他修道,虽路不同,但终究殊途同归,修的还是心,但他的心不知何时已经交付出去了,再也无法收回了。
      他答应他会回去的。
      丢了茶碗给了铜钱,他就飞往了无涯山,峰前立一石碑,碑上拓文:“情无尽,思无涯。”
      山中有十二真人,个个武功高强,但他都一一打过,到了最后一道门,他明白了,怪不得,无人生还。
      千万柄刀剑直直落下避无可避,浑身上下无一处不被刀剑渗入,他口吐鲜血,望着前方,不是他功夫不够,而是这里是幻术与剑术共存的奇域,若是不任由刀落下,幻觉就会更明显。
      他是故意的,他要用痛觉来抵抗幻觉。
      齐宵看向四周,白茫茫的一片大雪,明明外面还是夏,这里已经入了冬。
      距离峰顶还有三天路程,想来,他可以在西瓜熟之前赶回去了。
      他浑身插着剑,在风雨中孑然一身独行,血迹渗满了白茫茫的雪地。
      紧身的黑衣,刺眼的鲜红,纯净的纯白。
      眼中隐约有血丝,闭上眼睛,堪堪稳住心神。
      第一日,他产生了幻觉,幻觉回到了五岁时候的初见,他满身伤口,被程衔云救下,放在怪石涯下的山洞里,他永远忘不掉他灰扑扑的脚,明明没有穿鞋,身上也散发着贫苦,可眼底的良善怎么也遮盖不住。
      他那时候刚刚学会杀人,被敌人反追,浑身是血,身上没有一处能看,但是程衔云不介意,他明明容貌尽毁,他还是每日都来山洞里照顾他,直到他稍微好转,他就立刻离开了。
      那是齐宵第一次明白,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建立,也不一定非要是利用与杀戮。
      他一直记得他的善良,他想再见他,他总不能变的面目全非吧,所以他坚持着自己的原则。
      幻境不断变幻着,到了十五岁的时候,他穿着道山上新发的弟子服,他还记得那是件蓝色的衣袍,他找到他的时候他躺在浅浅的流水之中,发丝随着水轻轻漂浮,那是他第一次见到成长后的程衔云,他真的很美很美,流水带着无数红色的大丽花,花漂流到了他的额发之间竟也自觉的别在耳边,清澈的溪水里,他乌黑的发,白净的脸颊和那些红的惊艳的花毫无违和。
      他被程衔云强迫的时候曾想过他会怪他,试图将他推开,奈何走火入魔后的他比他的功夫还要厉害,他根本抵不过他,只能任由他在他身上驰骋。
      他明明什么都不会,动作却又急又快,撕咬着他的唇瓣。
      从第一次遇见他到现在,他已经记不清接了多少任务,他只知道,只有自己够强,才能护他,只有杀红了眼,才可以有机会再次见到他,获得自由。
      新伤堆叠旧伤,都是家常便饭。
      他早已不知安稳的日子是什么感觉了,可他知道,他还等着他,也许他曾无数次想过自戕,可因为他,这么多年的折磨竟然也能熬过来了。
      他身上的刀剑掉落了,但痛感还在,为了不继续沉溺在回忆的幻觉里,他拿出手中的剑,在手腕处放血。
      他一直是个狠人,这十几年命悬一线的次数不少,他能成为第一杀手,除了天赋异禀,还因为他疯,他将这种爱意炼化成了一种执念。
      一次任务,断了五根肋骨,他一声没吭。
      他又想起那个星夜,其实他虽是算计了他,倒也不是全无把握,若是他不喜欢他,他断然舍不得那样对他,那次不如说,是他给他们亲手设下了更进一步的台阶,方便彼此走下去。
      之前循序渐进的相处里,他在程衔云的眼里看见过喜欢,那种眼神,他无数次在自己面对镜子里的人时见过,也许程衔云自己都不知道,但在星夜之前,他就发觉了他的喜欢。
      一天天日常的相处,一次又一次的陪伴出摊卖豆花,程衔云早就动心了,也许在某个平常的夕阳西下,他的手背轻蹭过程衔云的衣袖时,也许在程衔云沐浴的时候他误打误撞看见他他面露羞涩时。
      齐宵有时在想,他该如何与他相处,他能感觉到程衔云并不是他表现出的那么弱小,他在他那里绝对讨不到什么便宜,他只是擅长轻飘飘的言语,在笑声中解决一切,他虽纯情,适应能力却强,若是日后继续相处下去,谁吃亏也不一定了。
      他闭上眼睛,一边感受着风雪刺骨和身体上极度的疼痛,一边想念着他,若是……他来做第一杀手,又是什么样子?他会在谈笑间将刀刺进他人心脏吗?还是会顶着他那张丝绸般嫩滑的脸蛋杀人于无形?
      至少他的刀已经进了自己的心脏,他有时觉得,程衔云一定修习了什么魅惑之术,否则他怎么会这么痴狂的甘之如饴。
      他低头看着自己的身体,明明千疮百孔,却还惦记着吃他那一口西瓜,真是想的要命。
      意识越来越弱了,他倒在雪地里,喃喃道:“春秋十几载,屠尽天下恶人,唯不愿,负君心。”
      瞳孔里还映着鬓边别着大丽花的清丽蓝衣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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