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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11章 霞东老友 ...


  •   大人们常说,无辜枉死的人聚集在同一片土地上,怨愤、不平之声将会充满那里的每一个日夜,惊怕或不敢走近的活着的人们便是记住他们曾经劫难的另外一种存在形式。
      可真正热爱和赖以生存的这片土地上,曾经辛勤耕耘或者享受人生的他们又怎么会愿意让这片美好的家园又一次笼上黑暗。
      仇恨不会牵连这片美好的土地,劫波也不会因为往后重现的繁华就被掩埋,它活在每个人的心里。
      好些年以后,当江嘉卉再次来到这里时,心中不再悲怆,而是平静的接受它的一点一点改变。
      裴元述的故事最终也没有讲完,因为不必再讲。
      他在巴顿家的小院小住几晚,在一天阳光漫洒的午后与他们告别,约定下一个春天一起去桑柴果园摘草莓,小弗雷德这两日与他相处融洽,相差二十多岁年纪的两个男人摔摔打打,度过了这几日美好的日头。
      你看,人与人之间彼此都怀着莫大的善意和美好。
      当裴元述提着箱子往门外走时,弗雷德泪眼汪汪,抿着的嘴巴差点没能挡住即将冲破眼底的哭泣。
      但终有一别,也为下一次的相遇。
      机场人流并不多,准确来说相当稀少,空旷的候机大厅只有寥寥几人小声说着话,余下几人安静的坐在椅子上或看杂志,或看手机,再寻常不过的一个下午。
      按照正常时间计算,晚上八点左右便能抵达红城机场。
      裴元述找了个安静的角落,刚好能晒到太阳,光线将他黑蓝色的外套印在玻璃上,他转头细细瞧着,像是要回望过去的自己。
      离开红城的时候,尚且还是个阳光、内心丰润的少年,如今对镜自画,不仅脸颊的丰润消失无踪,内心似乎也没有当年的澎湃。
      这些年平息的内心,到底平息了什么呢?是理想,还是幻想?
      原本以为踏上归程之路会是遥远的很多年以后,现在想来,只有狂悖不知天高海阔的少年人才会如此矫情,这个世界,没有什么是不能再面对的,也没有什么是永远都走不出的。
      只是有太多人在浮沉变幻的往事里弄丢了难能可贵的勇气,而极少有人会回头再次将它拾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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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城晚秋的夜里本就有些燥冷,站在出口处看向远方,竟是一丝丝风都没有。
      天边银灰各异的大楼此时亮着各色灯光,仿佛在无声迎接他这个多年羁旅的离人。
      时间太晚,自然不该惊扰这满城的烟火,所以决定在酒店先休整一晚,明日的安排自然要等到明日天光大亮。
      街头同从前一般热闹繁华,暖黄色的街灯映在柏油马路上,泛起一层置地内心的安定,远远可见的古朴小楼,门头上写了大大的“湖东大饭店”字样,是了,每个人都有心里的一番天地,兴许是美好的愿景,兴许是安静的一方净地,在他这里,是每一处将青春串联的人间市井,走了多远,内心牵引着依然会回到从前的某一刻。
      他顺着人行道缓缓向前走,路边还是一样的临停许多车辆,在繁茂轻摇的绿树边随着光影时隐时现,湖东大饭店的左边便是今晚的落脚地了。
      记得曾经还玩笑过这里,两家莫不是亲兄弟,不然怎么挨着一个叫湖东大饭店,另一个叫湖东大酒店呢。
      有一年在霞东自然风景区做模拟试验,在这个酒店整整住了一个季度,店里的老爷子钟爱古色古香建筑和摆件,所以整个酒店门厅在乱石流水和飘起的水雾中倒颇有一种淡然入世的气质。
      裴元述推着行李箱悠然走进门厅,隔着轻飘的水汽展露在眼前的画面如旧,老爷子站在柜台前,手里翻看着大概是今日的晚间报,他抬起手看看手表,快九点的时间了。
      他放轻脚步走到柜台边,右手搭在木质的台子上,眉头不自觉的舒展开,“腿脚不好还老爱站着,这半夜爱看报纸倒是一点都没变。”
      老爷子放下手中的报纸,循着声音抬起头,半旧的老花镜慵懒的搭在鼻梁上,他看了一眼眼前的男人,皱着眉头又仔细看了一眼。
      二人大眼瞪小眼,最终还是裴元述败下阵来,他寻思着,也就几年而已,变化能有如此之大吗?这就不认识了?
      “茂叔,5年前的夏天,跟你抢斑块蚊香的人,您还记得吗?”
      老爷子抬眼觑着天花板,久远的记忆一点一点随着血液流动又流回到心里,只是兴许是年纪大了,倒真有些记不清那小伙子的模样了。
      “我说嘛,总觉得在哪里见过你,年纪大了,有点儿想不起来了。”在他的记忆中,小伙子面目有些模糊,但满面阳光,他不曾忘记。
      “你还敢说起这事儿,那半块蚊香,你准备啥时候赔给我呀?”老爷子说话间笑意堆满眼角。
      裴元述嘴角压不住的弧度索性全都释放,掏出身份证放在老爷子面前,“今晚不抢蚊香了,留宿一晚。”
      “蚊香不还,住宿没有。”老爷子抬起下巴,双手交叠放在身后,倒是傲娇的一个小老头。
      “茂叔要是不收留我,我就要露宿街头了,要不这样,您收留我一晚上,我明天给您浇花喂鱼,您看怎么样?”
      不说还好,一说老爷子神经一动,“你可行行好,放过我的鱼吧,上回喂鱼,你差点给我那俩宝贝撑死!”
      “冤枉啊,我那也是第一次喂鱼,我哪知道它们吃不了那么多!”想起那段滑稽的回忆,差点没被队员们笑话死。
      老爷子扶了扶眼镜,回忆起那段短暂的时光,一群半大小子整天叽叽喳喳,不知道每天有多少乐呵的事情,嘴角一天咧到晚,在饭店里上蹿下跳的,很是闹腾。这帮小子走了以后,还时不时有些个路过,给他送点好玩的小摆件,带点天南海北不同的茶品,仔细想来,确实有好些年没见过了。
      他将身份证和房卡递给裴元述,“上去早点休息吧,明天早上记得下来喝茶。”
      “茂叔,我们约定好,八点吃早饭,早一点儿都不成。”收好房卡,还是像从前一般“据理力争”,老爷子总是就着他们的时间吃早饭,这里的早饭不是酒店大堂一应准备的,而是老爷子后院自己做的。
      有一天户外回来,关在阳和肖问河两人从半路上探究,意见僵持不下,等到了酒店二人争得面红耳赤,谁也不退让,余下队友看这场面生怕他们打起来,于是一边拽着一个。
      老爷子看这剑拔弩张的样子嘴里哼哼的笑出声来,“斗牛多没意思啊,咱们讲究一个传统,来,跟我走。”
      而后一群人赤喇喇的一脸不知所以的就跟着他身后走,那还是老爷子第一次带他们去后院,比起复古繁花雕砌的前厅,后院高楼的阴影之下留有一寰空地,正常时候阳光从正面落下,这里只能从侧边树影枝杈间漏进些思温暖,大片的阳光还得留待夕阳西下,滚滚红云从西边飘过,光影印在玻璃桌面上,让这简单的后院多了些除了绿色和白色之外更加慵闲的暖色调。
      老爷子从屋子里拿出老酒,酒瓶子比较老旧,不是市面上光滑细腻的崭新酒瓶,也没有千红万绿紫金相间的华丽外包装,暗棕色小口酒坛,上面还原封不动的扎了老式的红布绸盖子。
      “茂叔,您这酒得是什么年份的呀!”酒坛一拿出来,肖问河就被吸引住了,全然忘记刚刚那会儿还争论的话题。
      老爷子又返身回屋,将酒杯一一整齐的摆在桌上,抬起他那闪着幽光的得意眼神说:“哎呀,这要算起来得有个小十年的,这还是我年轻的时候埋下的,前不久刚取出来,想着这酒怎么个喝法才对得起这十年呢?这不,被你们赶上了。”
      “您自己酿的酒吗?”江嘉卉凑到桌前,仔细的打量着酒罐。
      实际上她对这酒的倒没多少兴致,不过这酒坛子嘛,还算得上别致,如果喝完了能顺回去种点兰花的话,也不失为一个好用处。
      “算是吧,我也不太会酿酒,那时候有个朋友,行家,跟着他学了一手,不知道这酒味道怎么样,你们尝尝。”老爷子拆开封口,每人倒了一点,等到肖问河和关在阳那儿,旁人是小酒杯,他们二人换成了敞口大碗,当酒碗推到他们面前时,两人眼睛瞪得像铜铃。
      “这...不合适吧!”关在阳默默地将酒杯推回到老爷子面前。
      老爷子豪气的端起酒碗,掷地有声的放在关在阳的面前,“刚刚那虎劲儿呢?扭扭捏捏的像个小姑娘。”
      众人在老爷子的话语中笑得东倒西斜,朱颜曼端起酒杯站起身来朝着每个人碰杯,“来,别墨迹,干了!”
      那一日让所有人心中的豪迈自然奔流,一向平和淡然的老爷子和身边的这群少年喝到尽兴。
      他软软的窝在椅子里开始回忆自己的年少时光,众人在他的眼里看到了点点星光,他说他曾经有一次也同自己的好朋友为了一桩事争得龇牙咧嘴,毫厘不让,后来他一气之下将他最爱的酒缸推到在地上,于是后来为了找补,被迫答应为他重新酿一坛好久,可惜技艺不精,一直酿不出上好的酒还他。
      “这坛酒甚好,是我酿的最好的一坛。”老爷子看着渐渐熄暗的天色,天边最后一缕霞光悄悄落下,他缓缓起身,将园中的引路灯点亮。
      其实已经没有人在听他讲话了,因为身旁的少年们喝着聊着,如今醉倒一片,睁着眼睛的,明早也未必还能记得今夜的畅谈和感慨。
      裴元述算是其中酒量最好的那个,不是因为能喝很多,实际上是浑水摸鱼,作为队长的他,总归多一个责任在身上,要把大家平安送回去,所以此时的他看着眼前横七竖八的憨货,耳边也聆听者老爷子轻声的自白。
      老爷子在院子里左右来回走了几圈后,发现话说尽了,似乎也无事该做了,于是有慢步走回桌旁,刻意得轻轻坐下。
      院子里的沉默蔓延开来,裴元述依旧静静的听着,半阖着双眼,他知道,老爷子应该还有话想说。
      可心里深藏秘密不肯倾诉的人,等到烟火散尽,意兴阑珊,恐怕也再难遣词造句,因为这些情愫只能道与己听,而自己早已透彻。
      “他真没福气。”他分明在笑。
      裴元述看着他平静地语气下暗涌的悲伤,大概觉得情绪到这里就该结束了,所以不解风情的打破寂静的庭院。
      “茂叔,咱说好,明早八点开早饭,早一点儿都不成。”
      老爷子仿佛意识到了什么,将自己从椅子里拽出来,“行,明早八点请你们喝东风早露。”
      结果第二日东风早露没喝着,倒是日头正毒时给老爷子清扫院子,作为那一坛好久和尽兴的一夜的回报。
      记忆有时候很奇妙,它占据了人们太多的大脑内存,甚至有时候让人混乱和恍惚,可撇去所谓的工作和劳碌,只有它会陪着我们同行到生命的尽头,或开怀,或悲伤,也许到最后一眼,依然眼含泪光,但只有这些,陪我们走向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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