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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生活之乐 ...


  •   于凰比胡维兰小一级,每每胡维兰去她上课的教室找她,班里女同学就看着他窃窃私语,于凰则一手捧着书拿着粉笔在黑板上写着什么,必须得是世界名著,于凰写西里尔字母也熟练,手指绝对不会被俄文字母的弯线曲折所影响,非常漂亮流畅的字迹。女同学讨论娱乐新闻,她也从不参加,不知道是不感兴趣,还是为了维护自己的矜持,总之她那个形象立在那里不同寻常,让人不敢拥有,不敢亲近。胡维兰抱着于凰的时候她总是会定住一下,好像自己跟自己闹别扭,接受了什么不能接受的东西,接着才放松下来,亲一亲他的下巴,又点水一般吻一吻他的嘴角。其实胡维兰能感受到,当他抱着于凰的时候,总是会想她有可能在伪装什么,但是他没直说,因为他自己也在或多或少地伪装一个温和得体的知识分子形象,具体是为了什么他自己也说不上来,可能于凰说得对,人不能夸,人不禁夸,如果胡维兰没有一路被人夸赞,他可能也不会那么用功聪明,别人的嘴在胡维兰成长过程中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他自己虽然也不清楚,但别人一夸,就得不自觉地维持一个这样的形象出来,比如此时此刻,就绝对不能跟于凰说我觉得你有点假我觉得你这样有点虚伪。

      胡维兰大四的时候,学校里来了一个农民模样的老人要找于凰,于凰出去报社实习了,不在学校,老伯伯就托同学找到了她的男朋友胡维兰,胡维兰和老伯交谈了几句,三天后就和于凰分手了。

      事情是这样的,胡维兰正在写字,同学带着老伯进来教室,老人支支吾吾想开口说点什么,胡维兰以为他是人生地不熟刚刚见面认生害怕自己,就走过饮水机给老伯倒了一杯茶,老伯却不喝,只一心要找于凰,胡维兰就说自己是于凰的男朋友,今天她和同学去外面报社实习了,老伯一听他是男朋友,立刻露出了一种隐秘的表情对他说,于凰人如其名,真的是金丝雀。

      原来于凰并没有富裕的出身和严格的家教,那位谎称的父亲在把十四岁的她从农村带到城市以后又给了她优渥的生存环境,把她养在身边。于凰从一个细弱的农村女孩逐渐变得美丽无比,竟然又聪明机敏,提出想要念大学,这个男人不得不说是疼爱她的,又给她联络内部上大学的机会,对外就说是以特招生的方式。胡维兰心里一惊,忙问老伯你是她的谁,老伯笑了笑说是于凰的亲生父亲。

      “你说我这个爸当的好不好,当年她去到城市走亲戚,那个男人走在路上一下子就看上她了,她回来就跟我说要去跟着他,我怎么能答应,把她关住家里哪儿都不让去,她绝食不肯吃饭,又说以后和我没有关系了,我这才不得不把她放走,哎,于凰从小就这样怪,脾气倔得很,谁说也不听,人家邻居问起来,我也不好说真话,只能编说她去城里读寄宿学校了,后来不知道了,上大学之后跟他还有没有也不知道了。”

      “她跟你谈朋友,没气着你吧,她从小就是这样,人给她问个好话,她专拣难听的话说,专拣能气住你的话说,好像她想试试你似的,哎,那个男的姓周,年纪大她好几轮,我就知道这么多了,我替她对不起你,不知道为什么她要跟你谈朋友,那男的不一定知道,我以为她本来应该有自知之明的”

      老人拍手在胡维兰肩膀上,刚拍了一下,看见了自己的手脏,又看胡维兰的衬衣整洁,就把手缩回去了

      “我知道了,别哭,伯伯喝水,我回头跟她说”

      “于凰从小其实爱面子,但是她不会承认的,小时候就是最烦我去她学校,最烦看见我,最烦我给她丢人,她特聪明,特别不喜欢穷丢人的事,我有这么个女儿,真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总觉得对不起她,幸运的是老天把她生的好,不幸的老天把她生给我”

      胡维兰一边给于父倒水,一边拍着他的背顺气,听到这儿他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于凰在他之前没有男朋友,为什么于凰跟他在一起的时候也常常心不在焉的样子。他送走老人,空荡的教室寂静无声,胡维兰的心里反复出现那个水池香皂和于凰飘然离去的矜持侧影,当他把她抱在怀里顺着她乌黑的的头发,那时她表现得像一个无懈可击的大家闺秀,甚至像一个从电视上学过来的大家闺秀那样标准,其实有些太过于标准了,让人多少怀疑她是从哪里专门训练过而表现成这样的,他却没有怀疑。他把自己关在教室里两天两夜,思索再三还是提了分手。第三天于凰实习回来了,找到了他,在夜风拂面的树下,无月的夜沙沙作响,于凰当面而站,胡维兰神色凝重非常

      “我怎么都没有想到你会是这样,于凰,这怎么能让我接受,你从一开始就是这样,甚至早在你还小的时候就…瞒着不说,装的样子这么好,我都看不懂你,怪不得每次跟你说话你都阴阳怪气,你撒谎了当然心虚,你爸爸告诉我他姓周,是吧,也是他送你进大学的”

      于凰的表情难堪起来,她的头发在夜空下飘飞

      “维兰,我以为你和别人不一样,我以为你不是这样的,我以为你能…我还能怎么说,我当然要编一个好理由出来,我进了学校,同学都是这么体面,我当然要表演一个出来。”

      “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你知道有谁能接受吗,你真的不觉得羞愧吗,走吧,你回去吧”

      于凰闻之则泪流满面,手里攥着那枚翅膀项链撒都不撒手,说维兰,别走,这个是那天我们见到时我戴的项链。

      回忆戛然而止,莫斯科街头仍然寒冷,有一个女人带着一只小狗走过大桥,凑近了才看见是雪纳瑞,银灰色的一团,小狗走过去又伸出四爪跑回,脖圈叮咚作响,低下头朝胡维兰的裤脚嗅了嗅,又朝胡维兰的袜子嗅了嗅,又朝胡维兰的皮鞋嗅了嗅,直到主人回来说了个抱歉,那狗才终于让主人给牵着脖子领走。于凰的背影已经被那个男人拖着远去,两个高条形的身影消失在街角,胡维兰却没有走上前,大街两旁建筑的青铜尖顶散发出冰冷的气息,他冷淡地站了一会儿,又转身离开了。

      第二天胡维兰走向办公室,同事常采走过来,给了他一个电话,原来是李奥嘉来莫斯科出差了,后天飞机落地,约他见面,第二天上午他开车给奥嘉买礼物,没留意逡巡之间又路过同一条街道,在同样的地方看到了那个男人,透过胡维兰的挡风玻璃看出去,那个人还是一样的表情,大吼大叫着说索涅,你怎么还不跟上来,怎么还不跟上来。男人个子高大,迈步走得太快,后面高瘦的于凰小步走近紧跟,她还是围着那件破破烂烂的绿围巾,双手插在兜里,细长细长的一条,神色平静。

      胡维兰停车买纪念品,店员包装的时候问要什么颜色的衬纸他看也没看就说随便,不知道时间怎么过得这么快,转眼就来到第二天上午。和李奥嘉在餐厅见面,一毕业已经阔别近七年,交谈之间也差不多把对方测了个透,谁高谁低心下估算清楚。李奥嘉事业刚有起色前途未定,胡维兰仕途顺利暂胜一筹。李奥嘉比大学的时候成熟多了,他的脸上也因为时间有了英俊的折纹,鼻子上的鹰钩在花枝吊灯下闪闪发亮,深金色发丝熠熠生辉,二人较量完毕分出上下,各自拿起勺子吃起冷汤来,李奥嘉手里拿着一柄俄国人喜欢用的红色漆木花勺子在冷汤里搅了搅,却一口都没吃。

      “维兰,你说奇怪不奇怪,当时上大学的时候,谁给我说再多难听的话,让我觉得颜面受损,我就更加谦恭殷勤,现在有点人被我管着了,谁再说我一句,也无伤我什么,可是就是生气。我看谁还敢说我,我看谁还嘴贱,谁敢说我,我就让谁不痛快。”

      “奥嘉,你已经很好了,不用跟他们计较什么,莫斯科怎么样,街上有没有看见长得像你妈妈的女人”

      李奥嘉看着胡维兰在灯光下淡淡的笑容,他的眼眸一笑起来就微微下垂,发丝黑黑的,眼角有非常细的纹路,他真的很适合做个知识分子,李奥嘉想,因为他总是这样温和的神态,干干净净,好像他不能理解别人的失态和痛苦,好像他在替人感慨什么似的。

      “没有,我都没见过她,我怎么能知道,当年春暖花开的时候她游过来,天寒地冻的时候就抛下我爹回俄罗斯来了,我爹甚至怀疑她是从冰面上走回去的。我来到这儿一看,也没什么好的,到处像三线城市,满大街女人我看就两个样子,要么老要么年轻,要么高要么矮,要么胖要么瘦,除非我能找着一个又胖又瘦又高又矮的女人,而且这个女人还必须叫奥尔嘉,否则我不能打包票她一定像我妈。维兰,你都在这儿五年了,过完这个年该调回北京了吧,明年北京奥运会,到时候咱们再聚,你肯定仕途通达”

      胡维兰听到了,那种温和的笑意更明显,他伸出左手,按了按桌子上的铃

      “叫奥尔嘉的女人我见过很多,从高的到矮的都有,没有看到长得像你的”

      “后来,我有一天在办公室里就想啊想啊,想也想不通,为什么当年你和于凰那么快就分手了,同学都在说,胡维兰特别绝情,突然把于凰给甩了,我想我跟维兰呆了那么长时间,他虽然有点虚伪,也不该做得这么明显吧,至少也得给自己编一点体面的理由,这才是胡维兰的风格。于凰从那以后就不见了,她消失了好久,大四没有上学,毕业也没来照相,最后领个毕业证就走了,不过听说她家里也给她安排了很好的去处。”

      “不提这个了,维兰,你来莫斯科这么久了,莫斯科生活好不好,你家里父母没有给你安排妥当婚事么,怎么咱俩相见,这么多年过去结果咱俩都没有结婚,我没有结婚还好说,因为我想多玩几年,你没有结婚那就说不过去了,家里人不给你安排个门当户对的小姐,不合理。”

      胡维兰看着窗外,酒店给奥嘉派的车就停在路边的树下,商务车车尾的灯边有一道长长的红线

      “有几个,但是没有到结婚的程度”

      李奥嘉按着桌子凑近,神色疑惑

      “难道为了于凰,当年到底怎么了”

      “不是为了这个,也没有怎么”

      两人不再说了,胡维兰按铃按来的服务生走过来了,李奥嘉又给服务生吩咐送酒过来,大厅里金碧辉煌,穿白衣服的侍者在金色桌台边随意地穿行。胡维兰脱掉外套,只穿着一件黑色衬衫,双肘支在桌子上,双手握在面前想着什么,服务员拿来了酒,又拿来一碟俄国人称为梅维克的千层蛋糕,两人却谁都没有动,谁都没有喝,李奥嘉看着胡维兰的表情心里已经知道他准备说话,而且是准备说一点让他难受的话,说一点让他意外的话。

      “我前几天看见于凰了,在伊林卡大街附近,你刚来不知道位置,一个水泥大桥边,我也没想到我会看见她,真没想到,还有一个男人,应该是她丈夫,特别高大,比我还高,比我壮得多,满脸胡须,从那条街的角落走出来,然后他把于凰也扯出来了,两个人吵架,吵一磅熏鱼的事儿,然后他们走了,我一直站在那个桥边的水泥柱旁边看着,也是下班凑巧”

      李奥嘉伸手切开那个千层蛋糕,听到这里也不动了

      “我就知道,胡维兰,我就知道,这事儿有蹊跷,从当年你分手开始,后来又发生了什么,为什么分手,我听说后来于凰家里安排她去演电影了,怎么她又跑到这儿来了。”

      胡维兰想了一小会儿之后又把外套穿回来了,手也不再放在桌子上,而是伸手整理自己的外套衣角

      “奥嘉,我这样说吧,她说的父亲是假的,因为快毕业的时候她的亲生父亲来学校找她,正好她去实习没找到,就来找我了,她说的父亲那其实是她…她从小就跟那个老板了,她爸爸说老板点她,她就得去…后来我也知道她去拍电视了,我也没有再联系过她”

      “我天哪,我的天哪”

      李奥嘉的手都把那个梅维克蛋糕给碰歪了

      “我的天哪,那她装得也太好了吧,天天走路像仙鹤似的,说话也飘飘荡荡的,学习也好,问起来就说是家教好,家里管得严,家里是正经人,我的天哪那你也,她明知道自己身份为什么还要跟你谈恋爱,维兰,她把你给瞒了?瞒了得有两年吧”

      胡维兰低头看着盘子,也没有拿叉子,又抬起头,还是那种思考的神色

      “是的,我不知道当时她为什么不接受从前男同学的追求,也不知道为什么接受我的,因为你知道她看起来很冷漠,而且很会挑别人的刺,好像任何人都不能让她满意,我当时也多少是因为觉得她特别才追的她”

      胡维兰和李奥嘉面对面坐在吊灯下,没有说话却不约而同地在脑子里想起了毕业两年后于凰拍摄的那个广告,那时李奥嘉正在电器市场干个体户倒卖液晶电视,而胡维兰正在准备去莫斯科工作的资料事项,于凰的声音响起,二人同时向电视上看去,她的脖子上戴了一个轻巧的黑色细颈圈,穿着一件开了两颗扣子的白衬衫,手捧一瓶矿泉水向前伸去,头发随风飞扬,画面清新整洁。不久电视放映访谈节目,采访演艺新星于凰小姐,说她在新加坡举办的萌芽杯某新秀模特大赛中一鸣惊人,被评委特别赏识,荣获第二名出道,刚刚拍摄好的电视剧《生活之乐》正准备于本台放映,于凰用她纤细的手臂接过话筒羞涩地感谢评委说自己也没想到,本来只是陪朋友去参加海选,碰巧朋友生病,本来只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结果发现自己非常享受这个过程,状态越来越好云云,屏幕上的光点组成了于凰顾盼的笑脸,李奥嘉想原来这就是于凰说的家里给安排的好去处,屏幕上的光点也组成了于凰飘渺的声音,胡维兰想这套办法和这套说辞确实可以,于凰也确实是这块料,说出谎来面不改色心不跳。胡维兰在电视前站了一会儿,走过去给家里保姆说过两个月之后要走,记得叠两套西服放行李箱,到时候再准备熨怕晚,就关掉了电视。

      胡维兰从北京走的时候,电视剧生活之乐正在热映,领衔主演只有一位众星捧月的女主角,于凰当然不会演老妈子或者苦媳妇,而是饰演一位擅长跳舞的都市白领,对着镜头换着舞鞋,轻叹一声抒发着她的忧伤和哀愁,三个男配角正在送花送酒送戒指想方设法地追上讨好于凰,却都不合她的心意,因为她的心中早已有所属,那就是比她大很多的一位先生,虽然那人不姓周。胡维兰站着看了一集又把电视关上了,多少有些讽刺地想难怪于凰脾气差怕人说坏话,拍电视剧都受不了演配角,非要演自己编的自己乐意看的剧情。

      于凰后来又拍了一部电视剧,这个胡维兰不知道,李奥嘉知道,因为那时候胡维兰已经去莫斯科了。这是部清宫戏,于凰还是演女主角,是位大格格,这部戏就叫大格格。其实她的长相不太配那个戏,个子也太高,李奥嘉后来见多了世上的人以后常常这样想,因为于凰的高挑身量和飞扬眼目总给他一种葡萄牙女人的感觉,好像她脸部的骨骼特别地长和薄。于凰戴着方片旗头阿玛阿玛地叫着,这边李奥嘉对着屏幕昏昏欲睡地看完了整部电视剧,看于凰头上的旗头帽子越来越高,从大格格出嫁一路看到大格格入土。

      很多时候胡维兰已经忘记了于凰,尤其是在生活被新的地方和新的女朋友填满以后,他对她的印象止于电视屏幕关掉时生活之乐的那个镜头,阳光正好,女孩手提三两购物袋,戴着墨镜走在空荡荡的十字路口,脖子上围着一块蓝黄相间的丝巾。这就是那个印象,绝不再有更多了。

      盘子里的冷杂拌和蛋糕上的碎屑无言地见证着二人的沉默,光影一换,又从于凰的广告换回了莫斯科夜晚的此刻,那碟蛋糕被李奥嘉切掉了一个小小的三角,里面的果酱露了一些出来,应该是桑葚,深深的紫色。胡维兰只是看着,不拿叉子也不碰勺子

      “不是什么大事,不要说了奥嘉,你什么时候走?我开车使馆附近带你转转,莫斯科其实没什么好玩的,又大又破的一个圈,你说的对,像三线城市,比彼得堡差远了,一点欧洲风骨都没有。俄罗斯人英语也不好,曲里拐弯大舌头,说也说不明白,有些老人法语和西语倒是说得很通”

      “不用了,我坐酒店的车回去,我只是凑巧来一趟,明天就得走了,见了你好就行,维兰,虽然我不如你好,现在当朋友也混明白了,假朋友处着处着也能成真朋友,没那么多比较了”

      酒一口都没有动,李奥嘉也穿上外套站了起来,二人几乎一样高,只是胡维兰的头发和奥嘉颜色不一样,非常黑。李奥嘉抬起手轻轻拍了一下胡维兰的肩膀,像是安慰,或者感慨,也不像。

      第二天下午,环城高速堵了会儿车,李奥嘉坐在那辆公务车的后座连连看手表,胡维兰握着方向盘却完全不以为然,好像有什么心事的样子,一路堵一路沉默,他却也不急也不说话。李奥嘉已经急得要命,开始给人打电话,大吼大叫要改签下一班飞机,胡维兰却平静无言,充耳不闻,指节分明的双手若无其事握在方向盘上。临近谢列梅机场还特地拐上另一条道去加了个油,嘱咐人把油箱加满,李奥嘉下了车,站在这个机场旁的加油站里看着飞机近在咫尺地起落,几乎想把胡维兰的方向盘夺过来自己开车。

      胡维兰最终没有食言,让李奥嘉在最后一刻钟赶上了飞机,引擎呼啸,机尾抬起,尾巴上俄航那个巨大的蓝色Aeroflot单词也跟着升到半空,胡维兰站在停车广场向上伸了伸腰,遥遥地看着那几个熟悉的西里尔字母随风远飞,也不说话。

      其实他说谎了,多少也算是个谎言。没有告诉李奥嘉这不是他第一次在莫斯科见于凰,其实是第二次,直到这几天在街上看见于凰他才能真的确定是第二次,第一次是两年前,是他来俄国的第三年,那是一个有霜的夜晚,莫斯科的天空都是淡淡的雾沉沉的黄色,天空中有一些碎散的冰晶,他从办公大楼走出来,远远地走到一束束路灯的灯光下边,两三个披散着长卷发的高挑女人正在招徕客人,拉着前面的两个军官的铁灰色衣袖不撒手,剩下一个女人无人问津,见他来了自动走过来拉起他的手,她的米色围巾把脸护住了一半,天上雾大也看不清全貌,可就在这双手拉起他来的一瞬间,他感受到了这双手熟悉的触感和骨骼,这双手的主人也一瞬间看见了他的脸容,两个人都愣住了,胡维兰立刻低头看这个女人,她马上松开双手,后退了两步,原来她盘起来了头发,米色围巾毛绒绒的边缘在她的鼻梁之前微不可见地飞舞,她把头往里更深地埋了埋,直到退后到路灯照不见的角落,退后到那栋水泥楼的门口。她的神色很特别,好像是专门想等在胡维兰工作的那栋玻璃大楼的附近,又好像不是。

      胡维兰看了一会儿那栋楼的泥灰色墙壁和雾蒙蒙的黄色路灯,好像恍惚刚才那是不是个错觉,过了一瞬间他再用目光仔细检索,发现那个阴影里没有人了,他便继续走路,最终走回车里。

      那条米色围巾上面露出来的部分他当然熟悉,方额头,又薄又细的高鼻梁,神采飞扬的眼睛,只不过那双眼睛没有睁开,而是低垂着睫毛看着来客的手,路灯下细丝之间都沾染了碎小的冰晶,两侧的头发微微飘起来一点点,是于凰,他当然知道是于凰,他曾经摸过怀中这张脸颊,在大学的时候,那时她慢慢地眨了眨眼中的水雾,好像掩藏了什么一样,对他笑了笑。那时她一定施展了某种魔术,那个眨眼以她动人的眼睛和百感交杂的眼神,给了他很浓重的记忆。他清了清心绪回到车里,把这当作一个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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