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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第五十二章 ...

  •   三年。

      越饮光如他所言,果然在三年后回来了。

      风雪崖上,沈丹霄细细看对方面容,发觉没有分毫变化。三年不长不短,原也不会有什么大变化。

      越饮光道:“你不逃吗?”

      沈丹霄道:“我等你杀我,已经等了三年。”

      温恰恰心微微沉,道:“越先生什么意思?”

      越饮光步履悠闲,走出几步,抬头看了看天色,道:“半个时辰,我给你们半个时辰躲藏起来。到时我来找你们,若找见了,就休怪我辣手无情。”

      这一番急转直下,直叫张灵夷目瞪口呆。她左右看了看,温恰恰面色凝重,而岳摩天面带笑意,似并不在意。

      沈丹霄冷声道:“可有时间限制?”

      越饮光道:“师弟果然懂我心意。这天亮得吓人,估计要落雪了,落雪后瘴气一消,你们自然就能离开,便算你们赢。”

      “好。”沈丹霄说罢,盘腿坐下,鲸吞横在膝上,再没有动作。

      张灵夷道:“等等!你们不是师兄弟吗!”

      越饮光道:“你问沈丹霄,他可当我是他师兄了?”

      沈丹霄道:“你也从未将我当师弟,不过彼此彼此。”

      张灵夷脑袋涨疼:“不对!你俩的事,同我们又有什么关系!”

      越饮光举起一只手,仔细看了一会,道:“你们瞧我,像个人吗?”

      张灵夷知道他恐怕同卫天留一样,身体出了些问题,但看对方做派,还是活生生的人,奇道:“哪里不像?”

      岳摩天也道:“同上面见时,并没有什么分别。”

      越饮光放下手,叹了口气:“可二十多年前,我便死了啊。”

      张灵夷不信他,又想不出对方为何要说谎,满头雾水,唯有沈丹霄豁然抬头,脸色苍白。

      越饮光道:“江湖中无人知晓我与沈丹霄的师门,并非其中有多少隐秘,仅仅因为见不得人罢了。先师姓沈,名叫沈心庭,若你们见识够,便知道当年被称作偃魔的那人,真名乃是沈涯。沈涯,他原本应该叫做沈心涯,是先师的亲大哥。”

      沈涯之事,沈丹霄也是头回知道。

      越饮光许是知道他在想什么,道:“先师在世的最后几年,将事情尽数告诉了我,其中最为紧要的一桩,便是要我在必要时,大义灭亲,杀了沈丹霄。”

      张灵夷皱起眉,道:“这关沈盟主什么事?我认识他短短十余日,却自认眼光不差,没看出他有什么罪大恶极的地方。”

      岳摩天心思深沉,自然不会做断言,只道:“莫非沈盟主同沈涯什么关系?”

      越饮光拊掌赞道:“不错。先师之所以如此小心,便是因为这两人身世来历极其类似。忘记说了,师弟他并不姓沈,虽说当年家师打算收他做养子,实际他与沈涯没有一丝一毫血脉上的牵连。”

      岳摩天道:“这我便想不明白了。”

      越饮光叹了一声:“你们可知,沈涯同我这位师弟,有一只一模一样的右眼?”

      当年之事,距今已十分遥远,江湖人更迭速度又快,在场都是年轻一辈,无缘亲眼见一回沈涯。况且沈涯后来被追杀,频频受伤,身上已无多少完好地方,纵然盲了一只眼睛,也没什么人会注意。

      温恰恰倒想起一些,道:“我整理过郁林沈家的资料,沈澹英只一个独子,确实叫做沈心庭。沈涯又或沈心涯,却不曾听闻,越先生说他天生盲眼,莫非沈家因此将他藏了起来?”

      “不错,”越饮光道,“同我这师弟一样,沈澹英恶他形貌。师弟被藏了五年,沈涯却与世隔绝整整十八年。”

      张灵夷低呼一声,道:“十八年,人这一生,才几个十八年?”

      越饮光道:“他俩经历相似,先师被害过一回,格外小心,若非师弟身体底子太差,活不下去,原本也不会教他练武。”

      沈丹霄之前听温恰恰提过点金法,道:“沈涯……当真如传闻之中,做了那些事吗?”

      越饮光道:“沈涯被关后,读书识字是有人教的,只是读的不是经义,而是各种杂学游记,其中混有千丝术。书读得多了,他不甘于一辈子被困,逃了出去。那时沈澹英在帝京,家中沈夫人掌事,派人抓他回来,又杀了一个自小服侍他的婢女,叫他收心。沈涯看过很多书,书里大部分是引人向善的,但他不读经义,没人教他道理,在他心里,那婢女恐怕便是他的母亲了。

      “他以千丝术,害了一整府的人,先师在外求学,逃过一回。沈澹英本要射杀沈涯这个逆子,又对他有愧,认为今日之事,自己也有罪过,因而只伤不杀。

      “这事之后,沈澹英身体状况不佳,眼见将不久于人世,临终之前遗言,却是要先师保沈涯一命。先师嘴上答应,心里却不情愿。

      “沈家不止一个郁林沈家,对于沈澹英来说,沈涯也是他的骨血,可对于先师而言,对方却是令他家破人亡的罪魁祸首,二人间乃是不共戴天之仇。但于此同时,对方也确实是他在世上仅存的亲人,那一点亲情还是有的。这会儿沈涯已经懂了些道理,对他也有留情,二人甚至好好谈过几回。

      “先师觉得沈涯可怜,却不想让对方好过,提议废了他手脚,从此受他看顾。沈涯宁可死,也不答应。最后先师留情,只废了他腿,将他提到沈澹英墓前。

      “沈涯对家人之死,毫无愧疚之情,甚至说自己最开始学习千丝术,不过是为了给自己造一个朋友。先师问他,他的妻女在哪。他脸色这才难看了些。”

      说到这里,越饮光看了眼时小树的尸身,道:“若我没猜错,他应当是沈涯的外孙。”

      岳摩天道:“我并不清楚。”

      这不过是一点题外话,越饮光道:“先师心软,与他开诚布公谈了一回,给他多留了三年性命。

      “江湖上流传的,包括时小树所用的点金法,早被沈涯弃之不用,那最后三年里,他养出了最适合的蛊虫,送给了先师。先师认为这是害人之物,不可留下,沈涯却说害人之物,也可救人。不等先师动手,他一把火,将自己烧死了。

      “先师将他遗骨送到武盟,漏了行藏,有人想获得点金法,便以他好友做威胁。先师在江湖上只有一个知交好友,便是我的父亲。越家被屠尽满门,先师赶到之时,已然晚了。他想起沈涯留给他的蛊虫,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想法,见好友爱子犹有余温,便种下了蛊——天可怜见,越饮光那时的确死了,世上也从没起死回生的事。”

      张灵夷越听,眉毛皱得越紧:“你若真死了,现在又是个什么情况?”

      越饮光道:“沈涯曾说,他起先给人种蛊后,那些人像变了一副性子,有的忽然喜欢光亮的东西,尤其是火,若不拦着,就会一头往里钻,活活被烧死。还有人喜欢水,爱待在水边,你一会儿不看他,他就跳进去了。这些原本都是活人,但中蛊之后,浑浑噩噩,反被蛊虫占了精神。时小树用的就是这种蛊,只是他将母蛊种在自己身体里,存神于子蛊之中,子蛊的宿主并没有自己想法,不过是他手中的提线木偶,仍是千丝术的一种,没什么意思。

      “沈涯却意识到,虫子不可能一下子变成人,就像人生下来要受教导,否则与禽兽无异。只是你们见过蝴蝶吗?蝴蝶破蛹之前,不过是一条软虫,若说这两个是一样东西,我是不信的。沈涯观察了一阵,发觉软虫只会吃喝,吃下的东西全供养给了身体里还没成型的蝴蝶。等到蝴蝶被养饱了,便会破开外边的蛹壳,将之弃如敝履。

      “到这会儿,蝴蝶才算真正长成,之前的时日,譬如胎儿在母体腹内孕育,胎儿与母体自然不是同一件东西。”

      沈丹霄与他熟悉,已经能想到他要说些什么:“师兄破蛹了?”

      越饮光笑道:“不错。沈涯以为自己找见了人蛊共存,起死回生的办法,实则大错特错。唉,我直到破蛹,才知道前头的时间算是白活了——我原来只是沈涯留给先师的一枚虫卵,借了人的躯壳,苟活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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